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秀艳
陈秀艳,女,1956年2月生,营口市老边区柳树镇太平山村党总支书记。2015年“全国劳动模范范”荣誉称号获得者。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陈秀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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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1956年2月 |
国籍 | 中国 |
知名于 | 全国劳动模范 |
知名作品 | 全国文明村 |
目录
人物履历
2017年2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确认其代表资格有效。
主要事迹
2001年,陈秀艳自掏腰包给村里接上了自来水。而后又将自家的饭店无偿给村里经营,还清了村里70多万元外债。通过招商引资建了4个工厂,解决村民就业问题。2003年,村民人均收入达到6000多元。2005年,陈秀艳将太平山村争取为市“道德信贷金卡”试点,发展金卡户62户,村里增加200多万元发展资金。2011年村民人均收入超过万元,低保户37户减少到13户,党员从22人发展到52人,太平山村被评为全国文明村。2011年,陈秀艳身患重病,但她在住院治疗期间仍心系村民,为村里发展出谋献策。
主要荣誉
陈秀艳先后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妇女争先创优先进个人、省学习郭明义标兵、省优秀共产党员、省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
在2015年4月28日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大会上被授予“全国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2017年1月21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当选为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人物访谈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以推进干部作风转变为抓手,全面推进干部队伍建设。
全国人大代表、营口市老边区柳树镇太平山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陈秀艳代表告诉记者 ,每每想起总书记的讲话,她和全村党员都觉得干起工作更起劲儿了,肩上的担子也更重了。 [1] 陈秀艳对此感触尤深。她说,基层党组织对基层政治经济社会各方面都起关键作用,必须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把对党忠诚、做事堂堂正正、敢闯敢试、实绩突出的干部选拔出来,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陈秀艳表示,这一年来,村党支部多次组织全村党员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以学习促实干,按照总书记所提出的“发挥来自人民、植根人民的特点,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要求去做,牢记宗旨,全心全意为村民服务。现在,全村54名党员的精神面貌昂扬向上,村党支部真正成了一个坚强的战斗堡垒。
陈秀艳说,“总书记提出的‘三个推进’给我们的发展带来了三剂良方。过去一年,村党支部带领村民依托本地资源,搭建蘑菇大棚,建立合作社。同时,通过招商引资,在村里建起燃料油厂,不仅为村民提供了一批就业岗位,也为全村增收35000元。村党支部要继续做好土地流转,鼓励更多村民加入合作社,实现入社者家家有收入,月月有工资,争取在三到四年内让群众收入翻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