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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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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是指用於核算存入銀行等金融機構各種保證金性質的存款。 在法律對於保證金缺乏明確規範的背景下,探討保證金的類型,對於備用金類型的保證金、預付款類型的保證金、租賃保證金、裝修保證金、定金類型的保證金、保有返還請求權的保證金、無雙倍返還效力的保證金分別界定,確定各自的法律效力,十分必要。 在證券市場融資購買證券時,投資者所需繳納的自備款。

業界動態

2018年10月,在河南省公安廳的指導與籌劃下,引入涉案資金與保證金監管系統,為有效破解管理瓶頸奠定了良好基礎,極大提升了公安機關執法公信力和工作效率。 據了解,自2018年該系統在鄭州市公安局投入應用以來,共已管控款項1635筆,累計收付總金額達1395萬元,全程穩定運行、零錯誤,效果初顯,真正做到了「讓數據代替群眾跑路」,便民惠民。2019年下半年,鄭州市局將全面推進涉案資金與保證金監管系統在全市基層公安機關實現落地應用。

類型

現貨黃金保證金交易是指交易黃金合約時,無需進行全額資金劃撥,只需按照該黃金合約總額支付一定比例的金額作為持有訂單的證明。現貨黃金保證金交易通常有以下幾種保證金類型: 1. 開戶保證金 開戶保證金是指交易商規定客戶在開設外匯保證金交易賬戶時,必須交納的最低存款金額。 最低開戶保證金:100美元 2. 交易保證金 交易保證金是指交易商規定客戶入市買入或賣出黃金時,即開盤買賣時客戶賬戶所必須具有的保證金。 倫敦金:1000美元/手,倫敦銀:650美元/手 3. 維持保證金 維持保證金是指在持倉過程中,客戶的保證金能夠維持交易賬戶繼續持有敞口頭寸的最小金額。當客戶賬戶的保證金比例為30%時,系統便會對其強行平倉。 倫敦金:300美元/手,倫敦銀:195美元/手 4. 鎖倉保證金 鎖倉指客戶做了產品相同、數量相同,但方向相反的交易。鎖倉保證金是指對鎖倉的頭寸部分所收取的保證金,系統中的鎖倉保證金是按單邊收取的。 5. 可用保證金 可用保證金是指客戶賬戶的保證金淨值減去已用保證金的餘額。 6. 追加保證金 當客戶賬戶的保證金比例小於等於100%時,便會收到追加保證金的通知。

投資優勢

投資外匯保證金的優點:投資目標是國家經濟,而不是上市公司業績;炒外匯是雙邊買賣,可買升可賣跌,可避免其中之規限;可以進行保證金方式交易,投資成本輕;成交量大,不容易為大戶所操控;T+O交易…… 投資外匯保證金的八大優點: 投資目標是國家經濟,而不是上市公司業績。 炒外匯是雙邊買賣,可買升可賣跌,可避免其中之規限。 可以進行保證金方式交易,投資成本輕。 成交量大,不容易為大戶所操控。 T+O交易。 能夠掌握虧損的幅度(設定止損),不會因為沒有買家或賣家承接而招致更大的損失。 二十四小時交易,買賣可隨時進行。

利息回報率高(股票每年最多只派息四次,而外匯則是若投資者持有高息貨幣合約者,每天都可享有利息)。

外匯交易

外匯保證金交易,也稱外匯按金(margin)交易,即由銀行或經紀商提供信用,投資者只要持有10%至更低的資金(保證金)就可進行槓桿式外匯交易,其最主要的特點是可「以小博大」和高風險高收益,因此,小額的資金也可以進行外匯保證金的交易。 外匯保證金交易具有全天無間斷交易、透明度高、交易成本低、槓桿式交易等優勢。

學習入門

了解風險之後,我們要注意保證金也不是包賺的。 不是外匯公司都可以選擇,不是所有的投資都可以盈利。所以準備或者說是入門非常重要。 新手可以了解了解幾點建議:

要選一個主流的平台(受FSA監管或者NFA監管,說明他們操作和資金流轉上都是否的規範和認真,保障了我們的安全。英國FSA監管最嚴格,一般FXCM、FXSOL知名度比較高。 基礎知識是必要的。

3. 交易的時候要設好止損 控制好倉位,這點很重要。 4. 保持好的心態 盈利很正常。(備註:你本人也需懂得一些基本的外匯知識。) 例如什麼是交易時間,什麼是貨幣英文名字,什麼是開盤收盤時間。 在學習入門準備工作之後。我們需要了解交易的時間表,先學習下買賣的優缺點。

