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英语四级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公共英语四级是中上级,通过该级考试的考生,其英语水平基本满足攻读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非英语专业的需要,基本符合一般专业技术人员或研究人员、现代企业经理等工作对英语的基本要求。该级考生应能参与一般性或专业学术话题的讨论,不仅能够询问事实,还能询问抽象的信息。能够就某一观点的正确与否进行争论,详细说明一个问题,一个过程,或一个事件。此外还能就某个一般性问题或所熟悉领域的问题进行阐述,能适当运用基本的语法知识,掌握5500左右的词汇以及相关词组。[1]
考试概况
公共英语四级,简称PETS-4。 考试形式 考试分笔试和口试两部分,其中笔试包括:听力、语言知识、阅读和写作。笔试和口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给《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合格证书既可作为持有者英语能力水平的权威性证明;又可为各地各单位对其所用人才的英语水平提供一个公正、统一的评价尺度。 PETS考试将笔试和口试分成两个相对独立的考查成份。笔试成绩是听力、英语知识运用、阅读理解和写作部分成绩的总和,满分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口试满分5分,3分以上(含3分)为合格。 能力要求 PETS考查的能力是建立在“交际语言行为模式”上。这种模式以语言交际需要为掌握外语的目的,将语言能力分为“接受”、“产出”、“互动”等,根据各种情景和任务,在特定主题和话语下,结合相关的语言行为进行教学或考查。其设计的题型主要有:客观性试题—多项选择、选择配伍等;半客观性试题—改错、填空、简单概括等;主观性试题—短文写作、翻译、口试等。 该级考生能在大多数日常工作和社会生活的情景中用英语与外国人交谈,实际有效地参加会议或学术研讨。 能听懂英语讲座、学术发言或论证的大部分内容。读懂商务信函、技术说明书、普通性以及所熟悉专业的报刊文章和有关书籍。 能写商务信函、简况、摘要、概要、读书笔记,同时也能够写一般描述性、叙述性和说明性文章。能清楚地介绍自己工作或学术上他人有兴趣的事务或问题。应能参与一般性或专业学术话题的讨论,不仅能够询问事实,还能询问抽象的信息。能就某一观点的正确与否进行争论,详细说明一个问题,一个过程,或一个事件。此外还能就某个一般性问题或所熟悉领域的问题进行阐述。
报考条件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有关规定,自2007年9月起,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不受理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报考,但在2007年上半年一级B考试中,取得笔试或口试单科合格者,可以报名参加2008年上半年一级B考试,仅限报考2007年3月份考试不合格或者没有报考的笔试或口试单科。其他考生报考无任何条件限制,也可跨级别报考。
注意事项
1、考生在报名时填写《报名卡》或以其他形式按报名点要求提供相关信息,按规定履行各项手续,随后还要按当地考试机构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准考证》和《考试通知单》,否则依然无法参加考试。考生报名时要认真核验《准考证》上的信息内容,有错误时应及时要求报名点更改。 2、开考前一天,考生最好先到《考试通知单》上所安排的考试地点,熟悉自己所在的考场。 3、考试时考生应严格遵守《考生守则》并听从监考人员的指导,违反考试规定者将取消其考试成绩。 4、考试前,考生一定要准备好黑色字迹的签字笔以及2B铅笔。考试中,不得使用其他类型的笔。 5、一级B(PETS 1B)---四级(PETS 4)共五个级别考试的报名地点由承办该项考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教育考试机构决定,具体报名时间及地点可向他们咨询。第五级(PETS 5,即原WSK·EPT)的报名地点在全国各WSK考点。 6、PETS考试考生报考不受地域的限制,可以跨地区报考。 7、考生要按时参加考试。笔试考生从8:30开始入场,8:45后不得入场。上午进行的口试考生从8:30开始入场,9:00后不得入场;下午进行的口试考生从13:30开始入场,14:00后不得入场。 8、考生在参加考试时,必须持准考证、考试通知单、本人身份证(或公安户籍部门开具的身份证号码证明、未成年人的户口本、军人武警人员证件)或者护照、港澳台地区的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入场考试,三证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