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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贩霞姐被杀案

报贩霞姐被杀案
图片来自appledaily

报贩霞姐被杀案是指发生在1999年9月22日清晨的香港深水埗的一宗谋杀案。案中女报贩何慧霞(霞姐)因代表区内报贩向《东方日报[1] 》的发行商拒绝强行增加订纸,被三名凶徒乱刀斩死。案发后刀手三人与发行商两人先后被判终身监禁。

目录

凶杀经过

据《苹果日报》在2006年12月28日的法庭报导,据法庭上控方证人的口供,1999年9月22日清晨约5时15分,酒楼看更致电死者丈夫刘炳新,刘即赶往报档,“我见到我太太坐在楼梯,满身鲜血,地下好多血,有个警察正为她急救……然后我扑向我老婆那里,要警察快点叫救护车。”

法庭审理

本案由于其中一名共犯连宗伟在内地贩毒落网被判死缓,因供出同谋而破案。

4名被告在警诫时均承认涉案,首被告卢汉兴说受《东方日报》区域发行商青汇书报社有限公司负责人蔡伟强指使“教训”霞姐,第二被告李祖明及第三被告林自力均声称只负责把风,而第四被告梁志鸿则负责施袭,另有一名男子连宗伟负责驾车。蔡伟强曾被警方拘捕,但因证据不足而撤销控罪。

由六男一女组成的陪审团于2007年3月22日中午开始退庭商议,至3月25日下午5时15分,陪审团一致裁定卢汉兴、李祖名、梁志鸿谋杀罪名成立,26日被判处终身监禁;林自力则误杀罪名判处监禁12年。

媒体报导

在2007年3月27日,多份报章都以头版大篇幅报道判刑的消息,不过,东方日报太阳报则完全没有报道此新闻。而在2012年5月31日,多份报章均有报道主脑判刑的消息,这次包括东方日报太阳报

事件背景

1999年,东方报业集团正促销旗下报章《东方日报》及《太阳报》,要求报贩增加订购报纸的数目,但惹来何惠霞等长深区报贩不满,拒绝要求,为此何惠霞与《东方日报》区域发行商青汇书报社有限公司蔡伟强商讨“退回卖剩报纸”机制。

根据《明报》及《苹果日报》2006年12月的报导,死者丈夫刘炳新忆述事件“以前我们报贩每日要多少数量就打给青汇,青汇平时在明天就会送……今次青汇有个负责人跟我太太讲,因为《东方日报》要促销,所以本身订100份要多收50份,而多出的50份也需要付款,付足150份。”刘续指,无论最终额外加的报纸是否能够出售,发行商也不会回收。他于是应妻子要求致电《东方日报》,对方负责人称会将事件记录下来,不过刘之后并无收到《东方日报》的电话。刘表示,由于发生是次无理加纸事件,深水埗区报贩成立了“报贩零售业工会”,妻子在会内任司库。

案发前10天,即1999年9月12日,刘氏夫妇及其他报贩首次与青汇代表,商讨订纸的新制度,但会面并无成果。霞姐于3日后与区内报贩会面,一致反对青汇无理加纸,并安排由霞姐向青汇以及《东方日报》总发行商“青扬”表达有关报贩的不满。

参考文献

  1. 东方日报,orientaldai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