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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典赤·赡思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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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典赤。赡思丁'''
(1211~1279) ,元代著名回回政治家 [1]<ref>1. 《元史·赛典赤赡思丁传》:“赛典赤赡思丁,一名乌马尔,回回人,别庵伯尔之裔,其国言赛典赤,犹华言贵族 </ref>” 。全名赛典赤·赡思丁·乌马儿(al-Sayyid Shams al-Din‘Umar),今译“赛义德·舍姆斯丁·欧麦尔”。赛典赤意为“先生”、“首领”,指圣裔;赡思丁意为 “宗教的太阳”,乌马儿有“长寿”之意。原籍中亚不花刺(今布哈拉)。
元代初期一位优秀的政治家。他一生的政治活动,对元初社会生产的发展起过一定作用。尤其是在担任云南平章政事(官名,为一省最高行政长官)的六年间,对云南的社会、经济和文化建设都作出了重大贡献。元世祖忽必烈建立南行中书省后,派其为云南行省的首任平章政事。
赛典赤·瞻思丁在云南6年中,“兴滇之心,事滇之子”兴利除弊,大胆改革,深得民从拥戴。至元16年(1279年),赛典赤·瞻思丁死于任上,送葬群众“号泣震野”。忽必烈闻讯后,“思震典赤之功,诏云南省臣尽守赛典赤成规。”大德元年(1279年)追赠赛典赤为“上柱国、咸阳王”。 [2]<ref>2. 赛典赤 .云南省人民政府网.2011-12-30[引用日期 2016-02-02]</ref>
==人物简介==
中统二年(1261),拜为中书省平章政事,统理财政,曾兼理发行中统交钞。
至元元年(1264),出任陕西等处行中书省、四川等处行中书省平章政事,后并节制陕西五路四川行枢密院所有大小官属。
至元十一年(1274),赡思丁任云南行省平章政事,为云南设立行省的第一任行政长官 。 [2]
至元十三年(1276年),赛典赤赛典赤把省会从大理迁到昆明,命第三子忠简王忽辛同张立道率三千人,凿开海口石龙坝,清理疏浚了螳螂川的河道。
==''' 清理户口组织屯田'''==
至元十一年(1274年)下半年,赛典赤率先命爱鲁“阅中庆版籍,得隐户万余,以四千户即其地屯田”。即按籍丈量土地,以新定标准征收赋税。
兴儒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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