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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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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成立于1958年10月15日,是卫生行政机构。它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1]、法规和技术标准,负责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进行审批、检查、监督和行政执法,统一管理卫生工作方针在本地区的具体实施,有计划地发展全区卫生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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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介绍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成立于1958年10月15日。现有直属医疗卫生机构48所,其中二级综合医院2所,二级专科医院3所,城区一级医院13所,站、所5所,农村医院(卫生院)21所。正式职工4139人。北京市朝阳区50年代初期有4个门诊部、10个卫生防病机构,发展至今,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1021家。医院117家,其中三级医院12家(中日友好医院、医科院肿瘤医院、北京朝阳医院、北京安贞医院、首都儿科研究所附属儿童医院、中医研究院附属望京医院、北京酒仙桥医院、中国民用航空总医院、煤炭总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306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292医院、中国人民武装警察北京武警医院),分别隶属于卫生部、北京市卫生a局、部队等部门;二级医院10家(区卫生局直属二级综合医院2家,分别为垂杨柳医院和朝阳区第二医院,二级专科医院3家,分别为朝阳区中医医院、朝阳区第三医院、朝阳区妇幼保健院);一级医院95家(区卫生局直属一级医院35家、厂矿一级医院40家、社会办医20家),门诊部40家。

2002年实际开放病床11037张,全区平均床位使用率52.00%,千人口病床数4.82‰;全区医疗机构中卫生技术人员18205人,其中区属医疗卫生技术人员2873人,千人口卫技人员数7.95‰。

卫生改革逐步深入,卫生事业不断发展。全面推行人事制度改革,局属单位全部实现了按实有人数二级医院精简10%、一级医院精简5%的目标,平均精简人数8.39%;完成了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并将原分散的医政、妇幼、献血与卫生监督等执法职能集中到卫生监督所,成立了综合执法四科;实施医疗机构分类管理,适度放开营利性专科医疗机构的审批,我区多元化办医模式初步形成;局属单位全部实行药品及一次性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及设备政府公开招标采购工作,有效遏制了采购中的不正之风;全区已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7个、社区[2]卫生服务站81个,提前实现了农村初级卫生保健规划目标,社区卫生服务和农村初保工作双双步入北京市先进行列;结核病防治工作与精防工作跃居北京市领先水平。2002年,制定了《朝阳区卫生发展纲要》,并首次提出了创建健康城区的目标。《纲要》为卫生发展理清了思路,明确了目标,指明了方向。

参考文献

  1. 法律类前景最好的十大专业,高三网,2018-06-18
  2. 城市“社区自治”如何治 ,搜狐,2018-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