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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继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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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苗復亂,尹繼善 發雲南兵,並徵湖廣、廣西兵策應,苗亂乃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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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繼善'''({{bd|1696年||1771年|catIdx=Y尹}}), [[ ]] 元長, [[ ]] 望山,姓章佳氏, [[ 滿洲 ]] 鑲黃旗人,始祖為[[穆都巴延]],原居滿洲長白俄莫和蘇魯, 出身高貴。
==生平簡介==
[https://www.google.com/search?q=%E5%B0%B9%E7%B9%BC%E5%96%84%E7%9B%B8%E7%89%87&rlz=1C1ASUC_zh-TWTW840TW840&sxsrf=ACYBGNRuTRlgnQGQ-iyDDMF9o0GYf9dqAA:1568385657531&tbm=isch&source=iu&ictx=1&fir=kYpwDsCOhCikIM%253A%252CsGhAHsHOFz4nhM%252C_&vet=1&usg=AI4_-kSrWsrIyiuFxXoJsQ2HBH5H6jcpHQ&sa=X&ved=2ahUKEwiUqfPvg87kAhXZyosBHTPeDegQ9QEwAnoECAkQDA#imgrc=jAV5f6Iac_YllM:&vet=1] ]]
===經歷===
[[尹繼善]]是鑲黃旗的,父親是兵部尚書[[尹泰]]。 [[ 雍正 ]] 元年(1723年),雍正帝第一次舉行會試,28歲的尹繼善中了 [[ 進士 ]]
雍正帝接見過尹繼善,非常欣賞他的俊逸風采,決定讓尹繼善留在身邊,任日講起注官。五年,遷為侍講,再遷戶部即中,六年,授內閣侍讀學士,協理江南河務。是秋,署江蘇巡撫。
===平糶盈餘,非公家之利,應存縣庫,常平倉捐穀聽民樂輸,不得隨漕勒徵===
七年,真除。疏禁收漕規費,定石米費六分,半給旗丁,半給州縣,使無不足,然後裁以法。平糶盈餘,非公家之利,應存縣庫,常平倉捐穀聽民樂輸,不得隨漕勒徵。命如議行。又疏請崇明增設巡道,兼轄太倉、通州。並釐定永興、牛羊、大安諸沙分防將吏。福山增隸沙船,與京口、狼山諸汛會哨。又請移按察使駐 [[ 蘇州 ]] ,蘇松道駐 [[ 上海 ]] 。皆從之。旋署河道總督。九年,署兩江總督。
十年,協辦江寧將軍,兼理兩淮鹽政。疏言:「鎮江水兵駐高資港,江寧水兵駐省會,各增置將吏。狼山復設趕繒大船,與鎮江、江寧水兵每月出巡察,庶長江數千里聲勢聯絡。」上嘉之。尹繼善 請清察江蘇積欠田賦,上遣侍郎[[彭維新]]等助為料理,又命浙江總督[[李衞]]與其事。察出 [[ 康熙 ]] 五十一年至雍正四年都計積虧一千十一萬,上命分別吏蝕、民欠,逐年帶徵。尹繼善等並議敘。又請改三江營同知為鹽務道,並增設緝私將吏。
===今此攻心之師,即寓將來善後之舉,是乃仁術也。識之!===
十一年,調雲貴廣西總督。思茅土酋[[刁興國]]為亂,總督[[高其倬]]發兵討之,擒興國,餘黨未解。 尹繼善至,諮於其倬,得窾要,檄總兵[[楊國華]]、[[董芳]]督兵深入,斬其酋三,及從亂者百餘。元江、臨安悉定。分兵進攻攸樂、思茅,東道撫定攸樂三十六寨,西道攻六囤,破十五寨,降八十餘寨。疏聞,上諭曰:「剿撫名雖二事,恩威用豈兩端﹖當撫者不妨明示優容,當剿者亦宜顯施斬馘,俾知順則利,逆則害。今此攻心之師,即寓將來善後之舉,是乃仁術也。識之!」
十二年,奏定新闢苗疆諸事,請移清江鎮總兵於台拱,並移設同知以下官,增兵設汛,從之。又奏 [[ 雲南 ]] 濬土黃河,自土黃至百色,袤七百四十餘里。得旨嘉獎。尋詔廣西仍隸廣東總督。
===貴州苗復亂,尹繼善 發雲南兵,並徵湖廣、廣西兵策應,苗亂乃定===
