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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志健中枪事件

曾志健中枪事件
图片来自youtube

曾志健中枪事件是指香港中五男生曾志健被香港警察实弹击中的一宗事件,为香港1997年主权移交后警察以实弹击中示威者的首例。曾志健在参与2019年10月1日香港反对逃犯条例修订草案示威时在与警员冲突期间,被警员以实弹击中左胸,后来曾志健被控一项参与暴动罪及两项袭警罪,身旁同被防暴警察制服的香港理工大学[1] 博士生邱宏达亦被控一项参与暴动罪。

目录

中枪及被控

事发经过

2019年10月1日香港反对逃犯条例修订草案示威中,荃湾海坝街一带在下午4时许爆发警民冲突,香港01拍摄到,一名戴蓝色手套、持蓝色盾牌(浮板改装)的荃湾公立何传耀纪念中学18岁中五男学生曾志健于荃湾大河道与其他约十多名黑衣示威者发现一名警员,便追上并以铁锤、铁通、砖块及胶管等袭击该名警员。片段亦拍到曾志健曾在追逐期间拾起地上的砖块并掷向该名警员。警员跑至荃湾大河道祥兴记生煎包店外时,被一名黑衣人扑跌,其后多名黑衣人上前并用不同武器及物件围攻该名落单警员。在其他警员增援后,香港城市大学学生会编辑委员会拍摄到,曾志健手持长度不足两英尺的白色管状物体,向跌倒在地上的警员和另一个增援的警署警长作出袭击。而在警署警长持枪指向他胸口的一瞬间,他挥动手中的管状物体击中该警署警长持枪右手的前臂,警署警长几乎同一时间近距离向他左胸开枪。此为该年6月至今首宗于反对逃犯条例修订草案运动中警枪实弹事件。在开枪后,警方在控制二人期间,仍有示威者向警员及曾志健之方向投掷汽油弹及杂物。

他随即倒地并大叫中枪:“我中枪了,不知道哪里中枪,我心口很痛,我需要去医院!”原文为“我中枪啊,唔知啊,我心口好痛啊,我要去医院!”,属于粤语口语。,称不知受伤位置,并自行脱下面罩,其时他口唇苍白,之后躺在路边。香港理工大学博士生邱宏达欲走近曾志健身边检查其伤势,但当场被防暴警员拘捕。

检视伤势及取走证物

曾志健在中枪倒地3分钟后,始获得警务人员查看伤势。期间有警员试图拾起在曾志健身旁的两英尺长胶管,但疑随即被同袍叫停,另一警员从不远处拿来一枝长度逾一米及尖头的黑色长铁枝,并一并拿走浮板、头盔及面罩等证物,但事发时《法新社》拍到的相片及影片显示曾志健只是手持长度不足两尺的白色棍状物,警方的做法被指疑企图栽赃。警方及后澄清,警务人员当时检证以证实现场为“暴动现场”,从没说所有在场检获的物件均属于曾志健。

入院治疗及被控袭警

曾志健左肺被子弹打穿,其中一块子弹碎片穿透肺部,接近大动脉,距离心脏左边仅约3厘米。10月1日晚,曾志健接受约4小时手术,取出子弹碎片,并转往深切治疗部留医,情况危殆。他手术后清醒,毋须使用呼吸机。

在10月2日的警方例行记者会,警务处副处长(行动)邓炳强宣称有一位警员擎枪戒备时,其中一名“暴徒”未有退后反而走向同事用“铁通”袭击,同事感到生命受到极大威胁,所以开枪制服“暴徒”,但多个传媒在现场拍得曾志健当时手持的疑似为“白色胶管”。。

10月3日,荃湾公立何传耀纪念中学中五生曾志健被控于荃湾参与暴动罪及两项袭警罪。当日曾经走近曾志健及拿起他之前手持白色棍状物的香港理工大学博士生邱宏达,被控于荃湾参与暴动罪。案件于同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曾志健因伤缺席聆讯,他于翌日获法官批准以5000元保释外出,案件押后至11月14日再讯。

曾志健申法援遭到拒绝 署方称警方开枪“合理”

2020年8月14日,曾志健有意向入禀开枪警追讨人身伤害赔偿,并尝试申请法援。不过法援署称警方向曾志健的身体开枪“合理”,认为“未能证明你有合理理由提出诉讼”,拒绝其申请。曾志健透过第三方回应,对此感到失望及愤怒,认为法援署决定涉及政治因素,曾志健会永远不会忘记这件事对我的伤害。法援署表示在《个人资料(私隐)条例》及《法律援助条例》下,不能就任何个案提供资料。

被告背景

中枪案的事主为曾志健。曾志健在2019年时就读于荃湾公立何传耀纪念中学,时年18岁,重读中五,并担任该校仁社副社长。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