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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佛教
圖片來自搜狐網

西藏佛教,8世界中葉,印度密宗大師蓮花生應藏王赤松德贊之請,來到西藏傳播佛教。他巧妙地運用密宗的義理和法術降服了本教,並封本教所奉神祇為佛教護法神,將本教最基本的儀式——火祭接受下來,使之等同於佛教的燒施

目錄

原文

桑耶寺被稱為西藏佛寺之祖,它的建立,是外來的佛教戰勝當地本教的標誌。

本教是古代藏族人民崇信的一種名叫「本波」的原始宗教,起源於西藏高原古老的民間自然崇拜。本教認為宇宙分為天、地和地下三界。居於三界的神分別稱為「贊」、「年」和「魯」。此外,地下和地面還住着各種精靈和魔怪。人必須警奉這些神、怪,融就會招致災禍。在佛教未傳入或初傳入藏族地區之前,本教是占統治地位的信仰。

公元7世紀初,地處雅魚藏布江中游南部的悉補野部第三十三代首領松贊干布(公元?-650年)先後兼併了西藏地區諸部,統一了全境,建立起吐蕃王朝。他發現與帶有原始平等制殘餘色彩的本教教義相比,佛教的經律教義和嚴密的組織,對於鞏固新生的王室統治更為有利。於是,他毅然排除各種阻力,將佛教引入吐蕃。他派人從印度等地迎請僧人,命人翻譯了《寶雲經》等二十一部經卷。又先後同篤信佛教的尼泊爾墀尊公主和唐文成公主聯姻。

佛教的傳入遭到了本教勢力的反對,他們利用一切機會掀起反佛風潮。這種本佛兩教的鬥爭時起時伏,延續了數百年。

8世界中葉,印度密宗大師蓮花生應藏王赤松德贊之請,來到西藏傳播佛教。他巧妙地運用密宗的義理和法術降服了本教,並封本教所奉神祇為佛教護法神,將本教最基本的儀式——火祭接受下來,使之等同於佛教的燒施。這樣就消除了藏地民眾對佛教的陌生感,使佛教在西藏傳播開來。桑耶寺正建於此時,與之同期建造的還有昌珠寺等。

公元815年,熱巴堅(公元815-836年在位)繼任藏王之位,他繼續興佛,重用僧侶。佛本兩教的鬥爭又一次激化。崇本的貴族權臣將藏王身邊信佛的大臣、王妃、王子,一一除掉,最後將熱巴堅縊死,擁立其弟達瑪(公元838-842年在位)為藏王。達瑪即位後,大肆滅佛,命令各地毀寺焚經,強迫僧人還俗,於是傳佛大師紛紛外逃,佛教勢力一度趨向衰落。從松贊干布興佛至達瑪滅佛,約兩個世紀,藏史學家稱這段時期為西藏佛教發展史上的前弘期。

公元842年達瑪被一名僧侶刺死,吐蕃奴隸制政權崩潰,奴隸和平民暴動遍及全境。自此西藏地區陷入了漫長的分裂局面,社會緩慢地向封建制度發展。直至公元978年以後,佛教才在一些新興封建主的扶植下逐漸復興,並形成了許多教派和教派支系。主要有寧瑪派、噶當派、噶舉派、薩迦派,以及影響最深遠的格魯派,另外還有幾個小派。藏史學家把公元978年以後,佛教再度興起,形成教派,稱為佛教發展史上的後弘期。至此,一種具有西藏地區特色的佛教(亦稱藏傳佛教或喇嘛教)形成,本教再也無力與它抗爭了。

格魯派由藏族僧人宗喀巴(公元1357-1419年)創立。「格魯」意為「善律」,該派寺院組織嚴密,主張僧從嚴寒戒律,學經遵循次第,因而名聲漸播。又因這一教派的嘈嘛頭戴黃色僧帽,所以也稱為「黃帽派」或「黃教」。格魯派禁止僧侶娶妻生子,宗教首領採取噶舉派首創的「轉世」辦法承繼,從而形成達賴和班禪兩大轉世體系。一世達賴喇嘛和一世班禪額爾德尼都是宗喀巴的弟子,延嗣至今達賴世系已傳至第十四世,1989年逝世的班禪大師為第十世。

