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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宋初年名相、文學家
  • 「白體詩」代表人物之一


李昉(925年-996年2月22日[1]),字明遠,(《直齋書錄解題》作明叔[2] ),深州饒陽(今河北饒陽縣)人。五代至北宋初年名相、文學家。

後漢時期,李昉登進士第。累官至右拾遺、集賢殿修撰。後周時任集賢殿直學士、翰林學士等職。

北宋建立後,為中書舍人,至宋太宗時升遷至參知政事、平章事,主張與契丹修好,弭兵息民。晚年以特進、司空致仕。

至道二年(996年),李昉去世,年七十二。獲贈司徒,諡號「文正」。

李昉工詩,效法白居易詩風,為「白體詩」代表人物之一。典誥命共三十餘年,曾參與編寫宋代四大類書中的三部(《太平御覽》《文苑英華》《太平廣記》),有文集五十卷,今已佚。

基本信息

                本 名         李昉                 出生時間         925年
                別 稱         李文正                 去世時間         996年2月22日
                所處時代         五代→北宋                 字 號         字明遠,一作明叔
                出生地         深州饒陽                 官 職         特進、司空
                  民族族群          漢族                  追   贈           司徒,諡號:文正  

人物話題

人物生平

早年經歷

李昉生於後唐莊宗同光三年(925年)。其父李超,曾在後晉擔任工部郎中、集賢殿直學士,他的伯父、右資善大夫李沼沒有兒子,就把李昉過繼到自己膝下。 李昉早年以蔭補任太廟齋郎,選授為太子校書。後漢乾佑(948年-950年)年間,李昉登進士第,授職秘書郎。經宰相馮道引薦,與呂端一同任直弘文館,後改任右拾遺、集賢修撰。[3]

後周任職

後周顯德二年(955年),李昉隨宰相李谷出征淮南,擔任記室。李昉掌管軍中章奏,後周世宗覽奏後,喜愛其文才,等到看了他寫的《相國寺文英院集》,更加欣喜,稱讚他說:「朕知道這個人已經很久了。」李昉因病請求先回朝,李谷看着他說:「你來日的官爵祿位應當像我一樣。」 世宗率軍回師後,擢升李昉為主客員外郎、知制誥、集賢殿直學士。 [4] 

顯德四年(957年),加史館修撰、判館事。同年冬,柴榮再次南征,李昉從徵到高郵,適逢陶谷出使南唐,李昉在軍中代理草擬詔書,被任命為屯田郎中、翰林學士。[5]

顯德六年(959年)春,李昉遭逢母喪。同年,後周恭帝繼位,賜李昉金紫官服。 [6][8]

北宋任職

北宋建立後,李昉加職中書舍人。

建隆三年(962年),李昉被罷為給事中。

建隆四年(963年),朝廷平定荊湘地區,李昉受命祀祠南嶽,就近知衡州。

乾德二年(964年),李昉被調回朝廷任職。陶谷誣告李昉替親屬謀求京畿令一職,宋太祖大怒,召吏部尚書張昭當面質問此事。張昭是名儒,性格耿直,在朝堂摘下自己的官帽,上前厲聲說:「陶谷欺騙陛下。」太祖仍抱有疑意,將李昉外調任彰武軍行軍司馬,住在延州以謀生度日。在三年內本應遷徙至內地,李昉不願意。經宰相推薦,太祖在開寶二年(969年)將李昉召入朝,再次擔任中書舍人。不久,奉命直學士院。[7]

開寶三年(970年),李昉奉命主持貢舉。

開寶五年(972年),李昉再次主持貢舉。秋季,在大明殿參加宴會,太祖看見李昉坐次在翰林學士盧多遜之下,向宰相詢問原因,宰相回答說:「盧多遜是學士,李昉只不過是個殿直罷了。」太祖於是任命李昉為翰林學士,讓他坐在盧多遜的上位。

