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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定国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事实揭露 揭密真相
YH讨论 | 贡献2019年11月20日 (三) 15:44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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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定国(Paul T K Lam,1932年)香港资深大律师,曾任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 [1] 。现任消费者委员会主席。

简历

林定国于1992年在香港获委任为执业大律师,在Parkside Chambers 大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2013年,获委任为资深大律师。主要执业范围是民事诉讼,擅于处理本地及国际商业纠纷、土地纠纷、财产及信托法、遗嘱认证及遗产管理、人身伤害索赔等。 林定国亦为香港大律师公会担任多项义务工作,曾任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他既是纪律委员会委员,亦是见习大律师批核委员会委员。 [2]

动态

2018年12月7日政府公布委任资深大律师林定国担任消费者委员会主席,任期两年,接替已出任消委会主席6年的黄玉山,由2019年1月1日起生效。[3]

专业资格

年份 机构 专业资格
1990年 香港大学 法律学学士学位(LL.B.)
1991年 香港大学 香港法律执业大律师资格(P.C.LL.)
1992年 英国诺丁汉大学 国际法学硕士学位(LL.M.)

[4]

公职

  • 行政上诉委员会副主席
  • 人事登记审裁处审裁员
  • 税务上诉委员会委员
  • 游戏机中心委员会委员
  • 暴力及执法伤亡赔偿委员会委员
  • 消费者委员会主席


视频

大律师公会主席林定国: 请用法治来说服我! 秒杀林郑
新一届大律师公会主席戴启思及现任主席林定国见记者

参考来源

外部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