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是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設立的對基金的募集、基金份額的申購和贖回、基金財產的投資、收益分配等基金運作活動進行管理的公司。證券投資基金的依法募集由基金管理人承擔。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設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擔任。擔任基金管理人應當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按設立方式劃分,有封閉型基金、開放型基金;有契約型基金、公司型基金;按投資對象劃分,有股票基金、貨幣市場基金、期權基金、房地產基金等等。[1]
基金按是否面向一般大眾募集資金分為公募與私募,按主投資標的又可分為證券投資基金(標的為股票),期貨投資基金(標的為期貨合約)、貨幣投資基金(標的為外匯)、黃金投資基金(標的為黃金)、FOF fund of fund(基金投資基金,標的為PE與VC基金),REITS 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s(房地產投資基金,標的為房地產),TOT trust of trust (信託投資基金,標的為信託產品),對沖基金(又叫套利基金,標的為套利空間),以上這麼多基金形態,很多都是西方國家有,在中國只有此類概念而並無實體(私募由於不受政策限制,投資標的靈活,所以私募是有的)。 中國所謂的基金準確應該叫證券投資基金,例如大成、華夏、嘉實、交銀施羅德等,這些公募基金受證監會嚴格監管,投資方向與投資比例有嚴格限制,它們大多管理數百億以上資金。 私募在中國是受嚴格限制的,因為私募很容易成為「非法集資」,兩者的區別就是:是否面向一般大眾集資,資金所有權是否發生轉移,如果募集人數超過50人,並轉移至個人賬戶,則定為非法集資,非法集資是極嚴重經濟犯罪,可判死刑,如浙江吳英、德隆唐萬新、美國麥道夫。 中國的私募按投資標的分主要有: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經陽光化後又叫做陽光私募(投資於股票,如股勝資產管理公司,赤子之心、武當資產、星石等資產管理公司),私募房地產投資基金(較少,如金誠資本、星浩投資),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即PE,投資於非上市公司股權,以IPO為目的,如鼎輝,弘毅、KKR、高盛、凱雷、漢紅)、私募風險投資基金(即VC,風險大,如聯想投資、軟銀、IDG) 公募基金如大成、嘉實、華夏等基金公司是證券投資基金,只能投資股票或債券,不能投資非上市公司股權,不能投資房地產,不能投資有風險企業,而私募基金可以。
目錄
經營範圍
註冊基金管理公司經營範圍有哪些: 1、接受其他股權投資基金委託,從事非證券類的股權投資管理、諮詢。(不得從事下列業務:(1)以公開方式募集資金;(2)在國家禁止外商投資的領域投資;(3)二級市場股票和企業債券交易(但所投資企業上市後,股權投資基金所持股份不在此列);(4)期貨等金融衍生品交易;(5)直接或間接投資於非自用不動產;(6)挪用非自有資金進行投資;(7)向他人提供貸款或擔保;(8)法律、法規以及外資股權投資基金設立文件禁止從事的其他事項。) 2、接受其他股權投資基金委託,從事非證券類的股權投資管理、諮詢,不得從事其他經營活動。
設立條件
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的規定,設立基金管理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有符合《證券投資基金法》和《公司法》規定的章程; 2、註冊資本不低於一億元人民幣,且必須為實繳貨幣資本; 3、主要股東應當具有經營金融業務或者管理金融機構的良好業績、良好的財務狀況和社會信譽,資產規模達到國務院規定的標準,最近三年沒有違法記錄; 4、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的人員達到法定人數; 5、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具備相應的任職條件; 6、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設施和基金管理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 7、有良好的內部治理結構、完善的內部稽核監控制度、風險控制制度;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和經國務院批准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法律職責
1.選擇、監督、更換賬戶管理人、託管人、投資管理人; 2.制定企業年金基金戰略資產配置策略; 3.根據合同對企業年金基金管理進行監督; 4.根據合同收取企業和職工繳費,向受益人支付企業年金待遇,並在合同中約定具體的履行方式; 5.接受委託人查詢,定期向委託人提交企業年金基金管理和財務會計報告。發生重大事件時,及時向委託人和有關監管部門報告;定期向有關監管部門提交開展企業年金基金受託管理業務情況的報告; 6.按照國家規定保存與企業年金基金管理有關的記錄自合同終止之日起至少15年; 7.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其他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