李昉主持貢舉時,他的同鄉武濟川預選。不久後,武濟川在奏對時失當,李昉受牽連,被貶為太常少卿,之後改判國子監。

開寶六年(973年)五月,李昉復任中書舍人、翰林學士。同年冬,判吏部銓選。太平興國元年(976年),宋太宗即位,加李昉為戶部侍郎,命他與扈蒙、李穆、宋白等同修《太祖實錄》。

太平興國四年(979年),李昉隨太宗出征北漢。宋軍回師後,李昉升任工部尚書兼翰林學士承旨。 [8]

官居宰相

太平興國八年(983年),李昉被改授為文明殿學士。當時宰相趙普宋琪任職已久,朝廷尋找能接替他們任職的人,李昉於宿舊大臣中最為突出,於是被任命為參知政事,位列執政。同年十一月,趙普出鎮武勝軍,李昉與宋琪都被任命為平章事。不久,加監修國史,他建言恢復將時政記先進呈皇帝而後交付有關部門的慣例。

雍熙元年(984年),朝廷舉行郊祀,任命李昉為左僕射,李昉再三辭讓,便改授中書侍郎。

端拱元年(988年),百姓翟馬周擊登聞鼓上告,訟稱李昉官居宰相,在北方發生戰事時,不作邊備,只知賦詩宴樂。舉行籍田禮完畢後,太宗立即召賈黃中草擬詔令,貶李昉為右僕射,並嚴加譴責。賈黃中說:「僕射,是百官的表率和上級,實為宰相之任,李昉從工部尚書而遷任此職,不是黜貶斥責。如果說文昌政務簡少,以均勞逸為藉口,較為得體。」趙光義認為這個意見很好。恰遇契丹犯邊,太宗令文武群臣各自進獻應對策略,李昉援引漢、唐先例,堅持認為應委屈己方與敵修好,停止戰爭、休養百姓。此議為當時輿論所稱許。淳化二年(991年),李昉以右僕射之職兼任中書侍郎、平章事、監修國史,再次拜相。[9]

罷處宰相

中淳化四年(993年),李昉因為家中連遭喪事,請求解除宰相職任,太宗不允,並派張齊賢等宣諭聖旨,李昉才又上朝處理政事。數月後,被罷為右僕射。之前,太宗召翰林學士張洎起草詔令,任命李昉為左僕射,將其罷相。張洎說:「李昉官居治理政務的重任,卻陰陽不調,不能決意引退,讓他位處百官師長之任,怎麼能表示陛下勸勉之意呢?」太宗覽奏後,便下令貶斥李昉,讓他只任右僕射。

淳化五年(994年),李昉年屆七十,以特進、司空之職致仕歸居,如遇朝會宴飲,令他居宰相班次之中,太宗每年對他的賞賜愈發厚重。[10]

溘然長逝

至道二年(996年),李昉陪同太宗祭祀南郊,禮畢入賀,因為拜舞仆倒在地,被台吏扶着離開。臥疾數日後,李昉逝世,享年七十二歲。獲贈司徒,諡號「文正」。 [11]  

人物政績

政治

李昉為人寬厚溫和,不計舊惡,在相位時小心謹慎,沒有顯赫的名望。他主張與契丹修好,弭兵息民。[12]

文化

李昉家聚書多漢唐故事,進《開寶通義》200卷。宋太宗時,一度兼修國史,參加修纂《舊五代史》《太祖實錄》等書。一生多在三館就職,對圖籍藏儲和文獻掌故較為熟悉了解。利用三館豐富藏書,參與纂輯有宋代四大類書中的《太平御覽》《文苑英華》《太平廣記》三部。因徵引材料宏富,多古籍佚文,自漢代到宋初,多有失傳之書,賴此得考見其原文。對保存古代文獻資料有貢獻。又開闢學館,以延學士大夫,閱書不必見館主,而下馬入直讀書。所居有園亭別墅之勝,書室墳籍環列四周,召故友名儒寓樂其中。[13]

