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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瑞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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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臺灣)法學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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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料 |
性別 男 |
學 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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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 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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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姚瑞光畢業於中央政治學校法律系,高等考試司法官考試及格,姚瑞光於政大就讀時,受當時法律系主任梅仲協之影響,加上自己不怕困難之個性,於升上大學二年級時選讀了法律系。姚瑞光於政大畢業後,先在地方政府擔任公職,後轉任法官,於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擔任法官。同期同學為謝懷拭。
- 1948年擢升為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法官,並且創下紀錄將累積之案件清理完畢,其後累遷臺灣高等法院推事、庭長,最高法院法官、庭長等職。
- 1976年,出任中華民國政府司法院第四屆大法官。
- 1985年退職。
- 在學術方面,姚瑞光公餘亦在台灣大學、政治大學、東吳大學講授民事訴訟法課程,其民事訴訟法在台灣自成一家之言;而姚瑞光於擔任公職時期累積大量經驗,對於法條非常熟悉,故於課堂上,可完全不帶資料、法條授課。除此之外,姚瑞光的民法物權領域之造詣亦頗為深厚。
- 姚瑞光教授自法界退休後仍於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民事訴訟法,並且於2013年初卸下教職。
- 2014年5月21日為表彰他在法學理論和實務上的貢獻,獲國立政治大學頒授名譽法學博士學位。[2]
- 2017年8月31日因器官衰竭辭世,享壽97歲並已於9月2日安葬。[3]
媒體專訪
民國30年代,政治大學還被稱為中央政治學校,校址還在四川重慶而不是台北,學校經費還來自國民黨的時代,政大內沒有磚瓦建築,只有一幢幢茅舍,從校長蔣中正到所有學生都住茅草屋;沒有上下課鐘聲,只有不時傳來的敵軍轟炸;沒有寒暑假期,只有繁重的課業;學生躲藏防空洞時,還能聽到法律系學生斷續複習德文、日文的聲音。
在如此艱苦的求學環境中,中央政治學校法政系(今政大法律系前身)第十期畢業生,包括前司法院大法官姚瑞光和他的八位大學同學,在當時法律系主任梅仲協指導下,努力完成學業,半數以上畢業生都成為司法官,將所學回饋社會。
回憶那一段政大求學歲月,姚瑞光表示,自己會選讀法律系,就是受到梅仲協的影響。
姚瑞光回憶,當時的政大實施大一不分系,到了升大二時,再由同學根據自己一年來接觸累積的經驗,選讀主修科系。姚瑞光說,當時在選系說明會上,大部分系所都強調課程輕鬆、出路優渥等特點,只有梅老師一上來就說,法律系課程艱深,而且必修德文、日文等第二外語。「大家聽了都不想選,但我聽了就選下去了。」姚瑞光笑著說:「大概就是我個性不怕難,愈難愈想挑戰。」
儘管課程艱難,但在梅仲協的指導下,姚瑞光的挑戰成功了。他說,梅仲協既是經師,也是人師,對學生視如己出。除了課堂上認真指導外,梅仲協也常帶學生到學校附近的花溪散步,從法學討論到生活瑣事無所不談,因此對所有學生的學識、個性、能力都瞭若指掌。即使學生畢業離校後,梅仲協依然不時主動連絡關心,「他不僅是師長,更是家長。」至今,姚瑞光仍珍藏著這位恩師所贈的結婚祝賀墨寶。[4]
參考資料
- ↑ 司法週刊2017年9月15日 姚瑞光大法官辭世 遺範長存 (PDF). [2017年9月20日].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7年9月20日).
- ↑ 姚瑞光教授 法律人的典範. [2017-09-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9-21).
- ↑ 姚瑞光大法官辭世 遺範長存. [2017-10-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0-12).
- ↑ 姚瑞光教授 法律人的典範. 《參見政大法學院電子報》. 2010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