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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士

中文名: 院士

外文名: Academician

別 名: 學部委員

類 型: 最高學術稱號

中國院士: 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

院士是某些國家所設立的科學技術方面的最高學術稱號,一般為終身榮譽。在中國,院士通常是指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


2013年11月15日公布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明確要求改革院士遴選和管理體制,優化學科布局,提高中青年人才比例,實行院士退休和退出制度。


2021年中國科學院院士增選結果於2021年11月18日揭曉,共有149人當選。其中,中國科學院增選院士65人,中國工程院增選院士84人。[1]


目錄

制度由來

院士在中國,原來稱為學部委員,就是在某一領域內的資深專家,中國最早的院士產生於1948年3月,即中央研究院院士,通過層層選拔 ,81人當選為第一屆中國院士,包含自然科學和人文社會科學學科的着名學者,此次院士選舉,比較充分展示了學術成就而非政治主張的推選理念,如民主人士郭沫若先生因為在甲骨文等考古工作方面的突出成果而獲得胡適舉薦並獲選。這次選舉中,除了中央研究機構以外,獲選人數最多的四所大學是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南京大學、浙江大學。1955年,中國科學院選聘學部委員(1994年改稱院士)233人 ,華羅庚蘇步青郭沫若李四光竺可楨茅以升等46位著名科學家進入新中國第一批院士(學部委員)的行列。1955年學部委員(後稱院士)包括了自然科學領域的數學物理學部30人、化學部22人、生物學部60人、地學部24人、技術科學部36人,以及人文社會領域的哲學社會科學部61人。1957年增選了自然科學學部委員18人。1980年,恢復學部委員增選,並取消了哲學社會科學學部。1994年,中國工程院開始選聘工程院士。截至2008年12月,中國科學院院士1100餘人,健在600多人,中國工程院院士有700多名,其中有一些人身兼兩院院士資格,院士為國家設立的科學技術和工程科學技術方面的最高學術稱號,為終身榮譽,根據院士章程,為維護老年院士的身體健康,在院士中實行資深院士制度,年滿80周歲的院士授予資深院士稱號。資深院士享有資深院士津貼,但不擔任院士大會常設領導機構成員和各學部常務委員會成員等領導職務,不參加對院士候選人的推薦和選舉工作,自由參加院士會議。


在科學技術領域有系統的創造性的成就,熱愛祖國,學風正派,具有中國國籍的研究員、教授或同等職稱的學者、專家(含居住在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省以及僑居他國的中國籍學者、專家),均可被推薦並當選為中國科學院院士。


增選院士每兩年進行一次,每次增選總名額不超過60名。各學部每次增選名額的分配,由院士大會的常設領導機構根據學科布局和學科發展趨勢確定。院士候選人通過以下兩種途徑推薦,不受理本人申請。


(一)院士直接推薦候選人。每次增選,每位院士推薦候選人限額不超過兩名;獲得3名或3名以上院士推薦有效。對居住在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省以及僑居他國的中國籍學者、專家的推薦,僅適用此款。

(二)國內各有關科學技術研究機構、高等院校和中國科協所屬一級學會,按組織系統推薦候選人。此類候選人,必須經過其主管部門、中國科協或省、自治區、直轄市組織初選。


各學部常務委員會組織院士對候選人進行評審和選舉。評審必須堅持標準,遵循公正、客觀的原則,對候選人進行全面、科學的評價。選舉實行差額無記名投票,差額比例為百分之四十。各學部參加投票選舉的院士人數,應超過本學部院士人數的二分之一。獲得贊同票不少於投票人數三分之二的候選人,按本學部應選名額,根據得票數依次當選,滿額為止。選舉結果分別由各學部常務委員會檢查確認,經院士大會常設領導機構審議批准後,以書面形式向全體院士通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第三條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承認其公民具有雙重國籍的規定,院士加入外國國籍後,即為自動放棄院士稱號。當院士的個人行為觸犯國家法律,危害國家利益或喪失科學道德,違背院士標準,有不少於5名院士書面提議,要求撤銷其院 士稱號時,由其所在學部常務委員會受理並審議後,通過本學部全體院士投票表決,可做出撤銷其院士稱號的決定。做出此項決定時,參加投票表決的院士人數,不得少於本學部院士人數的三分之二,贊同撤銷其院士稱號的票數不得少於投票人數的三分之二。該項決定,需經院士大會常設領導機構審查批准生效,並通報全體院士。


