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财政局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西安市财政局负责西安市地方的财政工作政府机构[1]。财政局贯彻执行财务制度,按照政策组织财政收入,保证财政支出,管好用活地方的财政资金,促进工农业生产发展和各项事业发展。市财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市财税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订全市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市对区县的财税政策、财税体制和转移支付制度并组织实施。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贯彻执行有关财政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三)负责管理市本级各项财政收支。负责编制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制定市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市级部门年度预决算的编制和调整工作。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全市和市级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市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全市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组织工作。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四)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税收调整政策。按照权限审批或报请市政府审批地方税费的减免工作。
(五)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2]。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研究拟订全市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六)组织制定全市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市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制定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负责制定政府购买服务政策和相关制度并监督管理。
(七)贯彻落实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研究制定全市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编制区县政府债余额限额计划。负责全市国际金融组织及外国政府贷(赠)款管理相关工作;负责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协调管理;负责国债遗留问题和特种国债兑付工作。
(八)牵头编制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拟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资产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九)研究拟订支持地方金融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按规定管理财政政策性金融业务。制定全市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根据市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市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负责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政府融资拓展业务;负责市政府出资的各类投资引导基金的管理。
(十)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收取市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拟订并执行政府与企业的分配制度和办法。研究拟定支持企业发展的财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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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西安市人民政府机构,西安市人民政府
- ↑ 政府非税收入有哪些管理办法?干货 ,搜狐,2019-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