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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登碧云亭感怀三十首十四

《又登碧云亭感怀三十首十四》

作品名称: 《又登碧云亭感怀三十首十四》

创作年代: 南宋初朝

文学体裁: 诗

作 者:吴芾

《又登碧云亭感怀三十首十四》是南宋初期官员,诗人吴芾的诗。[1]

吴芾曾经说:“对待公家的东西应当如对待自己的东西,对待公事应当如对待私事。与其得罪百姓,还不如得罪上官。”他立朝不结党,晚年退闭在家十四年,自号湖山居士[2]

目录

诗词正文

作者简介

吴芾(1104-1183),字明可,号湖山居士,浙江台州府人(现今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田市吴桥村)人。绍兴二年(1132)进士,官秘书正字,因揭露秦桧卖国专权被罢官。后任监察御史,上疏宋高宗自爱自强、励精图治。[3]

吴芾知绍兴府的时候。恰巧当地征收赋税繁重,并且用物抵税的折色特别厉害,吴芾以皇帝、皇后攒宫在绍兴暂厝,上奏请求免去支移折变的赋税部分。境内鉴湖长期废用,恰逢这年收成不好,境内出现大饥荒,吴芾于是命令打开常平仓的米来招募饥民,疏通挖制鉴湖。吴芾离任后,大姓为了从田中获利,又使鉴湖再一次荒废。吴芾代理刑部侍郎迁任给事中,改任吏部侍郎,他以敷文阁直学士的身份知临安府。

吴芾前后守六郡,都能够依据各地风俗采取或宽或猛的政策,官吏没有能够做坏事的,老百姓都怀念他带来的惠利。吴芾屡次告老,最后以龙图阁直学士的身份退休。十年后死去,享年八十。[4]

视频

南宋第3集:诗词流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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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1. 《又登碧云亭感怀三十首十四》 诗词名句网
  2. “吴芾,字明可,台州仙居人”阅读答案解析及翻译 快资讯;发布时间,2019-10-31
  3. 秦桧简介 快资讯;发布时间,2019-05-24
  4. 《宋史·吴芾传》原文及翻译 在线文言文翻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