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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公

郡公,中國古代的一種封爵。曹魏始置,一直延續到明朝初年。亦傳至越南。

目錄

基本信息

名稱 郡公 廢止 明朝初年
設立時間 曹魏 性質 爵位

魏晉

魏晉南朝時期,郡公為異姓功臣(禪代前的權臣除外)的最高封爵,皆為實封,有封國、食邑,開國置國官,具有世襲性。食邑從數千戶到萬戶不等。郡公以郡立國,封國置相,其職責相當於太守。

曹魏

曹魏咸熙元年(264年),在晉王司馬昭的主持下,創建了五等爵,分為郡公、次國伯、大國子、縣公、大國侯、次國侯、大國伯、次國子、大國男、次國男十級,郡公為最高的一級,居第一品。郡公僅封一人,為長樂公司馬孚。

晉朝


晉朝郡公為第一品爵,食邑一般為三千戶,置妾6人,車前司馬14人,旅賁50人。配有:金章、玄朱綬、綠紫紺、三梁冠、九縫皮牟、八斿旗、七旒冕。

西晉時期郡公的國官有:

相:1人,第五品

三卿: 郎中令:1人,第六品

中尉:1人,第六品

大農:1人,第六品

上軍將軍:1人,第六品,置軍1500人

侍郎:2人,第八品

四令: 典書令:1人,第八品 典書令丞:1人

典祠令:1人,第八品

典衛令:1人,第八品

學官令:1人,第八品

陵長:1人,第九品 典醫丞:1人,第九品

典府丞:1人,第九品


廟長:1人,第九品

牧長:1人,第九品

謁者:4人,第九品

中大夫:6人,第九品

治書:4人

舍人:10人

世子庶子:1人

東晉時,省去中尉、上軍將軍,其它與西晉時相同。

南朝

南朝宋、南齊的制度與東晉相同。

梁朝時,開國郡公為十七班爵,位視三公(十八班),境內被尊稱為第下,自稱寡人,國官向其稱臣。郡公的國官有:

三卿: 郎中令:七班

大農:六班

中尉:五班

侍郎:三班

典祠令

典書令:一班

典衛長

陳朝時,開國郡公為第二品爵,視中二千石。

北朝

北魏、北齊時,異姓功臣可以封王,郡公為僅次於郡王的封爵,有實封、虛封兩種。

北魏

北魏初期的封爵皆為虛封,爵位可以世襲(追贈者不可世襲)。孝文帝時,改革封爵制度,郡公分為兩類:

開國郡公,第一品,為實封,封國置相一人,其職責相當於太守。

散郡公,從第一品,為虛封。

北齊

北齊時,開國郡公為從一品,散郡公為正二品。

後世

從北周開始,開國郡公之上增設國公一爵。五等爵皆無實際封國,郡公雖帶有"開國"二字,但並不開國,"開國"二字成為榮譽稱號。唐朝以後,郡公一般不可世襲,常為虛封。明朝初年,取消郡公一爵,以後不再復置。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