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史·萧思话传
南史·萧思话传出自于《南史》,《南史》由唐朝李延寿撰,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共八十卷,含本纪十卷,列传七十卷,上起宋武帝刘裕永初元年(420年),下迄陈后主陈叔宝祯明三年(589年)。记载南朝宋、齐、梁、陈四国一百七十年史事。《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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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萧思话,南兰陵人,孝懿皇后弟子也。思话年十岁许时,未知书,好骑屋栋,打细腰鼓,侵暴邻曲,莫不患毒之。自此折节,数年中,遂有令誉。颇工隶书,善弹琴,能骑射。后袭爵封阳县侯。元嘉中,为青州刺史。亡命司马朗之兄弟聚党谋为乱,思话遣北海太守萧汪之讨斩之。初在青州,常所用铜斗覆在药厨下,忽于斗下得二死雀。思话叹曰:“斗覆而双雀殒,其不祥乎?”既而被系。及梁州刺史甄法护在任失和氐帅杨难当因此寇汉中乃自徒中起思话为梁南秦二州刺史平汉中悉收侵地置戍葭萌水。思话迁镇南郑。法护,中山无极人也。
过江,寓居南郡。弟法崇自少府为益州刺史。法护委镇之罪,为府所收,于狱赐死。十四年,迁临川王义庆平西长史、南蛮校尉。文帝赐以弓琴,手敕曰:“前得此琴,言是旧物,今以相借,并往桑弓一张,材理乃快。良材美器,宜在尽用之地,丈人真无所与让也。”尝从文帝登钟山北岭,中道有磐石清泉,上使于石上弹琴,因赐以银钟酒,谓曰:“相赏有松石间意。”历宁蛮校尉,雍州刺史,监四州军事,征为吏部尚书。思话以去州无复事力,倩府军身九人。文帝戏之曰:“丈人终不为田父于闾里,何忧无人使邪?”未拜,迁护军将军。
是时,魏攻悬瓠,文帝将大举北侵,朝士佥同,思话固谏不从。魏军退,即代孝武为徐、兖二州刺史,监四州军事。后为围碻磝城不拔,退师历下,为江夏王义恭所奏免官。元凶弑立,以为徐、兖二州刺史,即起义以应孝武。孝武即位,征为尚书左仆射,固辞,改为中书令、丹阳尹、散骑常侍。时都下多劫掠,二旬中十七发,引咎陈逊,不许。后拜郢州刺史,加都督。卒,赠征西将军、开府仪同三司,谥曰穆侯。
译文
萧思话,南兰陵人,是宋朝孝懿皇后弟弟的儿子。萧思话约十岁时,不懂书籍,好骑在屋梁上,打细腰鼓,侵害邻居,邻人无不怨恨。从此自我克制,几年之中便有了美好的名声。他工于隶书,善于弹琴,能骑射。后来承袭了封阳县侯的爵位。元嘉年间(424~453),担任青州刺史。亡命的司马朗之兄弟聚集党徒企图作乱,萧思话派遣北海太守萧汪之讨平并斩杀了他们。起初在青州,平常所用的铜斗覆扣在药厨下面,忽然在斗下得到了两只死麻雀。萧思话感叹说:“斗覆而双雀丧命,恐怕是不祥吧!”然后就被囚禁起来。
后来梁州刺史甄法护在任时丧失了亲和,氐人统帅杨难当因此侵犯汉中,于是便从刑徒中起用萧思话为梁、南秦二州刺史,平定了汉中,全部收复了被侵占的土地,在葭萌水设置了守军。萧思话迁移军镇到南郑。法护,是中山无极人。过江以后,寓居在南郡。他的弟弟法崇从少府升为益州刺史。法护丢弃军镇犯下罪过,被府衙拘捕,在狱中赐他自杀。元嘉十四年,调他担任临川王刘义庆的平西长史、南蛮校尉。文帝赐给他弓箭和琴,发给他的手令中说:“以前得到这张琴,(人家)说是旧物,现在相借,并送桑弓一张,这是物品的幸运。良材美器,应该放在能够尽显功用的地方,这位老者实在是无可推让的人物。”他曾随文帝登上钟山北岭,中途有巨石清泉,皇上让他在石上弹琴,于是赐给他银酒盅,对他说:“非常欣赏你有松石间的意趣。”
他历任宁蛮校尉、雍州刺史、监四州军事,征为吏部尚书。萧思话因为离开了州府,不再多用气力,工作交予府军九人。文帝开玩笑说:“老者终于不在乡间做农夫,哪用忧虑没人可以支使呢?”还没有上任,又改任为护军将军。在这个时候,魏军攻打悬瓠,文帝将要大举北侵,朝中士大夫全都表示同意,萧思话却坚持劝谏,不被采用。魏军退走,他便代替孝武帝为徐、兖二州刺史,监四州军事。后来因为围困郂城不能攻下,退军到历下,为江夏王刘义恭所举奏而免官。元凶刘劭杀父自立为皇帝,让他担任徐、兖二州刺史,他于是举行起义以响应孝武帝。孝武帝即位,征他为尚书左仆射,他坚决推辞,改为中书令、丹阳尹、散骑常侍。当时京城中有很多抢劫事件,二十天当中发生了十七次,他引咎要求辞职,皇上不同意。后来被授予郢州刺史,加任都督。逝世后,赠他为征西将军、开府仪同三司,谥号为穆侯。[2]
作者简介
李延寿,生卒年待考。唐代史学家,今河南安阳市人。贞观年间,做过太子典膳丞、崇贤馆学士,后任御史台主簿,官至符玺郎,兼修国史。他曾参加过官修的《隋书》、《五代史志》(即《经籍志》)、 《晋书》及当朝国史的修撰,还独立撰成《南史》、《北史》和《太宗政典》(已佚)。《新唐书》对两书评价颇高,称“其书颇有条理,删落酿辞,过本书远甚。”。[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