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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祎娟

陈祎娟,女,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人,1970年7月3日出生,中共党员,"百名红通人员"第15号,曾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公司湖南分公司综合部员工,涉嫌洗钱犯罪,2013年4月逃往英国,国际刑警组织红色通缉令号码A-7810∕12-2013。

2016年1月14日,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下,中国检察、公安、外交等部门及湖南省追逃办密切协作,成功规劝潜逃英国的犯罪嫌疑人陈祎娟回国投案自首。

目录

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陈祎娟

国籍:中国

民族:汉族

出生地:湖北武汉

出生日期:1970年7月3日

性别:女

人物经历

2008年5月,陈祎娟丈夫权明富(系天津移动公司原总经理,另案被告人,已判刑)调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总经理。

2009年2月,本为中国移动湖南分公司综合部员工的陈祎娟随调云南省电力设计院工作。

2013年4月2日,湖南省纪委正对权明富严重违纪一案进行查办,陈祎娟作为关键涉案人员,借着陪女儿读书的名义,金蝉脱壳从北京首都机场乘机逃往英国。

2013年12月3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请求最高检通过公安部对陈祎娟发布红色通缉令。2013年12月3日由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红色通缉令 ,国际刑警组织红色通缉令号码A-7810∕12-2013。

2014年7月,国际刑警组织英国国家中心局通报中国,陈祎娟已被羁押于英国非法移民遣送中心。但由于中国和英国存在引渡条约缺位的问题,事情的进展并不顺利。陈祎娟被羁押一个月以后,被英国非法移民遣送中心释放。

2016年1月14日,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下,中国检察、公安、外交等部门及湖南省追逃办密切协作,成功规劝潜逃英国的犯罪嫌疑人陈祎娟回国投案自首。

涉案原因

陈祎娟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昆明市分公司担任业务员的同学朱某向陈祎娟请求帮助承接云南移动公司的保险业务。

陈祎娟与朱某商定,朱某将保险业务提成收入的50%送给陈祎娟,钱直接交给陈祎娟的妹妹陈莉娟(另案被告人,已判刑)保管。2010年,在权明富的帮助下,朱某所在的云南财产保险公司中标云南移动公司保险业务。

2011年至2012年,朱某先后从公司获得提成276.3万元,陈祎娟先后多次收受朱某保险提成款共计138万元。

湖南省追逃办相关负责人表示,陈祎娟通过其丈夫的职务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其行为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投案自首

为确保劝返取得成效,专案组一方面请中央追逃办协调外交部了解陈祎娟在英国的基本信息,协调英国警方加快对陈祎娟的遣返。另一方面,调动其亲戚、朋友及重要关系人积极"走出去",确定其丈夫权明富为劝返第一人选。为规劝妻子早日回国投案自首,权明富配合办案人员录制劝返视频,并写了规劝信,其律师也充分支持办案人员工作,并与陈祎娟表姐奔赴英国做劝返工作。专案组一方面加强有关刑事处罚政策的沟通协调;另一方面,多次在电话里解释陈祎娟关心的所有问题,一步步化解了陈祎娟的心理顾虑。同时,专案组重新清查陈祎娟所掌握的资金情况,依法冻结其在境内的所有涉案资金。

此外,一大批外逃腐败分子相继归案的现实也不断瓦解着陈祎娟继续外逃的意志,"百名红通人员"戴学民、李华波、黄玉荣等相继归案,这也让陈祎娟感受到党中央追逃追赃的坚定决心。

国内亲属不断呼唤感召,境外生存空间愈加狭窄,追逃追赃行动坚决果敢,[1]陈祎娟最终选择回国投案自首。至此,"百名红通人员"第15号陈祎娟被成功劝返。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