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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可以虚构吗?(甘茂华)

散文可以虚构吗?
圖片來自创意悠悠花园

《散文可以虚构吗?》中国当代作家甘茂华写的散文。

目录

作品欣赏

散文可以虚构吗?

关于散文的虚构

小说家总是希望自己的小说写得像散文一样具有真实性,散文家又总是希望自己的散文写得像小说一样具有可读性,魚与熊掌,能否兼而得之?这里面就涉及许多问题,其中就涉及到散文的虚构问题。

许多人都说散文不能虚构,认为虛构人物和故事是散文创作之大忌,散文必须写作者亲历过或见闻过的事情。我对此不以为然。

一个普通人哪有那么多曲折复杂的经历呢?如果事事都要亲身经历过才能下笔,散文真该绝种了。若写妓女,难道非得去嫖娼不可?若写死亡,难道非得去吃安眠药不可?若写与狼共舞,难道非得到狼窝里去体验生活不可?

文无定法,古今中外一个道理。文学的实质就是虚构,作为文学之一种的散文也应该包容其中。“艺术真实”并不等于“生活真实”,散文创作只要达到了“艺术真实”,是否虚构不过是手法而已。范仲淹没有去过岳阳楼,却写出了传之后世的《岳阳楼记》。康·巴乌斯托夫斯基的《金蔷薇》,其中对雨果福楼拜莫泊桑等许多大作家的生活细节和创作活动,都是他从丰富的资料中提炼素材,从人物性格本身的逻辑性出发,凭借想象而写成的。散文的关键在于思想感情的真实,人格风范的真实,生活细节的逼真,氛围意境的逼真,不在于是否虛构的问题。

我后来读到从贵州大娄山中赤水河畔走上文坛的文艺理论家罗强烈谈散文的一篇文章,对散文的虚构问题说得非常明确。他说:“我并不赞成散文是‘真实的描写’的观念,虽然它长期被人们遵循着;作为一种‘艺术的文体’,我认为散文与诗和小说一样,完全应该享有文学‘想象’与‘虚构’的专利。……比方鲁迅的《自嘲》与《过客》、《阿Q正传》与《聪明人和儍子和奴才》,我们能说哪篇是‘虚构的’哪篇是‘真实的’?哪里是‘想象的’哪里是‘记述的’?”罗强烈坦然提到他自己的散文,比方关于张光中的传说、收购匕首的老人与姑娘、诗一样飘逸的民间剧团……都是他所虚构的。他还说:“‘想象’和‘虚构’是我用以超越局限的手段,我的目的在于写出一个具有‘典型意义’和‘境界功能’的故乡,也就是那种上帝赐给每个人的‘人生起点’;然后,再来探索‘人与故乡’的复杂关系。”在这一点上,我写故乡和鄂西风情,其意义与境界与此相同。

贾平凹的《丑石》,令人过目不忘。但贾平凹说他家门前是没有那块丑石的。他说:“要说编,文学作品就都是编的,编就是虚构,就是创作。”

我为此还曾请教过两位大家:曾卓和韩石山。

曾卓先生说:“至于散文可否虚构,我想是可以的吧,当然只能保持一定的限度,而且整个文体要不失散文的特点。据周作人说,鲁迅的《风筝》的情节就是虚构的,但总体来说,散文还是应以真实为主。”

韩石山先生说:“您问散文是否能够虚构,这个问题,我以前也想过。不是不可以,但得有个限度,否则就跟小说无区别了。比如说,我们没见过某个名人,就不能在散文中说见过,但若是见过,对符合他思想言行的细节,就不妨说得详细点、具体点,以求更生动地、更准确地写出这个人物来。当然,为了反映某一地方的民情风俗,为了加强某种艺术的效果,虚构一个人物,与他偕行,就更是无可无不可的了。您说您在散文中有虚构,想来属于这一类。我也曾这样做过。这不叫虚构,该说是艺术的需要。”

虚构与限度,生活与艺术。南北两位诗人和作家不谋而合的见解,道出了散文创作中虚构问题的悬结之所在。此则跋涉者经验之谈也,大家之述备矣。对此,我就不再蛇足了。

(1998年12月散文集《鄂西风情录》代跋《散文散论》,作家出版社。)[1]

作者简介

甘茂华,土家族,籍贯湖北恩施,定居湖北宜昌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