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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名 奧屬尼德蘭
所屬年代
西班牙統治時代
奧屬尼德蘭:是約1579~1713年間西班牙帝國霸占的低地國家南部省分,大致相當於今比利時和盧森堡。 [1]
在西班牙統治時代,這個地區在內政方面有很大的自由,但外交則完全由西班牙國王掌握。
1621~1644年布拉班特(Brabant)北部、澤蘭(Zeeland)和默茲(Meuse)河以東地區歸屬尼德蘭聯省共和國(荷蘭共和國)。1640年法國奪取阿圖瓦(Artois)州,後來又占領埃諾(Hainaut)、盧森堡、法蘭德斯的大片土地。
1700年起,尼德蘭南部有6年由法國波旁王朝統治,有7年由英國和荷蘭軍隊占領。
根據1713年《烏得勒支條約》,西屬尼德蘭歸屬神聖羅馬帝國皇帝查理六世(奧地利哈布斯堡皇朝),改稱奧屬尼德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