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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自立,中国人民解放军少将,湖南省军区副司令员。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和一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1975年10月11日因病在长沙逝世。
生平经历
1921年因生活所迫投入湖南陆军,曾任国民革命军班长、排长、代理连长。
192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时参加游击队。任红五军二纵队特务大队长。
1930年7月任红八军六师七团团长。
1934年10月任红一方面军司令部股长,到达陕北后,先后任科长、军委第四局局长、八路军驻西安办事处采办委员会副主任。
1937年10月任新四军军部副官处处长、中共湘鄂赣特委军事部部长、军委后勤经济建设处处长、经济建设部副部长。解放战争时期,任热辽军区后勤部副部长、陕甘宁边区物资局关中分局局长、东北航务局局长、东北航政总局局长、武汉市军管会航运处处长兼招商局汉口分公司经理、中南军区支前司令部副司令员。新中国成立后,任中南军政委员会交通部副部长、中南军区军事运输部部长、中南军区后勤部副部长、广东省、湖南省军区副司令员等职。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1]。
他投身革命后,参加了红三军团两次攻打长沙的战斗和中央苏区历次反“围剿”斗争及红军长征。他以性格刚强耿直、作战英勇顽强著称,打过无数次恶仗、硬仗,立下了不少战功。他对党的事业无限忠诚,不论受到何种挫折,都坚决跟党走。
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由于“左”倾教条主义的影响,被戴上反对政治委员制度的帽子,1932年10月被开除党籍、撤销代理师参谋长与作战教育科科长的职务,下到军团司令部当通信员。身处逆境,受到不公正待遇,仍对革命充满胜利的信心,意志坚如磐石。他在自传中写道:“只要革命胜利,个人的存在与否丝毫没有关系。”“当时思想上并有过这样的准备,万一组织上要处决,只要是死在红旗子底下,死也甘心。这样就巩固了我的斗志和决心。”长征中当了28天通信员,后改为管理员,千方百计为军团司令部搞好后勤管理。
1959年,他积极收集革命斗争史料,编写革命回忆录和《怒潮》电影剧本[2],赞同平江县委编写《平江革命斗争史》,歌颂党的领导,宣传革命先烈的英勇事迹,也实事求是地记载彭德怀的历史功绩。
1964年被定为“利用编写革命史为彭德怀翻案,进行反党活动,是一个很嚣张的反党分子”,被撤销职务。“文化大革命”中又受摧残,家属子女受到株连。即使如此冤屈,依然对革命忠心耿耿,保持了一个共产党员的优良品德。他告诫自己的子女不要辜负党和前辈的期望,要忠于党、忠于祖国,经得起失败和挫折,成长为人民的有用人材。
1975年9月14日因车祸负重伤,10月11日因伤势过重医治无效,在长沙逝世,终年76岁。
1979年2月,中共中央、中央军委批准为他的冤案彻底平反、恢复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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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开国将帅##吴自立少将,360个人图书馆,2020-05-08
- ↑ 吴自立与电影《怒潮》(组图),搜狐滚动,2011-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