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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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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1968年生 |
国籍 | 中国 |
职业 | 教授 |
知名作品 |
《互动教学法——诊所式的法律教育》 《性别平等的法律保障》 |
李傲,女,回族,1968年生,黑龙江人。1991至1995年,在黑龙江省检察院任书记员;1998至1999年,武汉大学法学院任助教;1999至2004年,武汉大学法学院任讲师; [1] 2004年6月评为副教授,现任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1]
个人经历
1987-1991, 就读厦门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
1991-1995,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
1995-1998,就读武汉大学法学院,行政法硕士研究生;
2001-2007,就读武汉大学法学院,在职博士研究生。 [2]
出国访问
2001年4月--2001年6月,美国宾州大学、天普大学访问学者
2001年9月--2001年10月,英国萨塞克斯大学发展研究院访问学者
2002年9月--2003年6月,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访问学者
2002年10月--2002年1月,美国耶鲁大学访问学者 [3]
社会兼职
中国法学会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湖北省妇联妇女理论研究会,副会长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
武汉大学法学院法律诊所教研室主任、诊所法律教育研究中心主任
武汉大学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行政诉讼部部长
著作
- 1.《诊所法律教育在中国》,[4](参编)
- 2.《实用法律应用文写作》,[5](副主编)
- 3.《行政诉讼法教学辅导》,[6]2000年版。(参编)
- 4.《诊所式法律教育》,[7]2002年版。(合作翻译)
- 5.《如何申请国家赔偿》,[8]2004年版。(合著)
- 6.《互动教学法-诊所式的法律教育》, [9]2004年版。(独著)
- 7.《实践型法律人才的培养-诊所式法律教育的经验》,[10]2005年版。(主编)
- 8.《中国性别平等状况调查报告》,[11]2008年版。(合著)
- 9.《法律诊所实训教程》,[12]2009年版。(合著)
- 10.《性别平等的法律保障》,[13]2009年版。(独著)
荣誉奖项
- 1、《互动教学法——诊所式的法律教育》获司法部优秀法学教材奖三等奖(2006);
- 2、《实践型法律人才的培养方法》获省优秀教学成果奖二等奖(2008);
- 3、《诊所式法律教育的研究与应用》获省优秀教学成果奖二等奖(2005);
- 4、2007年省总工会“湖北省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