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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心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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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良心的自由.jpeg|有框|右|<big></big>[https://img3.doubanio.com/view/subject/s/public/s7020870.jpg 原图链接][https://book.douban.com/subject/7060546/ 来自 豆瓣网 的图片]]] 《'''良心的自由'''》作者:[美]约翰·范泰尔(L. John Van Til),译者:张大军,出版社:贵州大学出版社,副标题:从清教徒到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 书籍是用文字、[[图画]]和其他符号,在一定材料上记录各种知识,清楚地表达思想,并且制装成卷册的著作物<ref>[https://www.doc88.com/p-6631147737261.html 作品、著作物与版权],道客巴巴,2014-11-09</ref>,为传播各种知识和思想,积累人类文化的重要工具。它随着历史的发展,在书写方式、所使用的材料和装帧形式<ref>[https://www.docin.com/p-1706199510.html 书籍装帧设计的分类及艺术表现形式],豆丁网,2016-08-14</ref>,以及形态方面,也在不断变化与变更。 ==内容简介== 对于言论自由和[[信仰]]自由,几乎每天都有新的议题在公众传递,并且对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内涵的关注从未减弱过,而这当中涉及的核心问题就是良心的自由。 如果对于人类个人信念基础上的行动需要有限制,这种限制是怎样的?应该由谁来设定?良心该向谁负责?是制度?国家教会?还是唯独上帝? 本书追溯良心自由这个观念从帕金斯到麦迪逊及《权利法案》这段时期的演变过程。发源于英格兰的良心自由观念,之后在英国的北美殖民地开花结果,最终以[[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形式被制度化,在人类历史上奠定了信仰自由的原则。书中作者将注意力特别集中在帕金斯、罗杰·威廉姆斯、威斯敏斯特大会、殖民地政策,以及各州与联邦的法律上,向读者展示了良心自由的观念如何奠定了美国思想的基础,并在随后的岁月中广为传播。到20世纪,它所提倡的原则被《世界人权宣言》接纳,成为普世价值准则。 ==作者简介== 约翰·范泰尔,密西根大学文学硕士,密西根州立大学哲学博士。他在格洛夫城市学院任教二十余年,专攻16-18世纪的思想史,在历史、公共政策以及基督教伦理方面撰写了大量著作。 ==目录== 引言 第一章 伊丽莎白时代[[英格兰]]的容忍政策与良心自由 第二章 1600-1640年旧英格兰的容忍政策与良心自由 第三章 良心与海湾殖民地建造者:1630-1640年 第四章 1640-1660年旧英格兰的良心自由 第五章 复辟时期的英格兰:良心自由的衰落 第六章 美国对[[良心]]自由的接受:1630-1770年 第七章 美国革命中的良心自由 第八章 结论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Category:040 類書總論;百科全書總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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