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產業法人單位分支機構
名詞解釋
多產業法人單位分支機構是指多產業法人單位本部以外的產業活動單位。分支機構產業活動單位必須具備以下兩個特徵中的一個:一是與所屬法人單位的主營產業不同,即法人單位主營產業為二、三產業,分支機構的主營行業為農業;二是與法人單位本部屬於不同的普查區,在同一普查區合併到其法人中進行普查。
多產業法人單位分支機構相關術語解釋
多產業法人是指由兩個及以上產業活動單位組成的法人單位,稱為多產業法人單位,這些產業活動單位接受法人單位的管理和控制。法人單位是指有權擁有資產、承擔負債,並獨立從事社會經濟活動(或與其他單位進行交易)的組織,包括五種類型:企業法人、事業單位法人、機關法人、社會團體和其他成員組織法人、其他法人。
多產業法人單位管理和控制其所屬的多個產業活動單位。如果一個法人單位內部活動涉及多個行業小類或位於一個以上的活動場所,應根據產業活動單位的條件並結合具體情況將其認定為多個產業活動單位。
參考文獻
- ↑ 漢字與中華文化,搜狐,2017-06-14
- ↑ 探究世界上唯一沒有間斷的古老文字系統:漢文字,搜狐,2017-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