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奧林匹克運動會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前往: 導覽搜尋
奧林匹克運動會

奧林匹克運動會(希臘語:Ολυμπιακοί Αγώνες;法語:Jeux olympiques;英語:Olympic Games;中文簡稱「奧運會」),是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主辦的世界規模最大的綜合性運動會,每四年一屆,會期不超過16日,是世界上影響力最大的體育盛會。[1]

奧運會分為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夏季殘疾人奧林匹克運動會、冬季奧林匹克運動會、冬季殘疾人奧林匹克運動會、夏季青年奧林匹克運動會、冬季青年奧林匹克運動會、世界夏季特殊奧林匹克運動會、世界冬季特殊奧林匹克運動會、夏季聾人奧林匹克運動會、冬季聾人奧林匹克運動會十個項目組成。奧運會中,各個國家用運動交流各國文化,以及切磋體育技能,其目的是為了鼓勵人們不斷進行體育運動。

奧林匹克運動會發源於兩千多年前的古希臘,因舉辦地在奧林匹亞而得名。古代奧林匹克運動會停辦了1500年之後,法國人顧拜旦於19世紀末提出舉辦現代奧林匹克運動會的倡議。1894年成立奧委會,1896年舉辦了首屆奧運會,1924年舉辦了首屆冬奧會,1960年舉辦了首屆殘奧會,2010年舉辦了首屆青奧會,2012年舉辦了首屆青冬奧會[2]

2017年7月,國際奧委會決定由法國巴黎承辦2024年奧運會,由美國洛杉磯承辦2028年奧運會,並於9月14日在秘魯首都利馬召開的國際奧委會第131次全會中正式宣布了這兩屆奧運會的歸屬。

[1]

宣言

1892年11月25日,顧拜旦男爵在巴黎索邦大學舉行的慶祝法國田徑運動聯盟成立5周年大會上發表了一篇精彩演講。他號召人們「堅持不懈地追求、實現一個以現代生活條件為基礎的偉大而有益的事業。」這個內容極其豐富、熱情四溢的歷史性演講,後來被人們稱為《奧林匹克宣言》。1914年,歐戰爆發。這份演講稿在戰亂環境中未能公開刊登,顧拜旦只能悄悄地把它藏匿起來。1937年,顧拜旦因心臟病急性發作去世,那份曾經令人振奮和激動的宣言,隨着演講稿的不知去向,也似乎漸漸被遺忘。但熱衷研究體育歷史的法國外交分析專家弗朗索瓦·達馬侯爵始終堅信手稿原件尚在人間,他通過當年報紙留下的點點滴滴間接信息,憑着蛛絲馬跡走遍歐洲、北美、非洲。最終,達馬侯爵於20世紀90年代初在瑞士一家銀行的保險箱中發現了它。由此,達馬侯爵成為了顧拜旦《奧林匹克宣言》傳播的唯一權利人。[3]

1994年,在紀念奧運百年活動期間,國際奧委會以英文、法文在內部出版了僅1000本《奧林匹克宣言》小冊子,以此公布這份珍貴手稿的存在。2008年01月02日,為紀念顧拜旦誕辰145周年,中、法、英3種文字的《奧林匹克宣言》全球首發慶典在北京舉行。在《奧林匹克宣言》手稿遺失百年後,在中國進入奧運年時,經國際奧委會羅格主席和版權所有人法國達馬侯爵同意,文明雜誌社全球首次出版發行了中法英三種文字的《奧林匹克宣言》。

標誌

奧林匹克運動會有一系列獨特而鮮明的象徵性標誌,如奧林匹克標誌、格言、奧運會會旗、會歌、會徽、獎牌、吉祥物等,這些標誌有着豐富的文化含義,形象地體現了奧林匹克理想的價值取向和文化內涵。

奧林匹克五環標誌,它由5個奧林匹克環套接組成,有藍、黑、紅、黃、綠5種顏色。五環的含義是象徵五大洲的團結以及全世界的運動員以公正、坦率的比賽和友好的精神在奧林匹克運動會上相見。[4]

《奧林匹克憲章》規定,奧林匹克標誌、奧林匹克會旗、奧林匹克格言和奧林匹克會歌的產權屬於國際奧委會專有。國際奧委會可採取一切適當措施使奧林匹克標誌、旗、格言和會歌在各國和國際上獲得法律保護。

奧林匹克會旗於1913年由顧拜旦親自設計,長3米,寬2米。1914年為慶祝現代奧林匹克運動恢復20周年,在巴黎舉行的奧林匹克代表大會上首次升起。1920年安特衛普奧運會正式採用。奧林匹克會旗上面是藍黑紅三環,下面是黃綠兩環。

