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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因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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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起(梵文、巴利文:Nidāna)也稱十二緣起支(梵文:pratītya-samutpāda-aṅga,巴利文:paṭicca-samuppāda-aṅga),佛教重要基礎理論之一,它是釋迦牟尼佛陀自修自證得到的真理,其指從「無明」到「老死」這一過程的十二個環節,因果相隨,三世相續而無間斷,使人流轉於生死輪迴大海,而不能得以出離,佛教將世間一世因果擴至三世因果即可解釋關於社會中同類不相應現象,將一切串聯其中以使人產生敬畏之心,達到超自然的,嚮往解脫生死心靈寄託。


基本教義

主義

阿含經所說根本佛教之基本教義,即:無明(梵avidya^ )、行(梵sam!ska^ra )、識(梵vijn~a^na )、名色(梵na^ma -ru^pa )、六入(梵s!ad! -a^yatana )、觸(梵spars/a )、受(梵vedana^ )、愛(梵tr!s!n!a^ )、取(梵upa^da^na )、有(梵bhava )、生(梵ja^ti )、老死(梵jara^ -maran!a )。

據長阿含卷十大緣方便經載,緣痴有行,緣行有識,緣識有名色,緣名色有六入,緣六入有觸,緣觸有受,緣受有愛,緣愛有取,緣取有有,緣有有生,緣生有老、死、憂、悲、苦惱大患所集,是為此大苦因緣。 即此十二支中,各前者為後者生起之因,前者若滅,後者亦滅,故經中以(大一·六七上)『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中略)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之語,說明其相依相待之關係。 即一切事物皆具有相依性,皆由因、緣所成立,故說無常、苦、無我。

  在阿含經典中,除十二緣起說之外,另有十支、九支、八支、七支等緣起說,廣義而言,彼等皆含攝於十二緣起說中。

 又杂阿含经卷十二谓,缘起法乃永恒不变之真理,佛观察此真理而开悟,并为众生开示此法。又若自有情生存之价值与意义方面观察十二缘起之意义,则指人类生存之苦恼如何成立(流转门),又如何灭除苦恼而至证悟(还灭门)。
 即有情之生存(有)乃由识(精神之主体)之活动开始,识之活动成为生活经验(行),复由活动之蓄积形成识之内容。然识之活动乃识透过感觉器官(眼、耳、鼻、舌、身、意六处)接触认识之对象(即一切心、物[名色]),此系主观上感受之事。凡夫之识以无明(对佛教真理无自觉)为内相,以渴爱(求无厌之我欲)为外相,渴爱即识之根本相,且发展而取一切为我,成为我执(取),故由此染污识之活动所薰习之识,必应经验生、老、死等所代表之人间苦、无常苦。反之,圣者因灭无明及渴爱,故人间苦亦灭。
 

在《佛說長壽滅罪護諸童子陀羅尼經》中,普光正見如來對顛倒女人宣說了十二因緣:「

(1)無明:就是不明,乃一切煩惱的總稱。於緣起性空無所明了,因而妄生一切執著,此謂「無明」;

(2)行:造作義,指一切行為,即依無明所造的善惡業;

(3)識:業識,此識隨業受報,為過去業力所驅,挾持所造善惡種子而來投胎;

(4)名色:名指心識,色指形體。由於一念愛染投入母體為名,成胎後為色。所謂心物和合而成胎,胎相初成叫做「名色」。

(5)六入:即「六根」。在母胎十個月的中間,由名色漸漸成長到六根完備,於出胎後對六塵境有互相涉入的作用,故名「六入」;

(6)觸:即接觸。根、塵和合而成觸。指出胎後六根與一切外境之接觸;

(7)受:即領受。根境相對於違順二種境界上,生起苦樂二種感覺謂之「受」,此即為對境所起的一種情緒;

(8)愛:即貪愛。對於五塵欲境,心生貪著,此即為對境所起的一種貪染心;

