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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公案

 

 

 

包公案》,明代的公案小說,又名《龍圖公案》,全名為《京本通俗演義包龍圖百家公案全傳》,也稱《龍圖神斷公案》,全書十卷,作者安遇時,書中講述了包拯破案的故事,該書是中國古代文學三大公案小說之一,影響較大。

安遇時,生活於明朝中期,松江華亭人,早年中過武舉,三代將門後裔,後遷居雲南昆明府。

簡介

《包公案》實際上是一部有關包公故事的短篇小說集,每篇寫一則包公斷案的故事。其內容雖不連貫,但包公形象卻貫穿全書。與其他公案小說一樣,《包公案》的成書,也是源自民間故事的流傳。宋元時代,商業、手工業的發達造成了都市的高度繁榮和城市人口的激增。在工商薈萃、人稠物穰的都市中,為適應日益壯大的市民階層的文化娛樂需求,一種適合市井平民的「說話」藝術誕生於「瓦肆勾欄」之中。說話藝人敷演的故事被稱為「話本」,後經文人整理,這種話本便成為最初的通俗短篇小說了。

《包公案》的題材,部分來自民間流傳的包公故事,也有部分採錄自史書、雜記和筆記小說中的有關材料而加以編排敷演成篇的。包拯,歷史上實有其人,廬州(今安徽省合肥市)人。宋仁宗時,曾官監察御史、天章閣待制,龍圖閣直學士、樞密副史等。《宋史·包拯傳》稱他「立朝剛毅,貴戚宦官為之斂手」;「人以包拯笑比黃河清。童稚婦女亦知其名,呼日包待制;京師為之語日:『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包公在開封府尹任上,以清正廉潔著稱於世,深得百姓愛戴。有關包公的民間傳說廣為流傳,宋元以來以包公為題材的文學作品大量出現,包公形象不斷被豐富、被理想化,成為封建社會中最著名的清官形象。這種現象是有其歷史和社會原因的。在漫長的封建專制重壓下生活的民眾百姓苦不堪言,他們把對美好生活的嚮往寄托在「明君」和「賢臣」身上。帝王的生活對百姓來說是既陌生又遙遠的,因此,清官、賢臣便成為百姓理想的寄託,並在各種文學藝術形式中成為主角。

小說的基本內容是歌頌包公的,寫他秉公執法,清正廉明。通過他審理的一系列有關「人命」、「姦情」、「盜賊」、「爭占」等類案件,作者塑造了一個為民除害的清官形象。其中有些故事判斬了皇親國戚,如《黃葉菜》、《獅兒巷》;有的故事揭露了土豪劣紳的狠毒兇殘,如《栽贓》、《鬼推磨》;而《屈殺英才》、《久鰥》則對科舉制度進行了有力的抨擊。

《包公案》中的許多故事情節,為後來的《龍圖公案》、《龍圖耳錄》等俠義公案小說所汲取。書中有的故事寫得曲折生動,人物形象也較鮮明,但全書文意較差,思想性、藝術性兩皆平平。但就是這些在當時社會上被認定的「非主流」作品,卻得以廣泛的流行。這並不奇怪,宋元時期市民階層的崛起和市民文化的興盛是俠義公案小說流行的根本原因。百姓的文化程度、文化心態和文化口味決定着各種文學藝術形式作品的公眾認知度。時至今日,以包公故事為題材的戲曲、影視劇目仍然多達幾十種。我們完全可以說,包公的故事不僅豐富了人民群眾的文化生活,而且在反腐倡廉、民眾呼喚司法公正的今天,包公形象仍然有着很大的現實意義。

像其他公案小說一樣,《包公案》中也夾雜了一些因果報應、鬼神夢兆等宿命論和封建迷信的內容。另外,作品中極力宣揚的忠君思想顯然是對封建皇權的「愚忠」,這是不足取的。希望讀者朋友們在閱讀這本小說時加以甄別。

本書的版本分繁簡兩種,繁本十卷一百則。主要有清初刊本、四美堂刊本及乾隆丙申重刊本。

歷史上的包公

在談及文學作品中的包公形象之前,不妨先了解一下歷史上的包公。包公,本名包拯,字希仁,北宋廬州合肥人,天聖進士,仁宗時任監察御史,後任天章閣待制、龍圖閣直學士,官至樞密副使,為官剛正、執法嚴峻,權臣貴戚為之斂手,知開封府時,有「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之語。包拯終年63歲,由於他為官清正,得罪了不少人,後人懷疑他是被仇家毒死的,但開棺驗屍表明,包拯確為病死,只不過生前可能服用過大量含砷、磷的藥物,給人以死於砒霜的錯覺。

包拯幼時很得父母寵愛,生活一帆風順,小說戲劇中說他生得黑丑,被棄於荒野,是嫂夫人抱回撫養,一半是虛構,一半是將包拯幼子的經歷移植到包拯頭上,而包拯的黑臉,大概是從鐵面無私演化而來的,從包拯後裔珍藏的肖像來看,包拯是一位方面白臉、眉清目秀的儒者。

包公一生沒有留下多少破案的資料(僅有一則「割牛舌」見諸《宋史》),也沒有什麼「三口鍘刀」、「打王鞭」、「勢劍金牌」,更不曾被國太認作御兒干殿下,但他確實受到仁宗皇帝趙禎的信任和賞識。他和仁宗吵過嘴,甚至「唾其面」,但君臣從未反目。三十五年,依如股肱,死則親奠,恩禮有加。上溯到比干、屈原,下至海瑞、于謙,沒有哪位賢臣清官比他運氣好。通觀整個封建歷史,也只有劉備與諸葛亮、李世民與魏徵等少數幾對君臣可以達到這樣君臣無間的關係。[1]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