聖歌在1896年第一屆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開幕式上首次演唱,但當時並未確定其為奧運會會歌。20世紀50年代後有人建議重新創作新曲,作為永久性的會歌,但幾經嘗試都不能令人滿意。國際奧委會在1958年於東京舉行的第55次奧運匹克全會上最後確定還是用《奧林匹克聖歌》(《撒馬拉斯頌歌》)作為奧林匹克會歌。其樂譜存放於國際奧委會總部。從此以後,在每屆奧運會的開、閉幕式上都能聽到這首悠揚的古希臘樂曲。[5]

奧林匹克格言(Olympic Motto)亦稱奧林匹克口號。奧林匹克運動有一句著名的格言:「更快、更高、更強(Citius, Altius, Fortius)」。這一格言是顧拜旦的好友、巴黎阿奎埃爾修道院院長迪東(Henri Didon)在他的學生舉行的一次戶外運動會上,鼓勵學生們時說過的一句話,他說:「在這裡,你們的口號是:更快、更高、更強。」

顧拜旦借用過來將這句話用於奧林匹克運動。他曾經對此作出自己的理解,這或許是對奧林匹克精神最好的闡釋: "The most important thing in the Olympic Games is not to win but to take part, just as the most important thing in life is not the triumph but the struggle. The essential thing is not to have conquered but to have fought well." (「奧運會最重要的不是勝利,而是參與;正如在生活中最重要的事情不是成功,而是奮鬥;但最本質的事情並不是征服,而是奮力拚搏。」)[6]

1920年,國際奧委會將其正式確認「更快、更高、更強(英文:Swifter,Higher,Stronger)」為奧林匹克格言,並 在1920年安特衛普奧運會上首次使用。此後,奧林匹克格言的拉丁文「Citius, Altius, Fortius」出現在國際奧委會的各種出版物上。奧林匹克格言充分表達了奧林匹克運動所倡導的不斷進取、永不滿足的奮鬥精神。雖然只有短短的六個字,但其含義卻非常豐富,它不僅表示在競技運動中要不畏強手、敢於鬥爭、敢於勝利,而且鼓勵人們在自己的生活和工作中不甘於平庸、要朝氣蓬勃、永遠進取、超越自我,將自己的潛能發揮到極限。

[2]

《奧林匹克憲章》指出,奧林匹克精神就是相互了解、友誼、團結和公平競爭的精神。奧林匹克精神對奧林匹克運動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導作用。首先,奧林匹克精神強調對文化差異的容忍和理解。其次,奧林匹克精神強調競技運動的公平與公正。人人平等,實現更高、更快、更強的理想。正如已故美國著名黑人田徑運動員傑西·歐文斯所說「在體育運動中,人們學到的不僅僅是比賽,還有尊重他人、生活倫理、如何度過自己的一生以及如何對待自己的同類」。

《奧林匹克憲章》指出,奧林匹克運動的宗旨是:「通過沒有任何歧視、具有奧林匹克精神——以友誼、團結和公平競爭的精神相互理解的體育活動來教育青年,從而為建立一個和平的更美好的世界作出貢獻。」

奧林匹克日

1948年01月,國際奧委會在第42次全會上將每年的06月23日定為奧林匹克日,舉行慶祝活動,紀念國際奧委會的誕生,宣傳奧林匹克理想和推動普及運動。自1987年起,國際奧委會發起了「奧林匹克日長跑」。

獎牌

1896年,在雅典舉行的第1屆現代奧林匹克運動會上,冠軍獲得的是一枚銀質獎章和一個橄欖枝做的花冠,亞軍獲得的是一枚銅質獎章和一頂桂冠。此獎章是由法國藝術家儒勒·夏普朗精心設計的。

第2屆奧運會在巴黎舉行,競賽規程規定要頒發「特別富有藝術意義」的獎品,結果取消了獎章,而給每個奧運會參加者發了1枚長方形的紀念章,圖案是勇士手執橄欖枝

隨後幾屆奧運會,各自的獎章圖案設計各具風格,沒有形成固定的樣式。直到1928年,奧運會在荷蘭的阿姆斯特丹舉行,獎章由意大利佛羅倫薩藝術家朱塞佩·卡西奧里教授設計,圖案是象徵友愛、和睦、團結的手抱橄欖枝的女塑像。這枚獎章不僅授予運動員,也授予與奧運會同時舉行的藝術競賽的優勝者。自此,以後各屆奧運會獎章正面的圖案保持不變,只就舉辦地名與屆數作相應的變更。

