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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拼音:fǎ)是漢語通用規範一級漢字(常用字)。法古字寫作"灋",最早見於西周金文。"法"本意是法律、法令。它的含義古今變化不大,在古代有時特指刑法,後來由"法律"義引申出"標準"、"方法"等義。現代漢語的"法"多指由統治者(統治集團,也就是政黨,包括國王、君主),為了實現統治並管理國家的目的,經過一定立法程序,所頒布的一切規範的總稱

2014年12月19日,由國家語言資源監測與研究中心、商務印書館等主辦的"漢語盤點2014"年度字詞今揭曉, "法"被列年度國內字。

《說文解字》"法"作"灋",篆文作"法"。異體"灋"、"㳒"不用於義項"法國""姓氏""電容單位"。

目錄

基本信息

中文名稱; 法

拼音; fǎ

部首; 氵

五筆; IFCY

倉頡; EGI

鄭碼; VBZS

筆順; 點、點、提、橫、豎、橫、撇折、點

字級; 一級

平水韻; 入聲十七洽

注音; ㄈㄚˇ

統一碼; 6CD5

異體; 㳒*、ࣳ�

古字; 灋*、佱

筆畫數; 3+5

四角碼; 3413₂

基本信息

普通話拼音:fǎ

部首:氵

結構:左右

部外筆畫:5

總筆畫:8

五筆86:ifcy

五筆98:ifcy

倉頡:egi

筆順編號:44112154

四角號碼:34132

鄭碼:vbzs

Unicode:CJK統一漢字 U+6CD5

結構

漢字首尾分解:氵去

漢字部件分解:氵土厶

筆順編號:44112154

筆順讀寫筆順:點、點、提、橫、豎、橫、撇折、點

韻部

【平水韻】:屬入聲十七洽部。

【中華新韻】:屬一麻上聲(三聲)部。

【詞林正韻】:屬第十九部十五合十七洽通用。

【詞韻簡編】:屬十九部,與詞林正韻同。[1]

參考文獻

  1. , 360國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