買賣優點

A、世界性金融市場 國際性外匯市場不可能被部分人士、銀行、外匯商、基金、外匯供需者或國家操縱。根據「國際貨幣基金會」之統計每日全球成交量接近二兆億美元。 B、全球性的買賣 每日國際間之外匯買賣以一日24小時,由東方至西方不間斷的進行。就投資則言,幾乎可在任何時刻,隨時根據新的走勢變化,進行外匯的買賣操作,可絕對的掌握匯率之漲跌,極具投讓嵞方便性。 C、大眾化的市場 外匯買賣的參與者,有各國之大小銀行,中央銀行、金融機構、進出口貿易商、企業的投資部門、基金公司甚至於個人,因此不論貧富均有參與買賣的機會。 D、資金靈活度高,變現性高 在長達近24小時的時段,投資者根據匯率的波動進行買賣,無論是進場或出場均無時間的限制,而且可因個人的資金調動隨進將資金匯入或匯出市場,極具變現性和靈活性。 E、雙向買賣,操作靈活 保證金方式可先買後賣,亦可先賣後買,買賣可設(止損單-控制風險)及(獲利單-保障利潤),除了匯率波動之獲利外,投資者亦可買進利率較高之貨幣或賣出利率較低的貨幣,以賺取利息。 F、成本量低,獲利率最大 外匯保證金之額度可擴充至數十倍大,因此可充分利用財務槓桿之原理,便利資金的靈活運用。 G、交易方便,無套牢之苦 外匯保證金的買賣是以電話買賣或網上買賣,因此在近24小時的時間內,投資者可任意的選擇出場,不會發生無法出場而被套牢的風險,從而有效控制投資者的資金風險。

獨特優點

外匯保證金交易有許多股市比不上的優點: 1.股市只能在白天的特定時段內交易,一般為早9:30到下午4:00。尤其是如果您還有自己的工作,那麼您將面臨兩難的境地--要麼放棄工作,要麼退出交易。而外匯保證金交易則每周5天,全天24小時均可以進行交易,您可以在業餘時間的晚上投入到保證金交易中。 2.股市中有成百上千種股票,那麼選股將是一件很難的事情。而匯市中,貨幣組合非常有限,這可以使您集中精力於這幾個貨幣組合,並很快抓住彵們的脈動。 3.股市的交易量比匯市小很多,而且數以千萬計的非職業的投資者影響市場的正常運作,使預測市場的運動變得更難。而匯市是全球最大的金融市場,也包括很多大的參與者——銀行、投資基金、公司和其他金融機構。所以,無論多少個人投資者參與到匯市,對價格的影響微乎其微。 4.股市的另一個缺點就是在熊市時,投資者無法作為,只能被套。在經濟蓬勃發展的時候絕大多數投資者都能獲利,但是經濟發展是交替的,當發展被衰退所代替時,投資者只能持倉不動。而在匯市,無論經濟是發展還是衰退,投資者都可以獲利,這就是外匯保證金的作空機制

投資解釋

英漢證券投資詞典》解釋 保證金security deposit。投資者進行期貨、期權交易時向經營相關業務的公司交付的保證金,以保證履行合約義務。這筆資金僅為押金不作為合約金的一部分。 保證金英語為:option price;premium。亦為:期權金;權利金;期權合約價。期權交易過程中,開設認購期權倉位的持有者(holder)向開設認沽期權倉位的立權者(writer)支付的保證金。可以理解為期權合約的交易價格。在報紙上公布的期權交易行情表中,期權金以行權品種市場價格1%的1/8或1/16的倍數報出。股票期權以100股為一個交易單位。如市值為100元一股的股票買進期權報價為5/8元,表示買入一股股票的權益為62.5分,或100股62.5元。參見:期權價格,option price。 留存提存 保證金也指合同當事人一方或雙方為保證合同的履行,而留存於對方或提存於第三人的金錢。在現實經

濟生活中流行的保證金主要有兩種形式:一種是合同當事人為保證其債權的實現而要求另一方提供的保證金。 如建築施工合同中,建設方在工程結算時依工程保修條款的約定將應付的部分工程款留作保修金,用來保證施工方保修義務的履行;如出現工程質量問題而施工方不予修理,建設方可使用保修金自行修理或請第三人修理。 另一種形式的保證金,是雙方在合同成立時候,為保證各自義務的履行而向共同認可的第三人(通常為公證機關)提存的保證金。而任何一方在其合同義務全部履行前均不得取走保證金。如一方違約,另一方可從保證金中獲得違約金或賠償金。 可見,保證金也具有類似定金一樣的擔保合同實現的作用。但就定金的功能而言,並不只限於中國《民法通則》和《擔保法》規定的,只將定金作為債履行的一種擔保方式。實踐中,當事人可以自行約定定金的作用功能。定金依其給付目的,可以作為合同訂立的保證、合同生效的條件、合同成立的證明、或者合同解除的代價。因此,定金除了具有擔保債履行的功能外,還具有立約功能、成約功能、證約功能和維護合同關係、預防隨意毀約的功能。而這些功能是保證金不具備的。 還應看到,保證金留存或提存的時間和數額是沒有限制的。雙方當事人可以自行約定在合同履行前、合同履行過程中皆可;保證金的數額可以相當於債務額,並不像定金那樣,其總額不得超過主合同總價款的20%,而且必須是在合同約定時或者合同簽訂前給付。 履約 指為合同的履行所提供的一種金錢保證。並在雙方合同到期或者依法解除時才予以退還。它不是法定的債的擔保方式,其性質和效力都缺乏法律依據。 投標 為了保護買方免遭因投標人的行為而蒙受的損失,買方在因投標人的行為受到損害時可根據規定沒收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 存管制度 是指證券公司將客戶保證金交由銀行等獨立第三方存管。實施保證金第三方存管制度的證券公司將不再接觸客戶保證金,而由存管銀行負責投資者交易清算與資金交收。[1]

