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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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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资金是中国专有文化名词。

如今,一个拥有灿烂文化的中国,带着丰富多彩的文化元素[1]屹立在世界东方。而中华文化的典型代表之一便是汉字[2]

目录

名词解释

配套资金是指社会经济发展活动中,用于补助或奖励具体项目或解决具体问题,以便达到规划目标的政府投入财政资金。配套资金可以作为政府财政支出,以由政府提供或参与资助,以促进各项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公益项目的发展。它主要是把国家、地方政府和其他组织的大量资金用于政府项目的资助以及用于实现政府的发展目标的财政支出。

配套资金的“五种现象”

1、配套资金项目名目繁多。从中央到省、市以及县上下达的各类建设项目。据不完全统计,涉及阳光工资津贴配套、农村道路硬化、中心村建设、卫生院改造、学校危房改造、农田水利建设、光纤电视联网、沼气池建设、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殡葬改革、烤烟房建设等20多个方面,都需要乡村配套相应资金。

2、配套资金比例不一。各类建设项目高的要求配套资金在50%以上,最低也要20%以上,平均在35%左右。

3、配套资金出资人单一。少数项目虽有要求农民投工投劳,实际上难以到位。最后,不论是否愿意,所有的配套资金还是全部由乡村两级承担。

4、配套资金项目完成时限统一。上级批复的项目均被列入各级年度绩效考评,由于项目正式批复下达的时间一般又都在下半年,时间紧,任务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进度与质量的矛盾。有的项目完成情况还与争取其他项目挂钩,没有按时完成的,争取其他项目就受到一定的限制。

5、配套资金的行为意愿不一。有的是上级强制捆绑要求,没有商量余地,基层只有服从。有的是乡村为完成某项上级要考评的工作,只好打肿脸充胖子。有的是为了平衡部分村民与兄弟乡村攀比心理,不得不为。

配套资金存在的问题

1、增加乡村的新债务。有的配套资金增加了乡村新债务。如崇仁乡2005-2006年期间在完成农村道路硬化任务中,乡村两级通过各种途径共计筹措配套资金260万元左右,其中乡政府就负债200万元左右。

2、影响农村稳定。据统计,光泽县信访部门2009年1-5月份共接待村民集体来访26批306人,其中要求解决民生问题的17批259人,占集体访人数的84.6%,与上年同期比增100%。其中要求解决通自然村道路硬化8批142人;要求建新村的7批105人。这一现象已成为光泽县村民集体上访的一个新特点,成为一个影响农村稳定新的重要因素。

3、配套资金项目后期管理缺位。对工程建成后的管理重视不够,普遍存在责任不明确、管护资金缺乏等问题,有的项目,建成之日也就成摆设之时。一些项目在遭到人为或自然损毁时,因不能得到及时的管护和维修,难以持续有效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配套资金的对策

1、整合资金,实现投资效益最大化。省上应加大对惠农建设资金的整合力度,切实改变目前惠农资金投入中存在的重复投资、资金使用效益不高、多头分散管理等问题。成立专门的机构或采用“代建制”的方式,委托一个部门代为管理,集中财力,有计划、有重点地确定投资重点和方向,使有限的财政资金发挥最大的投资效益。

2、下放权力,强化监管。把农业、水利、土地、交通、林业等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下项目的勘测、环境评估、设计、立项批复的权力下放到县级人民政府,报省、市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备案,省、市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负责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

3、配套有度,量力而行。在实施各类惠农项目时,应量力而行,分步实施,慎用“配套”措施,尽量少用或不用“配套”办法,多予少取,由点到面,逐步到位,顺应了下面承受力的好意才能办成真正的好事,从而得到群众的欢迎。

4、严控滥用,防止转移负担。加强监督检查,严防个别部门随意向乡村拉赞助,加重基层负担。如像光纤电视进村入户等可以通过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来解决的,就应不再要求乡村投入配套资金。

5、健全机制,发挥项目的持续效益。要确实加强工程项目竣工后的运行管护,建立省、县、乡、村配套筹集项目管护基金,建立健全管护协会,真正做到“政府推动、部门协作、乡村联动、村民积极参与”的协会运作模式,从而确保工程项目建成后永续利用。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