外籍標準

對中國科學技術事業做出重要貢獻,在國際上具有很高學術地位的外國籍學者、專家,可被推薦並當選為中國科學院外籍院士(以下簡稱外籍院士)。選舉外籍院士,每兩年進行一次。每次選舉,每位院士推薦1名候選人,獲得不少於5名院士的推薦為有效。外籍院士由全體院士實行無記名投票選舉,其選舉工作與院士增選工作同年進行。參加投票選舉的院士人數,應超過院士總人數的二分之一,獲得贊同票不少於投票人數三分之二的候選人當選。外籍院士對中國科學技術發展和中國科學院學部工作有建議權;可應邀出席中國科學院學部組織的有關會議和學術活動;可獲得中國科學院學部贈送的有關出版物。外籍院士不享有對院士候選人和外籍院士候選人的推薦權;不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外籍院士在取得中國國籍後,可直接轉為院士或資深院士,並享有同等義務、權利及有關待遇。


中國科學院學部,是國家在科學技術方面的最高諮詢機構。現設數學物理學部、化學部、生命科學和醫學學部、地學部、信息技術科學部、技術科學部等六個學部。院士按其所從事研究的學科領域,分別參加一個學部。學部的全體院士會議,每兩年召開一次。


各學部分別從本學部的院士中,選舉產生若干名常務委員,組成學部常務委員會,負責本學部的工作。學部常務委員每屆任期2年,可連 選連任,至多任滿3屆。學部常務委員會,每屆更換至少三分之一、至多不超過二分之一的成員。學部常務委員會推選學部主任1人、副主任若干人,主持學部工作和學部全體院士會議。學部主任、副主任的任期與常務委員的任期相一致。學部常務委員和主任、副主任,由院士大會常設領導機構批准任職。


學部職能

(一)受國家委託或根據院士的建議,組織院士對國家經濟建設、社會發展中的重大科學技術問題,科學技術發展規劃、學科發展戰略和重大科學技術決策提供諮詢,推動科學技術政策和措施的制定與實施。

(二)接受委託,組織院士對重要研究領域、研究計劃和研究機構的學術問題,進行評議和指導。

(三)組織選舉院士。

(四)開展學術活動,同國內外學術團體進行交流與合作,促進科學技術的發展與普及。

(五)在學部全體院士會議上,審議常務委員會的工作報告和各項職能、任務的完成情況。


大會

第十七條中國科學院院士大會,是中國科學院學部的最高組織形式。院士大會每兩年召開一次,一般於公曆逢雙年份6月的第一周舉行。

第十八條 院士大會的職能


(一)審議常設領導機構的工作報告。

(二)選舉常設領導機構成員。

(三)制定和修訂院士章程。

(四)決定學部的設置和調整。

(五)開展學術活動。

(六)提出重大建議。


領導機構

院士大會閉會期間的常設領導機構,是由中國科學院院士組成的學部主席團(簡稱主席團)。主席團由中國科學院院長、負責學部工作的副院長、各學部主任、各專門委員會主任和經院士大會選舉產生的若干名成員組成。中國科學院院長為主席團執行主席,主持主席團會議。院士大會選舉產生的主席團成員,任期為4年,不連任。聘請中國工程院院長、中國社會科學院院長、中國科學技術協會主席、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主任和若干政府部門的負責人,為主席團顧問。顧問列席主席團會議。


主席團設執行委員會,執行院士大會和主席團的決議,領導學部工作。執行委員會由主席團執行主席、負責學部工作的副院長、各學部主任和各專門委員會主任組成。主席團執行主席主持執行委員會會議。主席團下設若干專門委員會,負責領導學部的重大諮詢評議、學術交流、科學普及和出版、科學道德和學風建設等工作。專門委員會由各學部常委會選舉產生的若干委員組成。專門委員會委員每屆任期4年 ,可連任1屆。專門委員會選舉主任1人、副主任若干人,負責專門委員會工作。專門委員會委員和主任、副主任由學部主席團批准任職。執行委員會設秘書長1人,受執行委員會委託,負責學部的日常工作。秘書長可由非院士擔任,人選由主席團執行主席提名,主席團通過 並聘任。秘書長列席主席團會議和執行委員會會議。


