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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玲,女,汉族, 1964年12月生,安徽巢湖人,博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学位,教授,博士生导师。2001年4月加入民建。现任全国政协委员、民建中央调研部部长。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 [1]

蔡玲
国籍 中国

目录

人物履历

1984年安徽大学本科毕业,获经济学学士学位;1988、1996年在原中南财经大学分别获得经济学硕士、博士学位。1987年、1994年、1998年分别赴南开大学、武汉大学、荷兰蒂尔堡大学进修学习,历任世界经济专业硕士导师组组长、"WTO与湖北发展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2000年获霍英东教育基金会全国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奖。 [2]

2013年3月8日上午9时,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全国政协委员、民建中央调研部部长蔡玲向大会作了题为“如何避免八项规定一阵风”的脱稿发言。发言虽然只有短短一千多字,赢得13次掌声。

任免信息

2017年12月,当选中国民主建国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委员。

学习经历

1980年至1984年安徽大学经济系政治经济学专业本科生,获经济学学士学位。1985年至1988年中南财经大学经济系政治经济学专业硕士研究生,获经济学硕士学位。1993年至1996年中南财经大学经济系政治经济学专业博士研究生,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在国内外主要研修经历是:1987年南开大学学习国际经济学专业硕士学位课程;1994年武汉大学学习西方经济学专业博士学位课程;1998年荷兰蒂尔堡大学学习市场经济学专业研究生课程。

工作经历

1984年7月至1985年8月中共巢湖地委讲师团干部

1988年7月至2004年1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原中南财经大学)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港澳研究所副所长、经济学系副主任、经济学院副院长、WTO与湖北发展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

2004年2月至2007年5月湖北省物价局副局长兼新闻发言人。

2007年6月至2010年11月任民建中央调研部副部长

2010年12月任民建中央调研部部长。

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

社会兼职

历任第十届、第十一届、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委员。第八届、第九届、第十届民建中央委员、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国家税务总局特约监察员。民建湖北省第五届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第九届全国青年委员会委员。曾任湖北省世界经济学会理事,全国高协教材编写委员会委员,中国价格学会常务理事。中共湖北省委财经领导小组特约研究员。武汉市妇女代表,武汉市人大代表、法制委员会委员,武汉欧美同学会常务理事。

主要荣誉



2015年民建全国优秀会员

2012年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优秀提案奖

2007年第四届“薛暮桥价格研究奖”

2006年“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贡献”表彰大会先进个人奖

2000年霍英东教育基金会第七届全国高等院校优秀青年教师奖。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