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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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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er>'''炸品'''<br><img src="https://img0.baidu.com/it/u=1684915679,1165849317&fm=253&fmt=auto&app=138&f=JPEG?w=500&h=500" width="280"></center><small>[hhttp://js-daqin.com/ch/productview.asp?id=353 圖片來自大秦标签]</small>
|}
'''炸品''',是指《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列为第1类的[[危险货物]]。包括具有整体[[爆炸危险]]、具有抛射危险但无整体爆炸危险、具有燃烧危险并兼有较小爆炸(局部爆炸)或较小抛射(局部抛射)危险之一或兼有这两种危险但无整体危险、无重大危险、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极不敏感和不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极不敏感的物质、物品。<ref>[https://zhuanlan.zhihu.com/p/355942015 危险品分类、4证说明]知乎</ref>
==定义==
包括无整体爆炸危险,但具有燃烧、抛射及较小爆炸危险的物品。或仅产生热、光、音响或烟雾等一种或几种作用的烟火物品。比如:火药、炸药、[[烟花爆竹]]等,都属于爆炸品。
《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International Maritime Dangerous Goods,IMDG Code)中对于爆炸品分为如下六类:
1.1类: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或物品,如[[起爆药]]、爆破[[雷管]]、黑火药、导弹等。<ref>[https://www.lawtime.cn/info/shengchan/aqzs/202107233654987.html 爆炸品包括哪几项]法律快车</ref>
1.2类:具有抛射危险,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或物品,如无引信炮弹、照明弹、枪弹、火箭发动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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