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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書·何承天傳

宋書·何承天傳出自於《宋書》,此書是一部記述南朝劉宋一代歷史的紀傳體史書。沈約撰,含本紀十卷、志三十卷、列傳六十卷、共一百卷。《宋書》收錄當時的詔令奏議、書札、文章等各種文獻較多,保存了原始史料,有利於後代的研究。[1]

目錄

原文

何承天,東海郯人也。承天五歲失父。母徐氏,聰明博學,故承天幼漸訓議,儒史百家,莫不該覽。隆安四年,南蠻校尉桓偉命為參軍。時殷仲堪、桓玄等互舉兵以向朝廷,承天懼禍難未已,解職還益陽。義旗初,長沙公陶延壽以為其輔國府參軍,遣通敬於高祖,因除瀏陽令,尋去職還都。撫軍將軍劉毅鎮姑孰,版為行參軍。毅嘗出行,而鄢陵縣吏陳滿射鳥,箭誤中直帥,雖不傷人,處法棄市。承天議曰:「獄貴情斷,疑則從輕。昔驚漢文帝乘輿馬者,張釋之劾以犯蹕,罪止罰金。何者?明其無心於驚馬也。故不以乘輿之重,加以異制。今滿意在射鳥,非有心於中人。按律過誤傷人,三歲刑,況不傷乎?微罰可也。」

謝晦鎮江陵,請為南蠻長史。晦進號衛將軍,轉咨議參軍,領記室。前益州刺史蕭摹之、前巴西太守劉道產去職還江陵,晦將殺之,承天盡力營救,皆得全免。晦既下,承天留府不從。及到彥之至馬頭,承天自詣歸罪,彥之以其有誠,宥之,使行南蠻府事。七年彥之北伐請為右軍錄事及彥之敗退承天以才非軍旅得免刑責以補尚書殿中郎,兼左丞。承天為性剛愎,不能屈意朝右,頗以所長侮同列。十六年,除著作佐郎,撰國史。二十四年,承天遷廷尉,未拜,上欲以為吏部,已受密旨,承天宣漏之,坐免官。卒於家,年七十八。先是,《禮論》有八百卷,承天刪減併合,以類相從,凡為三百卷,並《前傳》、《雜語》、《纂文》、論並傳於世。又改定《元嘉歷》,語在《律曆志》。

譯文

何承天,東海郯城人。何承天五歲時父親就去世了,母親徐氏,生性聰慧學識廣博,所以何承天小時候便受到訓詁教育的薰陶,經史百家,沒有不詳盡通習的。晉隆安四年,南蠻校尉桓偉任命何承天為參軍,當時殷仲堪、桓玄等人相繼舉兵反抗朝廷,何承天懼怕禍亂不息,就棄職回到益陽。起義之初,長沙公陶延壽任命何承天為他的輔國府參軍,派人通報以尊奉宋高祖,於是任命何承天為瀏陽縣令,不久他便離職回到京都。撫軍將軍劉毅鎮守姑孰城,授予何承天為行參軍的官職。劉毅曾經外出行走,鄢陵縣吏陳滿用弓箭射鳥,箭誤中了值勤的將領,雖然沒有傷到人,但是被處以棄市的刑罰。

何承天提議說:「官司應重視實情斷決,有疑問則從輕處理。先前使漢文帝劉恆所乘之馬受驚的人,張釋之以犯蹕之罪名彈劾,而處罰也只到罰金,這是為什麼呢?因為明白他無意驚動帝王之馬,所以不以驚駕的重罰施加於他,而是施加以不同的條例。現在陳滿的本意在於射鳥,不是有意射人。按照法律,過失傷害人命的,判三年刑,何況還沒有傷人呢?輕微處罰一下就行了。」謝晦鎮守江陵,拜請何承天為南蠻長史。謝晦晉升為衛將軍,何承天就轉任為咨議參軍,兼做記室。益州前任刺史蕭摹之,巴西郡前任太守劉道產離官還於江陵,謝晦想殺掉他們,何承天竭力營救,所有的人得以倖免。謝晦被攻克,何承天留在城府中不隨行,等到到彥之到馬頭時,何承天親自去見他並向他請罪,到彥之因為他有誠意,寬恕了他,命他兼作南蠻府事。元嘉七年,到彥之出師北伐,拜請任命何承天為右軍錄事。等到到彥之戰敗潰退,何承天因才能不適於軍旅,得以免除刑罰,而任命為尚書殿中郎,併兼左丞。

何承天本性倔強固執,不能委屈心意逢迎朝中的大官,常用自己所長輕慢同僚。元嘉十六年,被任命為著作佐郎,編撰國史。元嘉二十四年,何承天遷職為廷尉,還沒有正式授予官職,皇上又準備任他為吏部尚書,已下達了密令,何承天泄密,因此被免官,死在家中,享年七十八歲。原來的《禮論》有八百卷,何承天刪減合併,按門類相合併,共有三百卷。此外還有《前傳》、《雜語》、《纂文》、《論》等流傳於世。另外,還修訂了《元嘉歷》,這在《律曆志》中有記載。[2]

作者簡介

沈約(441年-513年),字休文,吳興郡武康縣(今浙江省德清縣)人。是南朝梁開國功臣,政治家、文學家、史學家,劉宋建威將軍沈林子之孫、劉宋淮南太守沈璞之子。

沈約學問淵博,精通音律,作為南朝文壇領袖,其詩與王融諸人的詩皆注重聲律、對仗,時號「永明體」,是從比較自由的古體詩走向格律嚴整的近體詩的一個重要過渡階段。著有《晉書》《宋書》《齊紀》《梁武帝本紀》等史書,其中《宋書》入二十四史。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