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公安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前往: 導覽搜尋
公安局
原圖鏈接

公安局是公安機關的組織形式,是主管公安工作的政府下設職能部門。 公安局按級別通常有:直轄市公安局、省會城市公安局、地級市公安局、縣級公安局,除縣級公安局外,前幾者均可按城市區下分區分局。特定公安局一般受所在地政府領導、受上級公安廳、部、局指導。公安機關的最高部門是公安部,指導全國公安工作,包括所有各級公安局。受所在地政府、上級公安機關雙重領導

  • 公安局承擔公安機關的工作職責: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防範、打擊恐怖活動;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管理交通、消防、危險物品;管理戶口、居民身份證、國籍、出入境事務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維護國(邊)境地區的治安秩序;警衛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守衛重要場所和設施;管理集會、遊行和示威活動;監督管理公共資訊網路安全監察工作;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等群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假冒大陸公安局人員騙光臺商

  • 詐騙集團又有詐騙新招!這次詐騙集團將被害人瞄準從事兩岸三地經營企業的臺商,詐騙過程均使用臺商熟知的大陸常用語,詐騙戶頭也從以往的臺灣帳戶移轉至臺商在香港及大陸銀行開設的帳戶,臺灣的親友應請兩岸三地的臺商多加留意、慎防遭詐。
  • 常年在大陸經商的60歲汪先生,早在20年前便看準大陸市場,將在臺經營多年的事業轉移至大陸及香港市場,近年來獲利可觀,然於上(3)月返臺與家人團聚時,渠所持有之中國移動通信的門號接獲詐騙集團假冒香港灣仔入境處的陳專員來電,聲稱汪先生於上海入境處申辦之港澳通行證涉及違法,並將電話轉接至自稱上海徐匯公安局的白警官,白警官核對汪先生臺胞證資料均無誤後,告知汪先生在上海交通銀行的帳戶涉及境外犯罪案件,然後線上再轉接電話至胡姓檢察官,此時檢察官告知汪先生違反「防範金融犯罪條例第3款第7條第2項-非法向群眾集資258萬人民幣」立即開了拘捕令,表明需汪先生繳交保證金以自清,若不配合將凍結汪先生在香港及大陸的資產,並一併凍結臺灣帳戶。
  • 假冒檢察官的詐騙集團與汪先生對話過程中,不斷以「涉嫌收益糾紛」、「需全力配合偵辦、放棄帳戶管理」、「本案涉及高信用風險,成案後信用將破產」等話術恫嚇汪先生,並要求汪先生請其在大陸的臺商朋友支援兌換人民幣匯款至指定帳戶,以利檢察官專案處理,等3天後查明汪先生如未涉此案,將「立即解凍退還」。
  • 汪先生擔心自己遭受不明之冤,遂於1週內請臺商友人陸續匯款7次人民幣共290萬餘元,折合新臺幣約1,300萬元,惟苦苦等待數天後未曾再接獲大陸檢調單位電話,匯出款向早已不知去向,才驚覺遭詐。
  • 警方在此呼籲,由於一般民眾多奉公守法,加上對司法程序不瞭解,一聽到涉及刑案都會因害怕而引起恐慌,何況此案例係牽涉違反中國大陸相關法令,然而現行檢警不可能用email傳送公文或電話做筆錄,更遑論監管帳戶或繳交保證金以利偵辦,籲請臺商及其眷屬多加留意此等詐騙手法,若有疑問應掛斷電話後親自向臺灣或當地警方諮詢,不要輕信對方在電話中的話術及轉接電話,也可利用電話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查證。[1]

北京公安局的行騙個案

  • 2020年7月,某大學教授李某接到自稱是「通訊管理局」的電話,對方說李某名下的手機存在發送大量詐騙短信的情況,要對其手機卡進行強制性停機,李某並未辦理對方所說的手機卡,但是因對方說出了其辦卡的具體時間、地點,同時報出了其身份證號碼以及家庭住址等資訊,在李某否認後,對方說有可能是因為個人資訊被他人冒用了。
    • 並說「通訊管理局」與「公安局」有合作機制,可以把電話直接轉接到 「上海市公安局」。
    • 電話轉接到「公安局」後,接電話的「民警」不但確認李某名下的確有這手機號碼,而且他名下某張銀行卡涉嫌幫助某犯罪團夥洗錢,對他的「通緝令」也正下發之中。
    • 如果想要洗脫罪名就必須配合「警方」工作接受調查,要求李某添加對方QQ好友,配合「警方」進行「遠端筆錄」。
    • 對方通過QQ給李某發送了「警官證」以及「通緝令」等法律文書。同時要求李某將手機設置來電轉接,並新買一部手機和新卡單線聯繫;且對此事要絕對保密,不但對家人朋友保密,對當地員警也要保密,因為員警也有涉案,不能走漏消息。
    • 否則要承擔「法律責任」。李某連續幾天都在配合對方「調查」,告知對方自己的銀行帳戶卡號等基本的資訊以及密碼。直到反詐中心發現此情況及時勸阻,李某這才恍然大悟。
  • 公安局提示--

  1. 公安機關的電話不可能由任何部門進行轉接,能把電話轉接到公安機關的一定是騙子。   2. 公安機關不會通過電話、QQ、微信等社交軟體線上製作筆錄。在電話裡辦案,還讓事主看自己通緝令的都是騙子。   3. 保護好自己的個人資訊,特別是銀行卡帳戶、密碼、驗證碼等資訊。不能隨意告知他人,也不能在陌生網站上進行填寫。   4. 公檢法機關沒有「安全帳戶」,凡是要求把錢轉入「安全帳戶」的都是騙子   5. 陌生人發來的連結不要點擊,避免手機中毒被遠端控制。   6. 如果拿不定主意,要通過撥打 110 或者到屬地派出所進行諮詢。   7.可以下載北京市公安局開發的「全民反詐」APP,通過「身份驗真」模組,要求做筆錄的「民警」進行身份驗證。   8. 96110 是反詐專用號碼,如果有 96110 來電一定及時接聽。   9. 部分公檢法詐騙案件會要求事主安裝 XX 公安局 APP,需要通過連結下載 xx.apk 的安裝包且官方應用市場無法查詢到該 APP。該類 APP 未經過應用市場審核,更容易造成手機資訊洩露及銀行卡被盜刷等資金安全風險。[2]

參考來源

  1. 土城分局. 「你已違反防範金融犯罪條例」詐騙集團假冒大陸公安騙光臺商人民幣.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2017-05-24 [2021-12-29] (中文). 
  2. 北京公安局.  冒充公檢法詐騙. 首都之窗. 2020-07-xx [2021-12-29] (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