人物典故

太平盛事

至道元年(995年)正月十五,太宗在乾元樓觀燈,召來李昉,命他坐在身邊,親自為其斟酒賜食。太宗看見京師繁華,手指前面的街坊小巷及官府衙門,命近臣開拓為通衢長廊,於是談論道:「後晉、後漢君臣昏暗,相互猜疑,枉屈陷害善良,當時百姓民不聊生,即使想準備宴席,哪裡顧得上呢?」李昉說:「後晉、後漢的事情,臣都經歷過,哪裡能與聖朝同日而語呢?像這樣天下清平,人民富康,都是陛下恭勤政事所致啊。」太宗說:「勤政憂民,是帝王常事。朕不是因為繁華而高興,而是因為百姓安居樂業而高興啊。」於是對侍臣們說:「李昉奉事朕,兩次進入中書省,從未做過傷人害物之事,應當如此享受,可以算作是善人君子啊。」 [14]

公正無偏

李昉喜歡結交賓客,北宋滅南唐後,南唐士人歸附朝廷的人多與李昉交遊。李昉向來厚待張洎而薄待張佖,李昉被罷相時,由張洎起草詔令,他在詔書中刻骨地攻擊詆毀李昉,而張佖每到初一、十五卻一定去拜訪李昉。有人對張佖說:「李公素來待你不好,你為什麼還數次拜訪他呢?」張佖說:「我任廷尉時,李公剛剛執政,未曾有一事請託,這是我之所以敬重他的原因啊。」 [15]

不疑故友

李昉向來與盧多遜交好,對他從不懷疑。盧多遜數次向太宗誣告李昉,有人將此事告訴李昉,李昉不相信。等到李昉為相時,與太宗談及盧多遜謀反案,李昉為他多作解脫。太宗說:「盧多遜經常毀謗你一錢不值。」李昉才開始相信,太宗因此越發看重李昉。 [16]

思勞成疾

李昉主管誥命三十餘年,因積勞思慮過度而患有心臟病,每隔數年便發作一次,每次發作後一定要過一年才痊癒。等到任宰相時,他愈是憂愁顧慮。[17]

為叔辯冤

後晉的侍中李崧,是李昉的族叔,時人稱李崧為東李家、李昉為西李家。後漢隱帝時,李崧被冤殺。至宋太宗時,李崧的兒子李璨從蘇州常熟縣令之職赴朝待調,李昉代他為李崧辯冤,並且說:「周太祖已經替他昭雪贈官,追還他家的田宅,錄取李璨為官。然而李璨年近五十歲,還任州縣之職,臣從前與他同難,難道只有臣應該蒙聖明君主之恩。如果陛下能一視同仁施恩於衰微的人,那過去的冤屈就得以伸張,而繼絕之恩將永遠光耀史冊啊。」太宗下令任命李璨為著作佐郎,李璨後來官至右贊善大夫。[18]

三世同命

李昉致仕後,在陪同祭祀南郊時撲倒,因傷寒病去世;他的兒子李宗諤任玉清昭應宮副使時,從齋戒場所得病去世;李宗諤的兒子尚書右丞李昭述,在祫祭奏告景靈宮時突然發病去世。祖孫三代都死於祭祀之事。 [19]

千葉牡丹

淳化年間,李昉家中牡丹花開,「一歲中有千葉者五苞」,格外繁盛艷麗,李昉於是置辦酒席,宴請賓客,作樂賞花。這年過後,第二年內,長幼「凡五喪」。文學家楊億認為:大概是地物反常的一種驗證。

