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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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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概略
== 生平概略 ==
 
=== 早年經歷 ===
雷震青年時赴[[日本]]留學,並於1917年加入[[中華革命黨]]。1923年他畢業於日本名古屋第八高等學校,進入京都帝國大學法學部法政學科就讀,主修憲法。1926年他回到中國,曾任[[湖州中學]]校長,後轉任[[國民政府]]法制局編審,為[[王世杰]]之部屬。
=== 中年經歷 ===
1932年擔任[[中國國民黨]][[南京]]黨代表大會主席團主席,1934年7月起擔任[[中華民國教育部|教育部]]總務司司長。在[[中國抗日戰爭|抗日戰爭]]中他獲得[[蔣介石]]的信任和提拔,擔任[[國民參政會]]副秘書長等職。1946年1月他出任[[政治協商會議]]秘書長,負責協商各黨派意見。1946年11月中[[制憲國民大會]]開幕前後,他負責協商青年黨與民主同盟中的民社黨參與制憲國大,任制憲國大代表兼副秘書長。1947年當選國民大會代表。
=== 晚年經歷 ===他從1958年起參與[[李萬居]]、[[吳三連]]、[[高玉樹]]等78人發起組織的「[[中國地方自治研究會]]」,該組織無法取得行政機構之許可而無法成立 1960 。1960 年雷震與台港在野人士共同連署反對蔣中正三連任總統。時值初秋,上午八時剛過一點,雷震忽然聽到警員在敲門,告訴他「家中發火燒了」(雷震有兩個住處)。雷震匆匆忙忙打開門,誰知數十名國民黨特務一哄而入,以「涉嫌叛亂」為名將其拘去。並被軍事法庭以「包庇匪諜、煽動叛亂」的罪名判處十年徒刑。
在美國的[[胡適]]返台找蔣中正求情,蔣中正不予理睬。1961年雷震的64歲生日,胡適想念獄中的雷震,手書[[南宋]]詩人[[楊萬里]]的《桂源鋪》饋贈:「萬山不許一溪奔,攔得溪聲日夜喧。到得前頭山腳盡,堂堂溪水出前村。」[[唐德剛]]說:「胡先生這個懦弱的本性在當年所謂『雷案』中真畢露無遺。他老人家那一副愁眉苦臉,似乎老了二十年的樣子,我前所未見,看起來著實可憐。後來,我拜讀了他那自我解嘲的雷案日記,尤覺這位老秀才百無一用之可憐。『我雖不殺伯仁,伯仁因我而死』。」[[胡適]]對這件事,始終內疚彌深。在蔣介石的威權下,甚至後來也不便探監。
曾熱心支援雷震籌組反對黨的雲林縣議員[[蘇東啟]]於[[雲林縣議會]]提議要求蔣介石釋放雷震並獲得全數通過,而成為國民黨眼中釘。1961年蘇東啟因計畫以武力號召[[臺灣獨立]]而遭警總軍法處判處死刑;1975年蘇東啟因蔣中正逝世的特赦出獄。
=== 策議與逝世 ===
1970年9月4日十年徒刑期滿出獄。1971年12月中決定撰寫〈[[救亡圖存獻議]]〉,提出政治十大建議,希望政府速謀政治、軍事改革,以民主化方式應付危局,並要求將國號改為「中華台灣民主國」(Chinese Republic of Taiwan),他認為成立[[中華台灣民主國]]才是唯一出路。<ref>湯志傑, [http://soc.thu.edu.tw/news/20140220.pdf 多重結構匯聚下革新保台霸權的形成:民族主義如何從圭臬變成難言之隱], [[中央研究院]]「台灣:族群、民族與現代國家的經驗與理論」研討會, 2013</ref>次年1月10日呈送〈救亡圖存獻議〉至總統府、[[行政院]],未獲回應。1979年逝世於[[台北]],終年82歲。
=== 雷震 回憶錄焚毀案 ===
1970年,雷震雖出獄,但其入獄期間所寫的四百萬字回憶錄,仍遭軍監強行沒收。1988年,其遺孀[[宋英]]向[[監察院]]提案重新調查雷震案,在監院準備調查的同時,新店軍監卻將回憶錄悉數焚毀,監察院對此提出彈劾,宋英曾向[[國防部]]要求國家賠償,卻皆遭到國防部的駁回。<ref>[http://www.drnh.gov.tw/ray/main4-4.htm 雷震案史料彙編 > 雷震回憶錄焚毀案]</ref>2016年3月,因[[馬世芳]]的轉貼,使得此案重新引起網友熱議,成為當年2月[[中華民國憲兵扣押戒嚴時期文獻案]]的餘波。《自由時報》在3月8日也以〈比違搜還慘!雷震4百萬字回憶錄被焚毀〉為題報導此案。<ref>{{cite news|url=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624830|title=比違搜還慘!雷震4百萬字回憶錄被焚毀|author=綜合報導|publisher=《自由時報》|date=2016-03-08|language=zh-tw}}</r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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