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地方税务局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昆明市地方税务局于1994年9月15日分设成立,现有市局领导班子成员9人。局机关内设14个处室,2个办事机构,下设1个稽查局[1]、5个直属分局、12个县区局,68个基层分局(不含安宁、嵩明),12个基层稽查局。全市地税系统现有干部职工1786名。
机构概况
昆明市地方税务局,于1994年9月15日分设成立,市局领导班子[2]现有成员6人。局机关内设15个处室,下设1个稽查局、4个直属分局、14个县(市)区局,71个基层分局;全市地税系统现有在职干部职工1,819名,其中大专以上学历占91.9%。目前,全市地税系统负责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14个税种、养老保险费等5种社会保险费以及工会经费等8项基金的征收工作。截止目前,共有工商税征管户14.1万户,社会保险费征管户15.2万户。
自机构分设以来,全市地税系统连续15年超额完成省地税局和市政府下达的税收任务,收入由1994年的13.3亿元增长到2008年的129.3亿元,15年累计征收各项地方税751.8亿元,2008年市级收入占到了全市当年地方一般预算财政收入的58.2%。自1998年开始征收养老保险费以来,全市地税系统11年累计征收社会保险费及其他各项基金235.8亿元。税费收入情况为:15年间累计征收各项税费987.6亿元,其中2006年—2008年,全系统分别实现税费收入107.3亿元、135.2亿元、180.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0.8%、26%和33.4%,连年保持两位数以上的收入增幅,为全市地方经济发展和财政增收提供了资金支持。
全市地税系统15年来先后创建国家级“先进集体”7个、省级“先进集体”36个、市级“先进集体”96个。2000年和2004年,两度被市政府授予“昆明市文明行业”称号,去年年底再次通过市级文明行业评审验收;市局机关2007年成功创建市级文明单位。2005年和2007年,在全省地税系统“六好”创建考核中被评为一等奖;2006年—2008年连续三年在市委、市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中荣获一等奖。市局机关办公楼先后被评选为全市、全省“物业管理示范大厦”,并被市政府授予“昆明市园林单位”称号。
职能简介
在省地税局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组织征收各项地方税收和规费收入,实施税收执法检查和税务稽查,维护公平、公正、和谐的地方税收工作秩序,通过发挥税收调控经济、调节收入分配的杠杆作用和组织财政收入,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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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税务局的稽查局是个什么样的机构?,搜狐博客,2008-10-07
- ↑ 度假地税分局开展领导班子交心谈心会,昆明人民政府,2014-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