人物評價

  • 趙光義:①李昉事朕,兩入中書,未嘗有傷人害物之事,宜其所享如此,可謂善人君子矣。②昉本以文章進用,及居相位,自知才微任重,無所彌綸,但憂愧而已。 [20]
  • 趙恆:國朝將相家能以聲名自立,不墜門閥,唯昉與曹彬家爾。[21]
  • 歐陽修:李文正公進《永昌陵輓歌辭》云:「奠玉五回朝上帝,御樓三度納降王。」當時群臣皆進,而公詩最為首出。 [22]
  • 王稱:李昉為多遜所毀,而不較(闕)正,為張紳所污,而不辨,齊賢為同列所累,而不言。嗟乎!君子哉!非甚盛德蔑以加,此三人者,俱名宰相,又能引年謝事,優遊林泉,以佚其老,其處進退之際,綽然有餘裕矣。[23]
  • 脫脫:太宗勵精庶政,注意輔相,以昉舊德,亟加進用,繼擢蒙正、齊賢,迭居相位;復進黃中,俾參大政。而四臣者將順德美,修明庶政,以致承平之治,可謂君臣各盡其道者矣。君子謂李昉為多遜所毀而不校,蒙正為張紳所污而不辨,齊賢為同列所累而不言,黃中多所薦引而不有其功,此固人之所難也。而況四臣者皆賢宰輔,又能進退有禮,皆以善終,非盛德君子,其孰能與於斯? [21] 
  • 謝肇淛:宋之人物,若王沂公、李文正、司馬溫公之相業,寇萊公、趙忠定之應變,韓魏公之德量,李綱、宗澤之撥亂,狄青、曹瑋、岳飛、韓世忠之將略,程明道、朱晦庵之真儒,歐陽永叔、蘇子瞻之文章,洪忠宣、文信國之忠義,皆灼無可議,而且有用於時者,其它瑕瑜不掩,蓋難言之矣。