主席團職能


(一)決定召開並主持院士大會。

(二)審議並決定提交院士大會的各項議案。

(三)聘請主席團顧問。

(四)批准各學部常務委員會和各專門委員會組成人員名單。

(五)聘任執行委員會秘書長。

(六)決定各學部增選院士名額。

(七)審議各學部增選院士的選舉結果。

(八)確定外籍院士正式候選人名單。

(九)審查和批准撤銷院士稱號的決定。

(十)根據需要,決定設立跨學部的專門委員會。

(十一)院士大會授予的其他職能。


增選

中國科學院院士每兩年增選一次,每次增選,先要推薦院士候選人,然後進行學部評審和選舉。推薦候選人有院士推薦和歸口初選部門推薦兩個途徑,不受理本人申請。


每位院士最多推薦2名候選人。2003年增選時,要求65歲以上的候選人需有6名或6名以上院士推薦,且至少有4名院士所在學部與被推薦人相同方為有效。


學部評審要進行兩輪,第一輪評審產生初步候選人,第二輪評審產生正式候選人。從2003年起,第一輪評審全部採用通信評審。評審院士們通過閱讀被推薦人的有關材料,獨立判斷,行使選舉權利


然後就是選舉,由各學部常委會組織本學部院士對本學部的正式候選人進行無記名投票,獲得贊同票超過投票人半數的候選人,按本學部應增選名額,根據獲得贊同票數依次入選,滿額為止。如遇有獲得贊同票數相同而超過增選名額時,則對票數相同者再投票表決,以增選名額為限,取票數多者入選。


中國工程院院士每兩年增選一次。2003年新當選的院士包括兩名女性,她們是解放軍南京軍區總醫院的劉志紅上海第二醫科大學上海血研所的陳賽娟。新院士平均年齡62歲,60歲以下的占35%,50歲以下的占9%,其中年齡最小的44歲,他們是哈爾濱工業大學的歐進萍和南京軍區總醫院的劉志紅。至此,中國工程院院士的總人數達到663名,其中女性36名,平均年齡為69.6歲。


津貼

中國中央政府為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發放專門的津貼。


自2009年1月1日起,中國中央政府大幅提高兩院院士的津貼標準,由原來每人每月200元調整為每人每月1000元,對於今後新當選的兩院 院士,則自當選之月起發給院士津貼。


老齡化

上海交通大學人文學院科學史與科學文化研究院教授李俠在科學網發表題為《中國科學精英老齡化太嚴重!》的博文,文章雖寥寥數百字,卻已有近8000次閱讀,並引發學者和網友熱議。


在博文中,李俠分析了中國科學院院士和中國工程院院士的年齡分布後認為,以「兩院」院士為代表的中國科學界最高精英「老齡化太嚴重」。李俠根據「兩院」官網的數據統計,現任「兩院」院士年齡主要集中在70—89歲之間,而40—49歲年齡段的院士比例非常低。年齡在70—79歲間的中國科學院院士占全部709名院士的四成以上,而中國工程院765名在職院士的平均年齡就高達74.3歲。


長期從事科學史研究的李俠早先在分析1500—1950年有重大發現的科學家學術成就後得出這樣的結論:隨着時代發展,科學家發表學術著作的年齡在逐漸提前,年輕化趨勢在加強。


據李俠統計,16世紀科學家發表重要學術着作的平均年齡是50.1歲,而20世紀上半葉已降到了34.9歲,相當於提前了15年。李俠據此推測21世紀和22世紀科學家發表着作的平均年齡應為32.73歲和30.06歲。


李俠認為,38—45歲是一位科學家最具創造力的工作峰值年齡段。過了這一年齡段,科研能力就會逐漸衰減。70歲之後就很難說有什麼創造力了,「任何人,包括科學精英,70歲是一道門檻:思維活躍程度的臨界點。」李俠如是說。


但中國的「兩院」院士中,處在38歲—45歲工作峰值年齡段的院士比例很低,絕大部分院士年齡都在45周歲以上。現年43歲的潘建偉和現年45歲的鄧中翰分別是中國科學院和中國工程院最年輕的院士。而這兩位最年輕的院士也都已經接近或處於工作峰值年齡段的最大臨界值了。


列表

中國科學院與中國工程院院士列表(截至2018年8月)


退休制度

2013年11月15日公布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明確要求「改革院士遴選和管理體制,優化學科布局,提高中青年人才比例,實行院士退休和退出制度。這可能意味着今後將實施強制性的院士退休制度,具體制度還需兩院討論和實際落實調整後推出。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