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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杨廉传

明史·杨廉传出自于《明史》,此史是二十四史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记载了自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朱由检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277年的明朝历史。其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宋史》,其修纂时间之久、用力之勤则是大大超过了以前诸史。[1]

目录

原文

杨廉,字方震,丰城人。父崇,永州知府,受业吴与弼门人胡九韶。廉承家学,早以文行称。举成化末年进士,改庶吉士。弘治三年,授南京户科给事中。母丧,服阕,起任刑科。请祀薛碹,取《读书录》贮国学。明年三月,有诏以下旬御经筵。廉言:“故事,经筵一月三举苟以月终起以月初罢,则进讲有几?且经筵启而后日讲继之,今迟一日之经筵,即辍一旬之日讲也。”报闻。以父老欲便养,复改南京兵科。中贵李广死,得廷臣通贿籍。言官劾贿者,帝欲究而中止。廉率同官力争,竞不纳。已,请申明祀典,谓宋儒周、程、张、硃从祀之位,宜居汉、唐诸儒上。

阙里庙当更立木主大成本乐名不合谥法皆不果行迁南京光禄少卿正德初就改太仆历顺天府尹时京军数出,车费动数千金,廉请大兴递运所余银供之。奏免夏税万五千石,虑州县巧取民财,置岁办簿,吏无能为奸。乾清宫灾,极陈时政缺失,疏留中。明年擢南京礼部右侍郎。上疏谏南巡,不报。帝驻南京,命百官戎服朝见。廉不可,乞用常仪,更请谒见太庙,俱报许。世宗即位,就迁尚书。廉与罗钦顺善,为居敬穷理之学,文必根《六经》,自礼乐、钱谷至星历、算数,具识其本末。学者称月湖先生。尝以帝王之道莫切于《大学》,自为给事即上言,进讲宜先《大学衍义》,至是首进《大学衍义节略》。帝优诏答之。报闻。八疏乞休,至嘉靖二年,赐敕、驰驿,给夫廪如制。家居二年卒,年七十四。赠太子少保,谥文恪。

(节选自《明史·杨廉传》)

译文

杨廉,字方震,丰城人。父杨崇,曾任永州知府,从师于吴与弼的弟子胡九韶。杨廉继承家学,早年就凭文章与德行著称于世。成化末年中进士,改任庶吉士。弘治三年,被授予南京户科给事中的职务。母亲去世,杨廉服丧期满,起用后担任刑科官员。他奏请祭祀薛瑄,将他的《读书录》收藏在国学。第二年三月,皇帝下诏在下旬亲临御前讲席。杨廉认为:“按照惯例,御前讲经每月举行三次,如果上个月终开始,下个月初就停止,那能讲解多少?而且经筵开始后,日讲官就要接上去讲,现在迟一天开经筵,就会停止十天的日讲。”这个意见上呈给了皇帝。

因父亲年迈,为就近奉养,杨廉又改任南京兵科。宦官李广死后,从他那里获得了廷臣贿赂他的账册。谏官弹劾行贿的人,皇帝本想追究,但又中止。杨廉率领同僚力争,皇帝最终没有接受杨廉等人惩办行贿者的请求。随后,杨廉申明祀典,认为宋儒周敦颐、程颐、程颢、张载、朱熹从祀之位应排在汉、唐各位大儒之上。孔子故乡阙里的孔庙中,当改立木神位,“大成”本是乐名,用于作为谥号,不合谥法。这些意见均未采行。调南京光禄寺少卿。正德初改任太仆寺卿,又改任顺天府尹。这时京都军队多次调遣,其车费动辄数千金,杨廉奏请用大兴递运所的余银供给京军。还奏请豁免夏税粮一万五千石。考虑到州县会对百姓巧取豪夺,而设置“岁办簿”,登载税收,使地主官吏无法作弊。乾清宫遭火灾,杨廉极力陈奏时政之失误,但奏疏被扣留未进呈皇帝。第二年升南京礼部右侍郎,上疏劝阻皇帝南巡,这奏疏也未上报皇帝。武帝驻南京,命百官着军服朝见。

杨廉认为不能这么做,请求依照通常朝拜礼仪,还请皇上去拜谒太庙,这些意见均被回复采纳。世宗即位,调任尚书。杨廉与罗钦顺友好,研究“居敬穷理”之学,他认为文章必须以《六经》为本。他自礼乐、钱粮至星历、算术,都知道它们的细节和原委。学者称他为“月湖先生”。他认为帝王治国之道,最要紧的是按照《大学》中的教导。自从任给事中起就上书说:“向皇帝进讲,首先应该是《大学衍义》。”于是首先呈进《大学衍义节略》。皇帝下诏书褒奖他称已知此事。他八次上疏请求退休,至嘉靖二年( 1523) 允准。他在家住了两年便去世了,享年七十四岁。赠太子少保。谥号文恪。[2]

作者简介

张廷玉(1672年-1755年),字衡臣,号砚斋,安徽桐城人。清康熙时任刑部左侍郎,雍正帝时曾任礼部尚书、户部尚书、吏部尚书、保和殿大学士(内阁首辅)、首席军机大臣等职。康熙末年,整治松弛的吏治,后又完善军机制度。先后任《亲征平定朔北方略》纂修官,《省方盛典》《清圣祖实录》副总裁官,《明史》《四朝国史》《大清会典》《世宗实录》总裁官。死后谥号“文和”,配享太庙,是整个清朝唯一一个配享太庙的汉臣。[3]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