格魯派的形成,標誌着西藏佛教已發展到極盛時期。這時西藏出現了全民信教的局面,境內寺廟遍及大小村莊和牧場。據1737年統計,僅格魯派寺廟就有3477座,僧侶316230人。在格魯派眾多的寺廟中,最著名的有甘丹寺(1409年建)、哲蚌寺(1416年建)、色拉寺(1418年{| 建)和札什倫布寺,這便是西藏地區著名的格魯派四大寺院。四大寺中,甘丹、哲蚌、色拉三寺皆建於拉薩市郊,唯札什倫布寺位於後藏日喀則市。[1]

佛教信仰

信仰佛教的好處,有些雖然信仰他教亦能獲得,但畢竟佛教要高超、殊勝多了。

佛教詳盡地剖析宇宙人生的問題,目的在使人對人生能獲得正確的認識。

一般人對人生的看法,不外乎悲觀樂觀兩種。

而佛教的人生觀,嚴格說來,是既不屬於悲觀,也不屬於樂觀的,我們可以勉強稱它做:『中觀』。

什麼叫『中觀』呢?就是既不哭哭啼啼地悲嘆人生,也不渾渾噩噩地虛擲生命,它能用智慧的眼光,掃除一切人生的疑懼、苦悶和誤解,而正確地認識人生的真象,把握人生的方向。

佛教又認為眾生是一體的,休戚與共的,小我生活於大我之中。因此要犧牲小我,完成大我,不但不能自私自利,反而要有慈悲助人的精神。

佛教反對命運操縱在他人或神的手中,自己做的自己承當,因此人人要克苦耐勞,努力奮鬥,為了明日,必須獻出今天,沒有辛勤的耕耘,哪會有豐碩的收穫呢?

佛教的戒律,對人的行為並不是死的束縛,而是活的鼓舞,在消極方面可以止惡防罪,在積極方面能夠鼓勵救人濟世。舉『不殺生』為例,它的真正精神與目的,不在自己的不殺,而是要去勸人戒殺,一個立志學菩薩道的人,自己殺生固是破戒,就是見死不救也是犯戒。其他戒律也莫不如此,不但自己不能『偷盜』、『說謊』,更要勸人不要偷盜、說謊,苦口婆心的,不厭其煩的勸人改邪歸正。

嚴守五戒是做人的根本,違犯五戒在社會上就不能立足,同時為國法所不容,最後只有身系囹圄,飽嘗鐵窗滋味。而佛教更認為要想做『人』就非守五戒不可,違反五戒,下世就不能再得人身,而將墮入地獄、畜生、餓鬼等三惡道了。(這三類眾生的報應都是痛苦不堪的,因此稱為惡道。)我們且不管下世如何,看看目前就夠了,人能不殺生,社會上就沒有殺人命案;能不偷盜,就沒有小偷、強盜;能不邪淫,就不會有男偷女娼,破壞家庭倫理的事;能不妄語也就不會有欺、詐、騙等事;能不飲酒,則身心愉快,頭腦清晰,不會因一時糊塗而闖禍。(酒有害身體,早經醫學一再證明。)如此,這個社會不是寧靜、安樂的社會嗎?因此我說佛教有淨化社會人心的功用。

佛從不生氣,或處罰弟子,在佛教經典中,絕對找不到佛發怒而用洪水、瘟疫來處罰人類的。

佛對弟子一直和顏悅色,諄諄教誨,他真的是『有教無類』——不論老、少、貧、富、貴、賤,同時包括宇宙間每一類眾生在內。

佛最懂得因材施教,能把握不同的時機,對不同資質的眾生說最好的道理。[2]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