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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爾斯·芬尼(英語:Charles Grandison Finney,1792年8月29日-1875年8月16日),是一位奮興家、牧師、教育家和社會改革家。他是第二次大覺醒的領導者,因此被人稱為現代復興之父(英語:The Father of Modern Revivalism),基督教徒。

基督教、伊斯蘭教、佛教並稱為世界三大宗教[1]。此三種宗教之所以能成為前三大,是目前世界上僅有的三個各自被一部分國家列為國教的宗教,如基督教在歐美的一些國家、伊斯蘭教在中亞和西亞一些國家、佛教在東南亞一些國家分別被列為國教[2]

簡介

芬尼出生在康乃狄克州哲菲郡華倫鎮(Warren, Litchfield County, Connecticut)的一個農家中,在15個兄弟姐妹中排行最小。他2歲時候隨着父親搬到紐約州的奧尼達(Oneida County, New York)。因為家境問題芬尼並沒有讀大學,但他在家鄉備受尊重。芬尼的父母親並不是敬虔的基督徒,而由於當時的生活環境芬尼並沒有機會聽到他人布道。後來芬尼一家又搬到安大略湖的沙吉港(Sachett's Harbor,Ontario)。在芬尼二十歲的那一年,他到新新澤西州擔任教職的工作。後來他也學了拉丁文、希臘文和希伯來文。在1818年時,芬尼的父母親要他回紐約的傑弗遜與他們團聚。也因此芬尼決定留在亞當斯的法律事務所當一名實習生。在學習法律課程時,芬尼發現所讀的書本里有一些作者經常引用聖經,並且特別引用摩西律法作為普通律法的大原則權威。這使得芬尼開始對聖經非常興趣,並因此買了一本聖經並加以閱讀和研究。

29歲時他放棄了法律,受洗成為基督徒,並立志投身傳教。接着他在長老會下接受訓練,成為了一位合格的牧師,但是同時他也開始對基本教義感到疑惑。1832年芬尼搬到紐約,在查塔姆街教堂傳教,之後他創立了百老匯禮拜堂。

芬尼結過3次婚,但前兩任妻子都不幸比他早逝世。1824年,他娶了Lydia Root Andrews(1804年-1847年)。1848年,他與Elizabeth Ford Atkinson(1799年-1863年)結婚。1865年,他再與Rebecca Allen Rayl(1824年-1907年)結婚。三任妻子都協助他的傳教工作,也在復興運動中陪伴着他。芬尼有6個孩子,皆為第一任妻子所生。

信仰背景與信念

芬尼原是加爾文教派背景,年輕時曾經加入長老會,但後來離開加爾文主義。對芬尼而言,復興是件極為重要的事,因此他極力的向教會呼籲要求復興的來臨。他認為每當人們感覺需要被復興的時候,人們便可以期待覆興的來臨,並且一間教會是否會復興,責任在於牧師及教會的領導者。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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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文化與宗教信仰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