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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宓
吴宓.jpg
出生 (1894-08-20)1894年8月20日
陕西省泾阳县安吴镇安吴堡村
逝世 1978年1月17日(1978-01-17)(83歲)
陕西省泾阳县
职业 比较文学家, 批评家, 教育家,诗人
配偶 陈心一
邹兰芳
亲属 女儿:吴学昭

吴宓

(1894年8月20日-1978年1月17日),原名玉衡,后改陀曼,又改,字雨生(又作雨僧[1],笔名余生陕西泾阳安吴堡吴家出生,比较文学家、着名西洋文学家,学衡派代表人物。

大事年表

吴宓(1894年8月~1978年1月)字雨僧,男,汉族,陕西泾阳人,出自吴家西院。

1916年清华学校留美预备科毕业;

1917年就读美国弗吉尼亚大学;

1918年转入哈佛大学比较文学系,获学士(1920年)、硕士(1921年)学位;

1930年~1931年游学西欧,在牛津大学、巴黎大学从事研究。

1921年~1949年先后任东南大学、东北大学教授;清华大学(西南联大)国学研究院主任、外文系教授;武汉大学外文系教授兼系主任;相辉学院、勉仁学院、四川省立教育学院教授。其间曾兼任北京大学、燕京大学、北平师范大学、云南大学、四川大学、华中大学、重庆大学教授。

1950年起任西南师范学院外语系(1950年~1954年))、历史系(1955年~1957年)、汉语言文学系(现西南大学文学院)(1958年~1977年)教授、院务委员、世界古代史教研室主任、重庆市文联常务委员,市文联古典文学研究会副主任、四川省政协委员。

讲授过英语、英诗、翻译、英散文、西洋小说、外国文学、欧美文学、古典文学、西洋文学批判、西洋文学名著、英国文学史、世界文学史、中西诗韵律比较、中国旧诗及旧小说研究、世界史、世界古代史等课程。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编写有《世界通史》、《外国文学》、《外国文学名著选读》、《中国文学史大纲》、《汉字字形、字音沿革(发展变化)简表》、《简明英文文法》、《法文文法》、《拉丁文文法》等讲义和教材。在主持清华国学研究院期间,聘请王国维梁启超赵元任陈寅恪等任教,为国内培养了一批一流学者,如钱钟书季羡林徐中舒高亨等。

1940年代,曾在昆明贵阳遵义成都武昌汉口《红楼梦》演讲。

1920年在哈佛大学发表《红楼梦新谈》(《红楼梦研究参考资料》第三辑,人民文学出版社,1976年),后用中、英文发表有论文《石头记评赞》、《红楼梦之文学评价》、《红楼梦与世界文学》、《红楼梦之人物典型》。任学衡杂志总编辑,出版79期。任大公报文学副刊编辑,出版316期。任武汉日报文学副刊编辑(1947年,撰、校、编),出版52期。用文言及旧诗韵律译西洋文学理论及名著多篇,刊于学衡杂志和大公报文学副刊上。曾应正中书局之邀校译《袖珍牛津英汉双解字典》,任总校。出版有《吴宓诗集》(上海中华书局1935年)。1956年将珍藏的世界历史、文学书籍738册译出书名、附上作者简历、内容提要,捐赠给西南师范大学图书馆(现西南大学图书馆)。

人物生平

清光绪二十年(1894年)农历七月二十(阳历8月20日),吴宓出生于陕西省泾阳县安吴镇安吴堡村。生父为吴建寅,四岁时生母李氏病逝,祖母将吴宓过继给叔父吴建常。[2]自幼聪慧好学。

宣统三年(1911年),吴宓入清华学堂(1912年改名清华学校)中等科,1916年毕业于清华留美预备学校高等科。1917年,23岁的吴宓赴美国留学,攻读新闻学,1918年改读西洋文学,毕业于维珍尼亚大学英文系,获文学学士学位;后入哈佛大学研究生院比较文学系,获硕士学位。留美五年间,吴宓对19世纪英国文学尤其是浪漫诗人作品的研究下过相当的功夫,有过不少论着。

1921年,吴宓回国,即受聘在南京高师国立东南大学(后更名国立中央大学南京大学)文学院任教授,讲授世界文学史等课程,并且常以希腊罗马文化、基督教文化、印度佛学整理和中国儒家学说这四大传统作比较印证。吴宓在东南大学与梅光迪柳诒徵共同主编于1922年创办之《学衡》杂志,11年间共出版79期,于新旧文化取径独异,持论固有深获西欧北美之说,未尝尽去先儒旧义,故分庭抗礼,别成一派。这一时期他撰写了“中国的新与旧”“论新文化运动”等论文,採古典主义,抨击新体自由诗,主张维持中国文化遗产的应有价值,尝以中国的白璧德自任。他曾着有《吴宓诗文集》、《空轩诗话》等专着。