史料記載

  • 《隆平集·第四卷·宰臣》
  • 《東都事略·卷三十二》[23] 
  • 《宋史·卷二百六十五·列傳第二十四》[21] 
  • 《欽定續通志·卷三百六》


參考資料

  1. 《宋史·卷五·本紀第五》:(至道二年)二月壬申朔,司空致仕李昉薨。
  2. 《直齋書錄解題·卷五》.國學大師.2016-06-27
  3. 《宋史·卷二百六十五·列傳第二十四》:漢乾祐舉進士,為秘書郎。宰相馮道引之,與呂端同直弘文館,改右拾遺、集賢殿修撰。
  4. 《宋史·卷二百六十五·列傳第二十四》:周顯德二年,宰相李谷征淮南,昉為記室。世宗覽軍中章奏,愛其辭理明白,已知為昉所作,及見《相國寺文英院集》,乃昉與扈蒙、崔頌、劉袞、竇儼、趙逢及昉弟載所題,益善昉詩而稱賞之曰:「吾久知有此人矣。」師還,擢為主客員外郎、知制誥、集賢殿直學士。
  5. 《宋史·卷二百六十五·列傳第二十四》:四年,加史館修撰、判館事。是年冬,世宗南征,從至高郵,會陶谷出使,內署書詔填委,乃命為屯田郎中、翰林學士。
  6. [網址 標題.網站.日期]
  7. 宋史·卷二百六十五·列傳第二十四》:...逾年代歸。陶谷誣奏昉為所親求京畿令,上怒,召吏部尚書張昭面質其事。昭老儒,氣直,免冠上前,抗聲云:「翽罔上。」上疑之不釋,出昉為彰武軍行軍司馬,居延州為生業以老。三歲當內徙,昉不願。宰相薦其可大用,開寶二年,召還,復拜中書舍人。未幾,直學士院。
  8. 《宋史·卷二百六十五·列傳第二十四》:從征太原,...師還,以勞拜工部尚書兼承旨。
  9. 《宋史·卷二百六十五·列傳第二十四》:淳化二年,復以本官兼中書侍郎、平章事,監修國史。
  10. 《宋史·卷二百六十五·列傳第二十四》:次年,昉年七十,以特進、司空致事,朝會宴饗,令綴宰相班,歲時賜予,益加厚焉。
  11. 《宋史·卷二百六十五·列傳第二十四》:二年,陪祀南郊,禮畢入賀,因拜舞仆地,台吏掖之以出,臥疾數日薨,年七十二。贈司徒,諡文正。
  12. 《宋史·卷二百六十五·列傳第二十四》:端拱初,布衣翟馬周擊登聞鼓,訟昉居宰相位,當北方有事之時,不為邊備,徒知賦詩宴樂。屬籍田禮方畢,乃詔學士賈黃中草制,罷昉為右僕射,且加切責。黃中言:「僕射,百僚師長,實宰相之任,今自工部尚書而遷是職,非黜責也。若曰文昌務簡,以均勞逸為辭,斯為得體。」上然之。會邊警益急,詔文武群臣各進策備御,昉又引漢、唐故事,深以屈己修好、弭兵息民為言,時論稱之。
  13. 李玉安 陳傳藝.中國藏書家辭典:湖北教育出版社,1989年版
  14. 《宋史·卷二百六十五·列傳第二十四》:至道元年正月望,上觀燈乾元樓,召昉賜坐於側,酌御樽酒飲之,自取果餌以賜。上觀京師繁盛,指前朝坊巷省署以諭近臣,令拓為通衢長廊,因論:「晉、漢君臣昏暗猜貳,枉陷善良,時人不聊生,雖欲營繕,其暇及乎?」昉謂:「晉、漢之事,臣所備經,何可與聖朝同日而語。若今日四海清晏,民物阜康,皆陛下恭勤所致也。」上曰:「勤政憂民,帝王常事。朕不以繁華為樂,蓋以民安為樂爾。」因顧侍臣曰:「李昉事朕,兩人中書,未嘗有傷人害物之事,宜其今日所享如此,可謂善人君子矣。」
  15. 《宋史·卷二百六十五·列傳第二十四》:昉和厚多恕,不念舊惡,在位小心循謹,無赫赫稱。為文章慕白居易,尤淺近易曉。好接賓客,江南平,士大夫歸朝者多從之游。雅厚張洎而薄張佖,及昉罷相,洎草制深攻詆之,而佖朔望必詣昉。或謂佖曰:「李公待君素不厚,何數詣之?」佖曰:「我為廷尉日,李公方秉政,未嘗一有請求,此吾所以重之也。」
  16. 《宋史·卷二百六十五·列傳第二十四》:昉素與盧多遜善,待之不疑,多遜屢譖昉於上,或以告昉,不之信。及入相,太宗言及多遜事,昉頗為解釋。帝曰:「多遜居常毀卿一錢不直。」昉始信之。上由此益重昉。
  17. 《宋史·卷二百六十五·列傳第二十四》:昉素病心悸,數歲一發,發必彌年而後愈,蓋典誥命三十餘年,勞役思慮所致。及居相位,益加憂畏。
  18. 宋史·卷二百六十五·列傳第二十四》:晉侍中崧者,與昉同宗且同里,時人謂崧為東李家,昉為西李家。漢末,崧被誅。至是,其子璨自蘇州常熟縣令赴調,昉為訟其父冤,且言:「周太祖已為昭雪贈官,還其田宅,錄璨而官之。然璨年幾五十,尚淹州縣之職,臣昔與之同難,豈宜叨遇聖明。儻推一視之仁,澤及衰微之祚,則已往之冤獲伸於下,而繼絕之恩永光簡冊矣。」詔授璨著作佐郎,後官至右贊善大夫。
  19. 《鄰幾雜誌》:李相昉致仕後,陪位南郊,病傷寒卒。子宗諤內翰為玉清昭應宮副使,自齋所得疾卒。宗諤子昭述右丞,袷享奏告景靈,得疾卒。三世皆死於祠祀之事。
  20.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三十九》(至道二年).國學導航.2015-12-26
  21. 21.0 21.1 21.2  《宋史·卷二百六十五·列傳第二十四》.國學導航.2015-02-26
  22. 《六一詩話》.國學網.2015-02-12
  23. 23.0 23.1 南宋·王稱·《東都事略·卷三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