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职业中学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明溪职业中学,前称明溪第二中学,为副科级单位,隶属县教育局。学校坚持“一切为了学生,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办学理念,按照“全面发展,培养特长,争创一流”的办学思路,创建“提高质量,多出人才,出好人才”的校风[1],营造“运用新理念,塑造新人才”的严谨校风,培育“学会做人,学会求知,学会运用”的学风[2]。
学校简介
学校兴建的综合大楼已投入使用,改造后的食堂、学生公寓(每间宿舍内配卫生间)。学校现有两间电脑室(130余台电脑)、美工室、实验室及各专业配套的训练场所一应俱全。
历史沿革
1981年8月22日,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设立“明溪县第二中学”,并自1981年8月25日启用该校印章。1984年3月26日为加快中等教育结构改革步伐,提高教育质量,县政府对中学布局作出调整,将明溪二中改为明溪县职业中学,于1984年4月7日启用该印章。2001年,县政府为扶持职业教育的发展,加大职业中学招生力度,在明溪职中加挂“明溪二中”的牌子。2006年8月4日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作出加挂“明溪县职教中心”牌子的批复〔明委编(2006)39号〕。
学校优势
办学机制
学校实行“弹性学分制”,即学生入学一年后,可根据学生自愿申请实习就业半年或一年后回校完成学业,在取得应修学分后,即可发给国家承认的职高毕业证书。
就业前景
为保证学生就业渠道的畅通,该校采取校校联办、校企联办的方式,强化学生技能,实行订单培养。近年来,先后与明溪县实验幼儿园、厦门集美职业技术学院、厦新电子、明溪县工业园区等订立联合办学协议,使学生的实习、就业有了保障,实习期间可领取工资。学生毕业后,学校将学生推荐到厦门、深圳、泉州等沿海城市工作。
参考文献
- ↑ 校风建设主要是靠自我约束,搜狐博客,2010-03-13
- ↑ 学风 | 建优良学风 创美好未来,搜狐,2018-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