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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嗣曾(?—1790),宛東,實楊氏,出為徐氏後,浙江省杭嘉湖道杭州府海寧州(今浙江省嘉興市海寧市)人,清朝大臣。

目錄

生平簡介

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癸未科進士。授戶部主事,升員外郎、郎中。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出督陝西學政。四十年(1775年)任雲南省迤東道,歷改糧儲道、迤西道。五十年,擢巡撫。五十二年,台灣林爽文為亂,調浙江兵,經延平吉溪塘,兵有溺者,嗣曾坐不能督察,下吏議。

五十三年,命赴台灣勘建城垣。因命偕福康安李侍堯按柴大紀貪劣狀,上責嗣曾平日緘默不言。尋疏言大紀廢弛行伍,貪婪營私,事蹟昭著。又奏:「撫卹被難流民,給銀折米,福建舊例,石準銀二兩;今以米貴,請改為三兩。」上以福康安奏晴雨及時,歲可豐收,仍令視舊例。偕福康安等奏清察積弊,籌酌善後諸事,均得旨允行。嘗以台灣吏治廢弛,不能早行覺察,自劾,上原之。命台灣建福康安、海蘭察生祠,以嗣曾並列。尋奏台灣海疆刁悍,治亂用嚴,民為盜及殺人者,役殃民,兵冒糧,及助戰守義民或挾嫌害良,皆立置典刑,以是稱上旨,嘉嗣曾不負任使。事觕定,命內渡,尋又命俟總兵奎林至乃行。莊大田者,與爽文同亂,坐誅,嗣曾捕得其子天畏及用事者黃天養送京師,又得海盜,立誅之。

五十四年,賜孔雀翎、大小荷包。圖像紫光閣。請入覲,未行,安南阮光平據黎城,福康安督兵赴廣西,嗣曾署總督。福康安瀕行,奏福建文武廢弛,宜大加懲創,上諭嗣曾振刷整頓。嗣曾奏許琉球市大黃,限三五百斤,諭不可因噎廢食。又奏:「福建民多聚族而居,有為盜,責族正舉首,教約有方,給頂帶;盜但附從行劫未殺人拒捕,自首,擬斬監候,三年發遣,免死。」上諭曰:「捕盜責在將吏。令族正舉首,設將吏何用?族正皆土豪,假以事權,將何所不為?福建多盜,當嚴治。若行劫後尚許自首免死,何以示儆?二條俱屬錯謬。」 五十五年,高宗八旬萬壽,台灣生番頭人請赴京祝嘏,嗣曾以聞,命率詣熱河行在瞻覲。十一月,回任,次山東台莊,病作,遂卒。[1]

自輓聯

仗我佛慈悲指示,方悟得無我無人;做吾儒切實工夫,巴結到而今而後。[2]


古今起名趣聞之林則徐與徐巡撫

  清末政治家、民族英雄林則徐(1785~1850午),於1785年8月30日出生在福建閩侯西門街定遠橋邊的一間木板房裡。當年,父親林賓日已經37歲了,膝下已有幾個女兒,多年來盼望有個兒子。兒子平安降生,全家人都非常高興。

  兒子出生時,正巧一隊官府的人馬從林家門前經過,吹吹打打,好不熱鬧。轎子裡坐的是新上任的福建巡撫徐嗣曾。父親覺得這是個吉祥的兆頭,兒子出生時門外鼓樂齊鳴,一位大人物路過。出於對兒子的期望,林賓日給兒子起名林則徐,字「元撫」。「則」,就是學習、效法的意思;「徐」,指巡撫徐嗣曾。他希望兒子能像徐巡撫一樣顯達高升,建功立業。字「元撫」,意為此兒發端於徐巡撫。

  林則徐沒有辜負父親的教育與期望。他曾任湖廣總督、兩廣總督等要職,力禁鴉片,在鴉片戰爭中成為我國歷史上傑出的民族英雄,其歷史地位與知名度遠遠超過父親要他效法的巡撫徐嗣曾。[3]


前任:
浦霖
福建巡撫
乾隆年間上任
繼任:
浦霖


參考文獻

  • 《福建省志》,福建省地方誌編纂委員會編,1992年。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