相關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19860412] 第八十九條 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按照當事人的約定,可以採用下列方式擔保債務的履行:

保證人向債權人保證債務人履行債務,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按照約定由保證人履行或者承擔連帶責任;保證人履行債務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的財產作為抵押物。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有權依照法律的規定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變賣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得到償還。 當事人一方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可以向對方給付定金。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按照合同約定一方占有對方的財產,對方不按照合同給付應付款項超過約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權留置該財產,依照法律的規定以留置財產折價或者以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得到償還。

第九十二條 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19950630] 第八十九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第九十條 定金應當以書面形式約定。當事人在定金合同中應當約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第九十一條 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19990315] 第一百一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20001208] 第一百一十五條 當事人約定以交付定金作為訂立主合同擔保的,給付定金的一方拒絕訂立主合同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絕訂立合同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第一百一十六條 當事人約定以交付定金作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給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經履行或者已經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響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 第一百一十七條 定金交付後,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按照合同的約定以喪失定金為代價而解除主合同,收受定金的一方可以雙倍返還定金為代價而解除主合同。對解除主合同後責任的處理,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 第一百一十八條 當事人交付留置金、擔保金、保證金、訂約金、押金或者訂金等,但沒有約定定金性質的,當事人主張定金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20010404] 第二十二條 不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的,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銷售商品房,不得向買受人收取任何預訂款性質費用。 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在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之前向買受人收取預訂款性質費用的,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所收費用應當抵作房價款;當事人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向買受人返還所收費用;當事人之間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30428] 第四條 出賣人通過認購、訂購、預訂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定金作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擔保的,如果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按照法律關於定金的規定處理;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 核算標準 保證金金額核算標準 可充抵保證金的證券,在計算保證金金額時應當以證券市值或淨值按下列折算率進行折算:

上證180指數成份股股票折算率最高不超過70%,其他A股股票折算率最高不超過65%,被實行特別處理和被暫停上市的A股股票的折算率為0%; 交易所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折算率最高不超過90%; 國債折算率最高不超過95%; 其他上市證券投資基金和債券折算率最高不超過80%; 權證折算率為0%。[2]

期貨保證金

在我國,期貨保證金(以下簡稱保證金〕按性質與作用的不同。可分為結算準備金和交易保證金兩大類。結算準備金一般由會員單位按固定標準向交易所繳納,為交易結算預先準備的資金。交易保證金是會員單位或客戶在期貨交易中因持有期貨合約而實際支付的保證金,它又分為初始保證金和追加保證金兩類。 初始保證金是交易者新開倉時所需交納的資金。它是根據交易額和保證金比率確定的,即初始保證金=交易金額調保證金比率。我國現行的最低保證金比率為交易金額的5%,國際上一般在3%~8%之間。例如,大連商品交易所的大豆保證金比率為5%,如果某客戶以2700元/噸的價格買入5張大豆期貨合約(每張10噸),那麼,他必須向交易所支付6750元(即2700×50×5%)的初始保證金。 交易者在持倉過程中,會因市場行情的不斷變化而產生浮動盈虧(結算價與成交價之差),因而保證金賬戶中實際可用來彌補虧損和提供擔保的資金就隨時發生增減。浮動盈利將增加保證金賬戶餘額,浮動虧損將減少保證金賬戶餘額。保證金賬戶中必須維持的最低餘額叫維持保證金,維持保證金:結算價調持倉量調保證金比率xk(k為常數,稱維持保證金比率,在我國通常為0.75)。 當保證金賬面餘額低於維持保證金時,交易者必須在規定時間內補充保證金,使保證金賬戶的餘額)結算價×持倉量×保證金比率,否則在下一交易日,交易所或代理機構有權實施強行平倉。這部分需要新補充的保證金就稱追加保證金。仍按上例,假設客戶以2700元/噸的價格買入50噸大豆後的第三天,大豆結算價下跌至2600元/噸。由於價格下跌,客戶的浮動虧損為5000元[即(2700-2600)×50],客戶保證金賬戶餘額為1750元(即6750-5000),由於這一餘額小於維持保證金(=2700×50×5%×0.75=5062.5元),客戶需將保證金補足至6750元(2700×50×5%),需補充的保證金5000元(6750-1750)就是追加保證金。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