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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福順
國籍 中國

徐福順,男,漢族,1958年10月生,山東萊州人,1987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4年9月參加工作,研究生學歷,博士學位,高級審計師。[1] 現任十三屆全國政協委員。

人物履歷

1980.09—1984.09,遼寧財經學院基建經濟系學習;

1984.09—1988.09,中國核工業部審計室見習生、辦事員、科員、副主任科員;

1988.09—1991.01,中國核工業總公司審計室主任科員;

1991.01—1993.08,中國核工業總公司審計室綜合審計處副處長;

1993.08—1994.11,中國核工業總公司審計室副主任(1992.10-1993.11在秦山核電公司掛職總經理助理);

1994.11—1998.03,中國核工業總公司審計局副局長(1995.10—1998.10兼任核工業八一三廠監事會主席;1997.03―1997.07在中央黨校進修班學習);

1998.03—1999.06,中國核工業總公司審計局代局長(正局級);

1999.06—2001.01,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黨組成員、直屬黨委書記兼總經理助理、投資經營管理部主任;

2001.01—2001.10,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黨組成員、直屬黨委書記兼總經理助理、辦公廳主任(2000.03—2001.11兼任中核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2001.06―2001.07在中央黨校企業領導人進修班學習);

2001.10—2003.09,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黨組成員、直屬黨委書記兼總經理助理,掛任青海省人民政府黨組成員,省長助理;

2003.09—2007.05,青海省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省長(2004.05—2008.05兼任青海省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黨委書記,期間:2005.09—2008.07中共中央黨校政治學專業在職研究生畢業);

2007.05—2008.01,青海省委常委、青海省副省長,省政府黨組成員; [2] 2008.01—2013.05,青海省委常委、青海省常務副省長,省政府黨組副書記(期間:2008.03—2009.05兼任青海省委政法委副書記;

2010.09—2012.11在華中科技大學社會學系學習,獲法學博士學位);

2013.05—2013.10,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任、黨委委員;

2013年10月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任、黨委委員,中華全國總工會副主席(兼職)。

2018年10月至2018年12月,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任、黨委委員。十三屆全國政協委員。

工作分工

分管企業分配局、群眾工作局(黨委群眾工作部、黨委統戰部)、機關服務管理局(離退休幹部管理局)。

人物事件

2016年6月,中央紀委下發《關於徐福順、王宜林、楊華同志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的通報》,這份文件編號為「中紀通【2016】6號」的通報指出徐福順王宜林楊華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主要問題包括「在黨中央持續高壓的態勢下,依然多次公款吃喝,提供高檔酒水和香煙」,以及「並未報國資委審批的情況下違規購買北京金湖度假村,共花費公款9.497億元」等。

參考資料

  1. 徐福順國搜百科
  2. 徐福順網易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