1924年吴宓离开东南大学后到东北大学清华大学外文系任教授,1925年任清华学校研究院筹备主任,以后又在昆明西南联大、成都燕京大学武汉大学和重庆女子师范学院(西南师范学院前身)等校担任教授。1929年9月钱锺书考入清华大学外文系,成为吴宓的得意门生,师生间常有诗词赠答与唱和,然而1937年因钱锺书一篇书评,师生关系曾紧张了多年。吴在清华期间,曾于1930年游学欧洲,遍历苏、英、法、德、比、瑞士诸国,又在牛津大学巴黎大学修学年余,所学极博。执教清华期间,吴宓是“清华的一个精神力量。”[3]

吴宓于1941年被教育部聘为首批部聘教授。1943年至1944年吴宓代理西南联大外文系主任,1944年秋到成都燕京大学任教,1945年9月改任四川大学外文系教授,1946年2月吴宓推辞了浙江大学河南大学要他出任文学院院长之聘约,到武昌中华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前身)任外文系主任,兼校务委员会委员,1947年1月起主编《武汉日报·文学副刊》一年,其间清华大学梅贻琦陈福田一再邀他回去。至1949年广州岭南大学校长陈序经以文学院院长之位邀他南下,且其好友陈寅恪亦在岭南,教育部长杭立武邀他去台湾大学任文学院长,女儿要他去清华大学,而他即于4月底飞到重庆到相辉学院任外语教授,兼任梁漱溟主持的北碚勉仁学院文学教授,入蜀定居了。1950年4月两院相继撤消,吴宓到新成立的四川教育学院,9月又随校合并入西南师范学院历史系(后到中文系)任教。结果是虎落平阳,晚景甚为不佳。

文革到来,吴宓沦为被批斗的大罪人,以种种罪名蹲入“牛棚”,到梁平劳改,受尽苦难。76岁的老人做不了重活,还被架上高台示众,头晕眼花直打哆嗦,被推下来跌断左腿[4]。之后又遭断水断饭之折磨。腿伤稍好,即令打扫厕所。到批林批孔时,吴宓不肯批判孔子,说“没有孔子,中国仍在溷沌之中”,并说“宁愿杀头也不批孔”,被打成“现行反革命”。

1971年病重,右眼失明,左眼白内障严重,就只好让他回重庆养病。1977年吴宓已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只好让其胞妹吴须曼领回陕西泾阳老家。这终于使他得到了一些兄妹深情的照顾和温馨[5],吴宓每次吃饭时总要问:“还要请示吗?”吴须曼告诉他说:“‘四人帮’已经被打倒了,都不请示了。”有时候夜间,他起床喊,“快开灯,我是吴宓教授,我很饿,给我一碗稀饭喝吧。”[6]1978年1月14日因突发老年性脑血管疾病入院治疗,1月17日病逝解放军513野战医院,终年84岁。[7]

婚姻

吴宓的元配是陈心一,后来二人因为毛彦文的介入而离婚[8],最后毛彦文嫁给了熊希龄。早年吴宓曾爱慕燕京大学的女学生陈仰贤,但陈暗自喜欢叶公超。吴宓亦爱慕袁永熹,最后叶公超和袁永熹结婚。吴宓又曾苦恋欧阳采薇,而“薇最倾情于叶公超”。[9]

参考文献

  1. 张弘. 吴宓:理想的使者. 北京: 文津出版社. 2005: 1–2. ISBN 7-80554-487-5. 
  2. 《吴宓自编年谱》1897年纪事云:“约在是年,祖母杨太淑人,以芷敬公鳏居,怜宓失母。太淑人又夙爱次子仲旗公,乃命令以宓(时名玉衡)出为仲旗公之继嗣,而母胡淑人。众皆遵从无违。由是芷敬公遂为宓之本生父,仲旗公遂为宓之嗣父以终身。”。(《吴宓自编年谱》22页,三联书店,1995年12月版)
  3. 贺麟:“吴宓先生是当时清华的一个精神力量”。
  4. 吴宓1969年11月30日所写《上西师中文系群众工作组报告》中写道:“宓现在七十六岁垂暮之年,腿伤如此,不能站立,不能行步,即在室内爬行,偶一卧起转动,腿关节亦痛不可忍。故只有安居在此文化村二舍203室中,又需要女工唐昌敏服侍。”
  5. 吴须曼《回忆先兄吴宓教授》,见李继凯、刘瑞春编《追忆吴宓》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1月版。
  6. 赵瑞蕻:《我是吴宓教授,给我开灯》
  7. 张致强撰《吴宓暮年点滴事——吴宓教授逝世二十周年祭》一文称吴宓是被亲人饿死在家乡的一个破旧的窑洞里。(《鲁迅研究月刊》在1997年3月刊)对此,吴须曼女士写《吴宓回陕前后》进行了批驳。
  8. 姚文青中《挚友吴宓先生轶事》写道:“宓于故妻陈心一女士,德性夙所钦佩,但敬而不爱,终致离婚,然至今仍书信往还。夫妇之谊虽绝,良友之情故在也。”《吴宓先生之烦恼》诗:“吴宓苦爱毛彦文,三洲人士共知闻。离婚不畏圣贤讥,金钱名誉何足云。”
  9. 许渊冲《诗书人生》载:“对袁永熹和陈仰贤,叶公超可以说是‘双胜’,吴宓则是‘双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