青海乌兰都兰湖国家湿地公园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青海乌兰都兰湖国家湿地公园位于青海省乌兰县铜普镇和柯柯镇境内,总面积6693.25公顷。湿地公园水源充足、牧草茂盛,是野生动物理想的栖息地,国家重点保护动物黑颈鹤、斑头雁、鹅喉羚等许多动物在此繁衍生息,是青藏高原湿地原生态系统的典型代表。
地理环境
青海乌兰都兰湖国家湿地公园位于青海省乌兰县铜普镇和柯柯镇境内,总面积6693.25公顷。湿地公园水源充足、牧草茂盛,是野生动物理想的栖息地,国家重点保护动物黑颈鹤、斑头雁[1]、鹅喉羚等许多动物在此繁衍生息,是青藏高原湿地原生态系统的典型代表。
开发建设
2014年国家林业局同意开展青海都兰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工作,主要建设目标是以湿地保护为主,提高湿地及其周围环境的自然能力,并使周围用地的土壤状况得到改善、植被得到恢复,从而使湿地更加富有生命力,进而保护都兰河、赛什克河和都兰湖良好的水质。此举不仅能有效地保护都兰湖湿地的生态环境,还能适度开展具有青海特色的湿地生态旅游活动,将湿地公园建设成布局合理、组织机构健全、基础设施完备、整体形象突出、科普教育与休闲娱乐兼备、生态文化特色浓郁的国家湿地公园。
湿地公园
湿地公园(Wetland Park)是指以水为主题的公园。以湿地良好生态环境和多样化湿地景观资源为基础,以湿地的科普宣教、湿地功能利用、弘扬湿地文化等为主题,并建有一定规模的旅游休闲设施,可供人们旅游观光、休闲娱乐的生态型主题公园。湿地公园是具有湿地保护与利用、科普教育、湿地研究、生态观光、休闲娱乐等多种功能的社会公益性生态公园[2]。
《湿地公约》是全球性政府间保护湿地及其生态环境,特别是保护水禽及其栖息地的一个重要公约。我国作为《湿地公约》缔约国,责无旁贷地要认真执行该公约的各项规定,履行缔约国的义务。保护好湿地不仅具有重大的生态意义,更具有重大的国际影响。
湿地在涵养水源、净化水质、蓄洪抗旱、调节气候和维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发挥着重要功能,是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也是自然生态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湿地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事关国家生态安全, 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事关中华民族子孙后代的生存福祉。建立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全面保护湿地资源,强化湿地利用监管,推进退化湿地修复,提升全社会湿地保护意识,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提供重要保障。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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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斑头雁——致力于飞的最高的鸟,搜狐,2018-01-03
- ↑ 城市湿地公园有哪些特征?,搜狐,2018-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