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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政官

圖片來自cantonesehistory

大納言(假名:だいなごん;訓讀音:「おほいものまうすのつかさ」;唐名:亞或亞)是日本太政官制度下設立的官職,自設立伊始便位列日本朝廷的公卿,為上卿之一,是仿唐「四等官制」下的第二等次官,並且擔任太政官的首席次官,是議政官之一。[1]

該官職的職權為負責協助大臣及參議政事和宣詔政令且擔任天皇的近侍,在大臣不在時可代行太政官的政務和禮儀等,可謂位高權重。相當於中國封建王朝時期丞相的槐門(大臣)屬官。官位相當於三品四品,通常敘位為正三位。即等同於隋代納言、唐代侍中一職。[2]

大納言中的權官,即超過原本令制中定員名額的大納言,且具有相等權力,被稱為「權大納言」。

古代律令制度下的大納言(701年-1867年)

天智天皇下,設置「御史大夫」之職,加上天武天皇以後,也設置「納言」之官作為其前身。公元681年時,天武天皇發布飛鳥淨御原令之後,「大納言」的名稱這時才出現。

孝謙天皇天平寶字元年(757年)開始施行的養老令職員令之中,描述此官職的職掌是「參議庶事、敷奏、宣旨、侍從、掌管獻替」。

「納言」的意思,依據「今義解」是指「下之建言上納予三公,三公之諭向下宣詔」。職務即為大臣們提供協助及參議政治事務。

歷代

實際職權

大納言作為太政官下的首席次官,位列公卿的它有著諸多的權力,可與太政官諸位大臣(太政大臣左大臣右大臣內大臣)和中納言參議等共討國事,並協助處理各項政務,是傳達溝通上下級官員話語的重要職位。

並且大納言作為國家中樞的首席次官,當大臣們不在時擁有召開朝議的權力並且代為處理政務,而中納言和參議之流則無此權力。且大納言有機會被天皇授予「內覽」之權(從三位中納言及以上的眾位公卿才有資格,即初步批閱審核要上奏天皇的奏疏),而大納言也常被任命為天皇的「侍從」。大納言作為上卿,同樣也須負責各項節日禮儀等事務。

服裝形制

根據《養老令·衣服令》規定,大納言身為三品以上的公卿階級,正式朝服在〈諸臣禮服條〉裡規定:「三位以上,著淺紫衣,牙笏。白袴。條帶。深縹紗褶。錦襪。烏皮霍。」[3]

著名人物

奈良時代(710年-794年)

平安時代(794年-1192年)

鎌倉時代(1192年-1333年)

近代太政官制度下的大納言(1869年-1871年)

慶応3年(1867年)12月,因王政復古,而太政官被廢絕、大納言之官職也被消滅。但是,之後,新政府數次進行改組

明治2年(1869年)7月,重新組織的二官六省成立,太政官的名稱復活,大納言之名稱亦復活(但權大納言並沒有)。新設的大納言是岩倉具視與徳大寺実則,並就任。

明治4年(1871年)7月,太政官改組為三院八省,大納言之官職再度被消滅。以後,同名的官職再也沒有復活。

參考文獻

  1. 続群書類従 第10輯『官職部・律令部・公事部』. 國立國會図書館デジタルコレクション. [2021-06-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2-23). 
  2. 和憩団欒房. 大納言・中納言・參議. 官制大観. [2021-06-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5-30). 
  3. 養老令。衣服令. [2021-06-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