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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可用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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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可用余额是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公布的专有术语。

汉字,中国古人智慧的结晶[1]。千百年间,它经历了“甲金篆隶草楷行”的发展[2]。从记录的工具到艺术的载体,它的身上,倾注了无数先人的心血。

目录

名词解释

保证金可用余额是指客户用于充抵保证金的现金、证券市值及融资融券交易产生的浮盈经折算后的保证金总额,减去客户未了结的融资融券交易已占用保证金和相关利息、费用的余额

保证金可用余额的组成

保证金可用余额由以下四部分组成:

(1)作为保证金的现金。投资者信用资金账户内的现金由作为保证金的现金和融券卖出所得现金两部分组成,其中融券卖出所得现金只能用于买券还券,不能作为保证金。

(2)充抵保证金的证券。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内的证券由充抵保证金的证券和融资买入证券两部分组成,其中充抵保证金证券部分直接经折算后计入保证金可用余额。

(3)融资融券交易产生的浮盈部分。融资融券交易产生的浮盈经折算后可计入保证金总额,融资融券交易形成浮亏的,浮亏金额需全额从保证金可用余额中扣减。

(4)未了结融资融券交易已占用保证金部分。投资者进行每一笔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时所使用的保证金应以其保证金可用余额为限。其计算公式为:保证金可用余额=现金+Σ(充抵保证金的证券市值×折算率)+Σ[(融资买入证券市值-融资买入金额)×折算率]+Σ[(融券卖出金额-融券卖出证券市值)×折算率]-Σ融券卖出金额-Σ融资买入证券金额×融资保证金比例-Σ融券卖出证券市值×融券保证金比例-利息及费用。

其中,折算率是指融资买入、融券卖出证券对应的折算率,当融资买入证券市值低于融资买入金额或融券卖出证券市值高于融券卖出金额时,折算率按100%计算。

值得注意的是,在计算保证金可用余额时,投资者已了结融资融券关系的,涉及的融资买入证券或融券卖出所得资金记入可充抵保证金部分,对于部分了结融资融券关系的,证券公司可以按比例将涉及的融资买入证券或融券卖出所得资金记入可充抵保证金部分。

保证金可用余额的计算方法

开立信用账户之后,可以转入担保品,担保品可以为现金,现金按照1:1计算保证金;也可以是证券公司担保标的范围以内的证券,担保证券则需乘以对应折算率计算保证金,此时保证金可用余额=①这部分。

有了保证金可用余额就可以进行开仓交易了。如果进行了融资买入开仓,会占用保证金,此时保证金可用余额=①-⑤。开仓之后,随着开仓证券价格波动会有浮盈浮亏。浮盈部分会乘以对应证券的折算率增加保证金;相反,浮亏部分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它会全额占用保证金(折算率按照100%计算)。因此,此时保证金可用余额=①-⑤+②。

如果此时又进行了融券卖出开仓,同理会占用保证金,此时保证金可用余额=①-⑤+②-⑥。同样的,融券开仓之后随着开仓证券价格波动,会有浮盈浮亏。浮盈部分会乘以对应证券的折算率增加保证金;相反,浮亏部分也会全额占用保证金(折算率按照100%计算)。因此,此时保证金可用余额=①-⑤+②-⑥+③。

最后,融资融券开仓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费用也会占用保证金,融券卖出所得资金是不会增加保证金可用余额的。因此,最终保证金可用余额=①-⑤+②-⑥+③-④-⑦。

参考文献