(9)取:即妄取,追取。遇喜歡之樂境則念念貪求,必盡心竭力以求得之而後已,遇所憎之苦境則念念厭離,必千方百計以圖舍之而後已,此即為愛染欲境的一種趨求。

(10)有:即業。即有因有果,由前際因(愛取),生後際果(生老死),業力牽引,因果不亡,遂演成三界輪迴的事實來。此為所作業力感報的一種規定; (11)生:即受生。以現在所作之業為因,依因感果,必招來世受生,此即為未來受報的一種活動;

(12)老死:即老耄和死亡。諸根衰敗叫做老,身壞命終謂之死。有生就不能不死,四大和合的身軀自然從少到老,無常轉變必至於死,此即為未來受報的一種結果。

汝當諦聽,我當依過去諸佛說十二因緣法: 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緣六入,六入緣觸,觸緣受,受緣愛,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死憂悲苦惱;無明滅即行滅,行滅即識滅,識滅即名色滅,名色滅即六入滅,六入滅即觸滅,觸滅即受滅,受滅即愛滅,愛滅即取滅,取滅即有滅,有滅即生滅,生滅即老死憂悲苦惱滅。顛倒當知,一切眾生,不能見於十二因緣,是故輪轉生死苦趣。若有人見十二因緣者,即是見法,見法者即是見佛,見佛者即是佛性。何以故,一切諸佛以此為性,汝今得聞我說此十二因緣,汝今以得佛性清淨,堪為法器。」

教義解釋

俱舍論

對十二緣起,俱舍論卷九舉出如下四種解釋: (1)剎那緣起,即一剎那間心中具足十二支,例如因貪心而起殺生之瞬間,在彼時剎那間心中充滿愚痴、無明,故有行殺之意願產生。

(2)連縛緣起,即此十二支連續不斷,形成前因後果之關係。

(3)分位緣起,例如三世兩重因果 之解釋,即十二支分乃表示有情生死流轉之過程及其狀態。

(4)遠續緣起,指十二支之連續緣起可遠隔多世。有部採用分位說(三世兩重因果),即無明與行是於過去世起煩惱造業時有情之分位,指身心(五蘊)而言。依此過去世之二因,心識始托生母胎之剎那,其有情之分位為識;托生之第二剎那以後,六根未備之分位為名色;胎內六根具足之分位為六處;出胎後但有接觸感覺以至二、三歲為止,其分位為觸;四、五歲至十四、五歲間感受性極勝,分位為受;以上從識至受,稱為現世之五果。

其後,愛欲強烈之十六、十七歲以後為愛;貪着心勝之三十歲以後為取;如此造業之分位為有;以上三者,稱為現世之三因。由此因感生未來世之分位為生;此後至死為老死,以上二者屬未來世之二果。類此,分為過現未三世,再立二重之因果,此謂三世兩重因果,如上表所示。

  因中含攝惑、業,果即是苦,故十二緣起攝於惑業苦之三道,而因果不斷,無始無終。經部不贊同有部之說,主張無明絕非單指過去之無智,亦非指五蘊而言。

唯識論

據成唯識論卷八所載,無明至有為因,生、老死為果,故立一重因果。然因與果必須異世,從而立二世一重因果。無明與行兩支系由識至受之五支的因,故二支為能引支,五支為所引支,此七支亦總稱牽引因。以愛、取、有三支為因,能生未來之生與老死兩支,故三支稱能生支或生起因;生、老死稱所生支或所引生。

  天台宗立思議生滅、思議不生不滅、不思議生滅、不思議不生不滅等四種十二因緣,以此配於化法四教(藏、通、別、圓)。圓教稱十二因緣為佛性,即表示依緣而生之現象無非是中道之理。

阿毗達磨雜集論

觀十二緣起,與四諦觀同為佛教重要之觀法,據傳釋尊因觀此而開悟證果。據阿毗達磨雜集論卷四,依無明而行等順次觀迷之生起者,稱為雜染順觀;於老死等支各立苦集滅道四諦,從老死逆次觀迷之生起者,稱為雜染逆觀。由無明滅則行滅等順次觀悟之現成者,稱為清淨順觀;由老死滅而生滅等逆次觀悟之現成者,稱為清淨逆觀。大毗婆沙論

