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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屠殺倖存者李秀英

南京大屠殺倖存者李秀英, 是1937年12月日軍在南京製造的大屠殺中的少數倖存者,她在被日軍連刺37刀的情況下能奇蹟般的活了下來,成為那段悲慘歷史最有力的見證人。在事隔62年之後她又在中國政府的幫助下,對日本當年的戰爭罪犯提起訴訟,討回了上千萬日元的賠償費。

李秀英
李秀英
出生 1918年1月1日
逝世 2004年12月4日
國籍 中國
民族 漢族
職業 南京大屠殺倖存者

李秀英是1937年12月日軍在南京製造的大屠殺中的少數倖存者,她在被日軍連刺37刀的情況下能奇蹟般的活了下來,成為那段悲慘歷史最有力的見證人。在事隔62年之後她又在中國政府的幫助下,對日本當年的戰爭罪犯提起訴訟,討回了上千萬日元的賠償費。

目錄

人物經歷

作為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殘酷罪行的直接受害者,李秀英老人生前一直用自己的親身遭遇,勇於揭露侵華日軍暴行,被稱為是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的"活證據"。

一九三七年十二月,侵華日軍進攻南京。李秀英因懷有七個月的身孕,無法逃往外地,與其父一起躲進了南京國際安全區,在五台山小學"美國教會學校"的地下室避難。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十九日,日本兵闖進地下室里圖謀強姦李秀英,性格倔強的她與三個日本兵殊死搏鬥,身中三十七刀。日本兵走後,其父設法將奄奄一息的她送進南京鼓樓醫院(時為美國教會醫院),經美國專家搶救,才得以保存性命,但肚子裡的孩子卻因此流產了。

這樣一位九死一生的倖存者,到了晚年卻再次受到日本右翼分子的"加害"。一九九八年,日本作者松村俊夫在其《南京大屠殺的大疑問》一書中,聲稱1998年活着的李秀英不是南京大屠殺時候的李秀英,污衊她是"假證人"。

起訴

1999年10月16日,李秀英憤然向日本東京地方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松村俊夫及該書的發行人相澤宏明、出版社公開登報道歉,並賠償名譽損害費1200萬日元。2002年5月10日,東京地方法院判處松村俊夫等被告支付名譽損害賠償金150萬日元,對原告要求被告登報道歉的訴訟請求未予支持。一審判決後,松村俊夫等被告即向東京高等法院提起上訴。李秀英也以被告未登報公開道歉以及賠償金太少為由,向東京高等法院提出上訴。經去年12月5日、今年2月4日兩次開庭審理,東京高等法院於4月10日二審判決李秀英勝訴。

對李秀英案日本律師團尾山宏團長在獲知勝訴結果後發表的聲明中說:「此次判決的賠償金仍是150萬日元,這對李秀英的名譽損害賠償是很少的金額,但是,這次判決結果再次認定了松村俊夫對李秀英的名譽損害,這是對日本右翼猖狂否定歷史的打擊,意義非常重大。」據新華社南京4月10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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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新2004年4日6時10分,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倖存者李秀英因病在南京鼓樓醫院逝世,享年86歲。 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倖存者李秀英銅像落成。

[2]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