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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卫生局,组织拟订卫生改革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组织实施卫生、食品安全、医疗服务、公立医疗机构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卫生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负责组织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基本药物目录[1];拟订全市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市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提出全市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标准,负责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安全风险评估、预警工作,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四)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发展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市卫生资源配置,拟订社区卫生、农村卫生、妇幼卫生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措施;指导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和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
(五)负责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制定实施重大疾病防治规划与策略,拟订全市免疫规划及政策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负责指导全民健康教育。
(六)组织实施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医疗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管理医务人员资格认证和医疗卫生机构从业许可证工作;依法监督管理血站、单采血浆站的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落实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规范、标准。
(七)拟订卫生应急预案和政策措施,组织调度全市卫生技术力量,对重大突发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置;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八)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
(九)负责全市医疗机构(含中医院等)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技术、医疗质量和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规范、标准,组织制定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十)组织制定全市重点医疗卫生科学研究和学科发展规划,指导医学科技成果的普及和应用工作;组织参与国家和省的重点医疗卫生科研攻关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十一)指导全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制定全市卫生人才发展规划。
(十二)贯彻落实中医、中药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实施全市中医、中药发展规划;指导中医医疗、科研、教学机构的改革;对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进行监督和指导;指导中医药教育和科学研究;推进中医药的继承、发展、创新,加快中药现代化产业步伐,促进四大怀药的科研、开发和临床应用[2]。
(十三)组织指导医学卫生方面的合作交流与卫生援外工作。
(十四)承担市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和市政府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五)负责全市卫生系统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促进卫生行业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十六)承办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许可、审批、审核、核准等事项。
(十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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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国家基本药物和医保目录药品有什么区别和联系?,腾讯网,2020-09-13
- ↑ 河南公务员考试职位简介:河南省焦作市卫生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河南中公教育,2018-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