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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事務局

公務員事務局

圖片來自now

公務員事務局Civil Service Bureau,CSB)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十三個決策局之一,專責香港公務員事務。

目錄

歷史

1970年6月,輔政司署銓敍成立,首長為銓敍司,取代原輔政司署人事組,負責管理公務員一切事宜。於1970年代至1990年代期間,據當時的輔政司羅弼時呈交予英國的機密文件中顯示,銓敍司為一敏感職位,應由英國人出任。[1]因此,至1993年前所有銓敍司皆為英國人,屬最遲一批有華人首長的政府部門。1991年,銓敍科改稱公務員事務科,首長為公務員事務司。1997年回歸後,公務員事務科改稱公務員事務局。

2002年,行政長官董建華推行主要官員問責制,將所有局長由公務員職位改為政治委任。但為平息公務員疑慮,規定公務員事務局局長須由公務員轉任;而且委任期滿後可返回公務員崗位(即俗稱「旋轉門」)。而公務員事務局不設副局長及局長政治助理的職位,亦是唯一有此安排的決策局。

2020年,聶德權以非公務員的身份獲委任為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被指違反政府與公務員的協定。


歷任首長

  • 公務員事務局常任秘書長
姓名 任期開始 任期結束
署任 王倩儀 2002年7月1日 2003年2月23日
1 黎高穎怡 2003年2月24日 2006年2月12日
2 黃灝玄 2006年2月13日 2010年12月23日
3 黃鴻超 2011年1月17日 2015年9月13日
4 周達明 2015年9月14日 2020年6月23日
5 楊何蓓茵 2020年8月7日 現任

管轄部門和公營機構 公務員學院 公務及司法人員薪俸及服務條件諮詢委員會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