自1928年阿姆斯特丹奧運會以來,獎牌正面的設計首次修改,以反映希臘特色。從此以後,所有奧林匹克獎牌都將反映希臘特色,因為它是奧運會的起源和復興之地。從1928年阿姆斯特丹奧運會到2000年悉尼奧運會,頒給運動員的獎牌上刻的都是勝利女神奈基的坐像。而從2004年雅典奧運會開始,獎牌上的奈基站了起來,而且插上翅膀,飛向體育場,把勝利帶給最優秀的運動員。組委會選擇的獎牌圖案是潘那辛納科體育場,那裡是1896年現代奧運會的發祥地。獎牌背面圖案共有3個成分:在奧林匹亞點燃並在2004年火炬傳遞中穿越五大洲、熊熊燃燒着的聖火;古希臘詩人品達公元前460年創作的奧林匹亞頌的頭幾行詩;2004年雅典奧運會會徽。

獎牌的設計者是埃萊娜·沃特斯

[3]

聖火

奧運聖火首次出現是在1928年阿姆斯特丹奧運會。當時是顧拜旦提出了這一想法,但僅限於在體育場附近的一個噴泉盛水盤上點燃聖火。

古代奧林匹克運動會點燃聖火的儀式,起源於古希臘人類自上天盜取火種的神話,在奧林匹亞宙斯(Zeus)神像前,按宗教的儀式在祭壇上點燃火種,然後持火炬跑遍各城邦,傳達奧運會即將開始的訊息,各城邦必須休戰,忘掉仇恨與戰爭,積極準備參加奧運會的競技比賽,因此火炬象徵着和平、光明、團結與友誼等意義。

1920年,安特衛普奧運會為了紀念大戰結束,燃點了象徵和平的火焰;1928年,阿姆斯特丹奧運會期間在一座高塔上燃燒着火焰,而且火種由奧林匹克以聚光鏡取得。1934年,國際奧委會確認燃點聖火儀式並於1936年07月20日在奧林匹亞舉行了取火儀式(1936年柏林奧運會)。

吉祥物

在奧運史上,吉祥物第一次出現在1972年慕尼黑奧運會上。此後吉祥物就成為構成一屆奧運會形象特徵的主要成分。國際奧委會和歷屆奧運會組委會對吉祥物的設計要求都很高,每1屆奧運會吉祥物的揭曉都吸引了世界的關注,成為當屆奧運會的亮點。

在吉祥物的藝術形式上,1992年巴塞羅那奧運會以前,奧運會吉祥物大多以舉辦國有特色的動物形象為創作原型,一般是一個物種。1992年後,奧運會的吉祥物出現了人物,或者是完全虛擬的形體,數量也有變化。1998年長野冬奧會吉祥物有4種,2000年悉尼奧運會吉祥物有3種,2004年雅典奧運會吉祥物有兩種,而2008年北京奧運會吉祥物更多達5種。不管是什麼樣的形式,其基本的創作核心是有利於表達當屆奧運會的主題,有利於表現主辦城市獨特的地域特徵、歷史文化和人文特色,同時有利於市場開發和保護。[7]

現代奧運會產生了造型多樣的吉祥物。每個吉祥物都是獨一無二的,它們都有富有活力的性格,體現了友誼和公平競賽的奧林匹克理想。吉祥物首次在奧運會上發揮顯著作用是在1972年慕尼黑奧運會上。在近些年的奧運會中,吉祥物的作用得到了加強。吉祥物將奧運會價值擬人化了,為其賦予實際的形體並使之廣為兒童所接受,這是當今奧運會識別項目中其他形象所無法比擬的。

宣誓誓詞

奧運會誓詞於1913年由國際奧委會通過,1920年正式實施(1916年奧運會因一戰停辦)。

運動員:「我以全體運動員的名義,保證為了體育的光榮和我們運動隊的榮譽,以真正的體育道德精神參加本屆奧林匹克運動會,承諾不使用興奮劑,尊重並遵守指導運動會的各項規則」。

裁判員:「我以全體裁判員和官員的名義,保證以真正的體育道德精神,完全公開地執行本屆奧林匹克運動會的職務,尊重並遵守指導運動會的各項規則」。

奧林匹亞德

奧林匹亞德是對每4年舉行一次奧林匹克競技會這一周期的稱謂。人們也常把奧運會稱為奧林匹亞德。古代奧運會的舉辦年都是閏年,現代奧運會亦沿襲舊制。1894年成立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時即決定舉行現代奧運會,但第一屆奧運會直到 1896年才召開,就是因為這一年是閏年。現代奧運會始終遵循奧林匹亞德的原則,即使因戰爭無法按期舉辦奧運會,每逢閏年仍算一屆,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的1940年和1944年即沿襲此例。戰爭結束後延至1948年才舉行第14屆,也是因為這一年是閏年。這一周期的稱謂不適用於冬季奧運會,冬季奧運會是按實際舉辦次數來計算的。

奧林匹克運動會的起源和歷史

{#ev:youku|XMzgyMDc5MjU0MA|640|center}}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