大毗婆沙論卷二十四所說,觀迷生起之流轉門系除無明、行外之十支,觀悟現成之還滅門則系觀十二支。然依巴利文律之大品,流轉門為順觀,還滅門稱為逆觀,至今仍采此說。且天台宗指出,依三世兩重、二世一重、剎那一念三種十二因緣觀,各依序可破斷見(包含常見)、着我見、性實見等三種見解。【中阿含經卷十涅槃經、卷二十四大因經、增一阿含經卷三十『六重品』、卷四十六放牛品、法華玄義卷二、法界次第初門卷中】

十二因緣十觀

1.觀有支相續

於第一義諦不了故名無明,所作業果是行,行依止初心是識,與識共生四取蘊為名色,名色增長為六處,根、境、識三事和合是觸,觸共生有受,於受染著是愛,愛增長是取,取所起有漏業為有,從業起蘊為生,蘊熟為老,蘊壞為死;死時離別,愚迷貪戀,心胸煩悶為愁,涕泗咨嗟為嘆,在五根為苦,在意地為憂,憂苦轉多為惱。如是但有苦樹增長,無我、無我所,無作、無受者。

2.觀一心所攝

三界所有,唯是一心。如來於此分別演說十二有支,皆依一心,如是而立。何以故?隨事貪慾與心共生,心是識,事是行,於行迷惑是無明,與無明及心共生是名色,名色增長是六處,六處三分合為觸,觸共生是受,受無厭足是愛,愛攝不舍是取,彼諸有支生是有,有所起名生,生熟為老,老壞為死。

3.觀自業差別

佛子,此中無明有二種業,一令眾生迷於所緣,二與行作生起因。行亦有二種業,一能生未來報,二與識作生起因。識亦有二種業,一令諸有相續,二與名色作生起因。名色亦有二種業,一互相助成,二與六處作生起因。六處亦有二種業,一各取自境界,二與觸作生起因。觸亦有二種業,一能觸所緣,二與受作生起因。受亦有二種業,一能領受愛憎等事,二與愛作生起因。愛亦有二種業,一染著可愛事,二與取作生起因。取亦有二種業,一令諸煩惱相續,二與有作生起因。有亦有二種業,一能令於余趣中生,二與生作生起因。生亦有二種業,一能起諸蘊,二與老作生起因。老亦有二種業,一令諸根變異,二與死作生起因。死亦有二種業,一能壞諸行,二不覺知故相續不絕。

4.觀不相舍離

佛子,此中無明緣行,乃至生緣老死者,由無明乃至生為緣,令行乃至老死不斷,助成故。無明滅則行滅,乃至生滅則老死滅者,由無明乃至生不為緣,令諸行乃至老死斷滅,不助成故。

5.觀三道不斷

佛子,此中無明、愛、取不斷是煩惱道,行、有不斷是業道,余分不斷是苦道;前後際分別滅三道斷,如是三道離我、我所,可有生滅,猶如束蘆。

6.觀過去、現在、未來

無明緣行者是觀過去;識乃至受是觀現在;愛乃至有是觀未來。於是以後,展轉相續。

7.觀三苦聚集

無明滅行滅者是觀待斷。複次,十二有支名為三苦,此中無明、行乃至六處是行苦,觸、受是苦苦,余是壞苦;無明滅行滅者,是三苦斷。

8.觀因緣生滅

無明緣行者,無明因緣能生諸行;無明滅行滅者,以無無明,諸行亦無,余亦如是。

9.觀生滅系縛

又無明緣行者,是生系縛;無明滅行滅者,是滅系縛。余亦如是。

10.觀無所有、盡觀

又無明緣行者,是隨順無所有觀;無明滅行滅者,這是隨順盡滅觀。余亦如是。     [1]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