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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

青島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貫徹執行國家對外方針政策、涉外法律法規和市委、市政府關於外事工作的指示、決定,綜合管理全市執行國家對外政策的有關工作[1]

目錄

主要職責

(一)擬訂外事工作規章制度和工作規則,統籌協調重要外事事項。

(二)圍繞全市經濟建設和對外開放開展外事調查研究,為市委、市政府對外工作決策提供建議;利用對外交往渠道,為全市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

(三)審核各部門、各單位報請市委、市政府審批的外事文件;承辦市級領導人出訪和邀請外國相應人員來訪的具體報批事宜;在中央授權範圍內,審批全市縣處級以下人員因公臨時出國和邀請外國相應人員來訪的有關事宜;審核全市正、副局級人員因公臨時出國和邀請外國相應人員來訪的有關事宜;辦理全市因公出國人員的護照簽證和應邀來訪外國人士的簽證通知函電。

(四)貫徹執行國家對港澳工作的方針、政策,指導協調與港澳地區的交流與合作;負責因公赴香港、澳門人員的審核、審批、發證和簽注等工作。

(五)負責組織接待來我市訪問的國賓、黨賓和其他重要外賓;負責外國駐華使節來我市進行公務活動的報批和管理;審核報批我市舉辦的重要國際會議;受外交部和省外辦委託,辦理我市外國及港澳常駐新聞機構和外國記者事務;統籌安排市級領導人的外事活動。

(六)負責檢查全市因公出國(境)團組和人員在國(境)外的活動情況,定期綜合全市因公出國和邀請外國人來訪情況,並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級主管機關報告

(七)承辦我市涉及領館的重大外事事項;負責外國駐青領館的日常管理,指導、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與外國駐青領館的交往活動,管理為外國駐青領館服務的機構

(八)管理全市與外國友好城市(縣)以及其他結好單位的交往活動,辦理對外結好報批事宜;指導全市民間對外交往工作。

(九)協調處理涉外案(事)件、涉外突發事件;協助我駐外領事機構處理境外領事保護案(事)件;處理或協助有關單位處理涉及外國人管理的重要事項;指導有關部門的外國專家管理和出國培訓工作。

(十)負責全市外事幹部和涉外人員對外政策和外事紀律的培訓工作;負責外事幹部業務培訓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對外宣傳和群眾性外事教育工作;協助開展涉外場所外語標識整治工作。

(十一)配合紀檢、監察和保密部門檢查外事紀律及保密制度[2]的執行情況,向有關部門提出違反外事紀律問題的處理建議。

(十二)承擔市委外事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三)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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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