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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德市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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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德市图书馆'''前身是建于1952年旧城新街的文化馆内设图书室,当时仅有报刊 [[ 志40 志]]40 多种。1958年正式设立挂牌为:英德县图书馆,有藏书两万多册。2011年1月,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怀下,位于英城和平北西金子山旁,一幢三层楼, [[ 建筑面积 ]] 为7千多平方米的图书馆展现在前面。全馆藏书近20万册,其中有地方文献近千册。1997年荣获清远市文明图书馆,1998年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中,被文化部评定为三级图书馆,少儿部被省文化厅评为先进 [[ 集体 ]] ,2013年被评为一级图书馆。
==基本介绍==
英德市图书馆前身是建于1952年旧城新街的文化馆内设图书室,当时仅有报刊杂志40多种。1958年正式设立挂牌为:英德县图书馆,有藏书两万多册。
1960年搬迁至旧城文化街,馆舍 [[ 建筑面积 ]] 约135平方米。1964年春因遭洪水浸淹,图书损失惨重,藏书被毁。1971年重办图书馆,藏书仅有千多册。
1982年由省文化厅拨款和地方 [[ 政府 ]] 配套资金兴建图书馆大楼,1984年5月新馆建成启用,建筑面积为1120平方米,位于新城和平中路。1994年撤县设市,更名为“英德市图书馆”。 1997年,在原馆舍内扩建建筑面积为400平方米的书库大楼,图书馆馆舍面积扩大为1520平方米。2007年5月,因市政改造,临时搬迁到浈阳湖东苏公路文广局内300 [[ 平方米 ]] 展厅设馆。6月正式对外开放借阅图书。
2011年1月,在市委市 [[ 政府 ]] 的高度重视和关怀下,位于英城和平北西金子山旁,一幢三层楼,建筑面积为7千多平方米的图书馆展现在前面。
新馆开馆以来,坚持“ [[ 读者 ]] 至上,服务大众”的理念,为全市人民提供了多种形式的服务。送书进校园、进军营、进社区、下基层……
图书馆现有工作人员14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12人,中级职称1人,初级职称4人。1997年荣获清远市文明图书馆,1998年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中,被文化部评定为三级图书馆,少儿部被省文化厅评为先进 [[ 集体 ]] ,2013年被评为一级图书馆。
未来,英德市图书馆以“加快发展步伐,建设幸福英德” [[ 理念 ]] ,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充分开发馆藏文献资源,并着力挖掘地方 [[ 文献 ]] ,向社会提供多元化的信息服务,为建设幸福英德而努力奋斗。
==展厅展馆==
馆内设省流动图书馆、报刊阅览室、少年 [[ 儿童 ]] 借阅室、残疾人借阅室、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室、数字图书阅览室、中文图书借阅室、自学室等二十多间休闲阅读与交流的活动场所。
==馆藏实力==
全馆藏书近20万册,其中有地方 [[ 文献 ]] 近千册。
==实用信息==
一:各借阅室申办对象
[[ 成人 ]] 借阅室: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和外籍人士
少儿借阅室:未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和外籍人士
电子阅览室:年满18周岁以上读者(凭本人身份证办理),未满18周岁的 [[ 读者 ]] (由家长办理陪同使用)。
二:办证步骤
5:领取读者证。
三:读者证类型 ?
类型 权限 押金标准 工本费
一证通 每次可外借馆内 [[ 图书 ]] 两册 100元 免
[[ 成人 ]] 外借证 每次可外借成人外借室图书一册 50元 免
报刊借阅证 每次可外借报刊借阅室图书一册 50元 免
少儿借阅证 每次外借少儿借阅室图书一册 30元 免
电子阅览室 提供免费上网、数字 [[ 资源 ]] 阅读服务 50元 免
注:60岁以上长者和 [[ 家庭 ]] 特困户免收书证押金
===办证须知===
一、英德市图书馆借书证简介
英德市图书馆自2010年搬迁到和平北路西新三馆后,全面推行借书服务。读者阅读图书实行全免费进馆阅读。读者需借阅图书时可携带有效证件,到 [[ 图书馆 ]] 办理借书证手续借阅图书。
===借书证办理说明===
证件类型 权限 工本费 备注
借书证 每次可外借馆内纸质图书共4册 免 大堂 [[ 服务 ]] 中心办理
三、借书证使用方法
2.挂失
借书证损坏或者丢失以后,应当及时到图书馆办理借书证挂失 [[ 手续 ]]
3.补证
读者挂失借书证后,可以当场补办借书证。补办借书证应当提供效证件(诸如、户口本、 [[ 社保卡 ]] 、市民卡等)
办理地点:补办借书证应当到大堂服务中心办理手续。
上午:8:30-12:00 ?
[[ 下午]]: 10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14 : 30-17 : 30,4月1日至9月30日14 : 30-18 : 00
自习室:8 : 30-21 : 00
地方文献室、史志馆:周一到周五8:30—12:00,14:30—17:30
凡星期四下午闭馆,不对外 [[ 开放]]。
===读者须知===
1、读者证只作借阅书刊 [[ 文献 ]] 资料、电子读物、数字信息资源阅读使用。
2、使用读者证时,请先了解本馆的相关借阅 [[ 规章 ]] 制度并自觉遵守。
3、读者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若此证丢失,请及时到本馆办理挂失、补办手续;挂失前造成的损失由持证者本人负责。
4、借阅书刊文献、电子读物时需仔细检查是否完整,如有污损、缺页等情况,及时告知 [[ 管理 ]] 人员。资料一经借出,归还时发现有上述情况,由持证人负责。
5、每次借阅期1-30天,在规定期限内,未阅完的可办理续借一次30天,超过规定期限未还的,依照《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 ]] 》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6、损失所借书刊文献资料或 [[ 电子 ]] 读物等,按原价的2-5倍或相同版本新书赔偿。
==参考文献==
[[Category:026 普通圖書館;公共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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