十三年,奏定 [[ 貴州 ]] 安籠等營制。貴州苗復亂,尹繼善 發雲南兵,並徵湖廣、 [[ 廣西 ]] 兵策應。遣副將[[紀龍]]剿清平,參將[[哈尚德]]收新舊黃平二城,合兵徇重安。副將[[周儀]]等復餘慶,獲苗酋羅萬象等。總兵[[王無黨]]、[[韓勛]]剿八寨,總兵[[譚行義]]剿鎮遠。又令無黨合廣西、 [[ 湖南 ]] 兵與行義會,破苗寨,斬千餘級,獲苗酋[[阿九清]]等,苗亂乃定。
[[ 乾隆 ]] 元年,貴州別設總督,命尹繼善 專督雲南。二年,奏豁雲南軍丁銀萬二千二百有奇。入覲,以父尹泰老,乞留京侍養。授刑部尚書,兼管兵部。三年,丁父憂。四年,加太子少保。五年,授川陝總督。[[郭羅克]]部番復為亂,尹繼善檄諭番酋執為盜者以獻,事旋定。六年。奏陳郭羅克善後諸事,請設土目,打牲予號片,寬積案,撤戍兵,上皆許之。七年,丁母憂。
八年,署兩江總督,協理河務。疏言:「毛城鋪天然壩,高郵三壩,皆宜仍舊。」上諭令斟酌,因時制宜。
九年,衞入覲,還,上命傳旨開天然壩,且曰:「衞奏河水小,壩宜開。」 尹繼善 覆奏,略言:「衞不問河身深淺,但問河水大小,非知河者也。河淺壩開,宣流太過。湖弱不敵黃強,為害滋甚。」上卒用尹繼善 議。
十五年,西藏不靖,四川總督策楞統兵入藏,命兼管川陝總督。
十六年,復調兩江。
十七年, 尹繼善 以上江頻被水,疏請濬宿州睢河、彭家溝,泗州謝家溝,虹縣汴河上游,築宿州符離橋,靈壁新馬橋,砂礓河尾黃疃橋、翟家橋,詔如所請。羅田民馬朝柱為亂,檄總兵牧光宗捕治,並親赴天堂寨,獲朝柱家屬、徒黨,得旨嘉獎,召詣京師。十八年,復調署陝甘總督。雍正間,開哈密蔡伯什湖屯田,乾隆初,以畀回民。貝子玉素富以屢歉收請罷。尹繼善奏言:「從前開渠引水,幾費經營。回民不諳耕作,頻歲歉收。萬畝屯田,棄之可惜。請選西安兵丁子弟,或招各衞民承種。」上韙其言。
調江南河道總督。
十九年,疏言:「河水挾沙而行,停滯成灘。有灘則水射對岸,即成險工。銅、沛、邳、睢、宿、虹諸地河道多灘,宜遵聖祖諭,於曲處取直,開引河,導溜歸中央,借水刷沙。河隄歲令加高,務使穩固,而青黃不接,亦寓賑於工。」詔如議行。命署兩江總督,兼江蘇巡撫。
二十一年,疏請濬洪澤湖入江道,開石羊溝,引東西灣兩壩所減之水,疏芒稻閘達董家溝引河,引金灣閘壩所減之水,加寬廖家溝河口,引璧虎、鳳凰兩橋所減之水,並濬各河道上游,修天妃、青龍、白駒諸閘,從之。實授兩江總督。
二十二年,疏言:「沛縣地最卑,昭陽、微山諸湖環之,濟、泗、汶、滕諸水奔注。請於荊山橋外增建閘壩,使湖水暢流入運。又沂水自山東南入駱馬湖,出盧口入運,阻荊山橋出水。當相度堵修。」上以所言中形勢,嘉之。旋與侍郎[[夢麟]]等會督疏治淮、揚、徐、海支幹各河暨高、寶各工,是冬事竟,議敘。
二十五年,上命增設布政使, 尹繼善 請分設江寧、 [[ 蘇州 ]] 二布政使,而移安徽布政使駐安慶。二十七年,上南巡,命為御前大臣。
二十九年,授文華殿大學士,仍留總督任。三十年,上南巡,尹繼善 年七十,御書牓以賜。召入閣,兼領兵部事,充上書房總師傅。三十四年,兼翰林院掌院學士。
三十六年,上東巡,命留京治事。四月二十二日薨,死前,將奏稿盡焚,令不立墓碑。乾隆令入祀賢良祠,謚文瑞。發帑五千治喪。有 [[ 袁枚 ]] 所作神道碑文存藝文類。
令皇八子[[永璇]]奠醊,永璇,尹繼善婿也。賜祭葬,諡文端。
尹繼善 釋褐五年,即任封疆,年纔三十餘。蒞政明敏,遇糾紛盤錯,紆徐料量,靡不妥貼。一督雲、貴,三督川、陝,四督兩江。在江南前後三十年,最久,民德之亦最深。
十卷。清尹繼善(1696-1771)撰。該詩集為畢沆、嚴長明選編,僅為全詩的十分之二三。繼善詩不事雕琢,運用自如,千篇萬首,皆信手拈來。集中載其入覲詩,主要陳述民間事,寓規勸於頌揚之中,頗有古代大臣的風範。鐵保熙《朝雅頌集》稱讚繼善詩“沾溯中唐,而以劍南石湖為圭臬,婉約恬雅,而切近事情,深有思致,可以位置於南施北宋之間。 ”有儀征阮氏刊本。<ref>[http://m.guoxuedashi.com/SiKuQuanShu/bk108154z/ 首頁 > 四庫全書 > 四庫百科 >尹文端公詩集]</ref>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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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Category:清朝军政人物|Y尹]]
[[Category:滿洲鑲黃旗人]]
[[Category:中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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